输油管道工程管材采购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 招标人 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 作为废标处理: ( 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盖章或未按要求签 名 (法人代表或者其 授权 代理人); (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4)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 证金 的; ( 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又未书面声明哪一份为投标方案,哪一份为备选方案; ( 6)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个机电设备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7)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8) 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从事投标活动。 招标人 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招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9 ( 1)如 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 2) 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予以修正; ( 3) 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价(含)以上时,则为无效标; ( 4) 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若投标人不接受,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招标人 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 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 26. 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招标人 将按照第 25 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招标人 在评标时对下列因素不予考虑: ⑴ 如果合同授于中标人,货物应付的营业税和其他类似的税费。 ⑵ 如果投标中有价格调整,对合同实施期间即使允许价格调整(只减不增),在评标时也不予考虑。 招标人 在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和售后服务价格之外,还要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文件中报的交货期 货物应按 照“ 交货进度 ”规定 的时间 交货, 如迟交,则投标将做为废标处理。 招标人将依据报价可信、工期合理 、制造技术可靠、确保工程质量原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选择候选选投标人 ,具体评标方法详见附件 1。 六、授予合同 27.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 将按第 26 条规定,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且综合条件最优的投标人,同时 招标人 认为其能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 28. 招标人 投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 在授予合同时有 权对“ 供货范围 ”中规定 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 20 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是 单 价 和其它的条款和条件不得改变。 29. 招标人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 在开标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30.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招标人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一个组成加分。 在中标人按照第 32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招标人 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 15 条规定 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派代表前来洽谈和签订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 招标人 提交由中国的 任何 一家 县(市)级以上 银行或 招标人 所接受的其他外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 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或银行汇票。 如果中标人没按照第 31 或 条规定去做, 招标人 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 招标人 可将标授予另一个投标人。 21 附件 1 XX 至 XX 输油管道工程管材采购 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 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 本项目工程招标采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 XX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 XX港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 1 名和专家 4名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或由招标人代表担任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 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查。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审查投标文件; (二)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情况; (三)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 废标; (四)采用署名方式,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 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个,并标明排列顺序; ( 五 )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六)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22 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关于工程情况 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 评审程序 技术文件的评审、商务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 技术文件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正本)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写了投标格式、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和招标文件修改书或补遗书(如有)等,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 是否按技术文件投标格式、技术规范书和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了全部的投标资料;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 标明页码。 (二)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逐页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资格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 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投标担保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有效期加 30 天;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23 附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书(证明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 公证书出具的时间与授权书出具的时间同日或之后。 (六)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七)产品质量目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九) 投标人是否有多份投标文件,如有,是否声明了哪一份为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前九项)或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还应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 的技术部分从合同条件、管理水平、财务能力和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一)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方法; 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投标人不得提出不 同的设备验收、计量和款项支付办法;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属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二) 对技术能力 、 管理水平和以往 项目 履约信誉的评 审工作主要内容: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规范书要求不相符的; 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财务能力差,不具备承接工程条件; 项目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存在虚假。 在 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以上情况之一或有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十二条 商务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文件评审的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的评审。 一、投标文件(正本)是否按招标文件规 定填报了 投标报价 表 等 ,且对这些规定 24 格式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名并 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逐页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 标明页码。 四、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填报了总价和构成总价的各分项报价。 五、一份投标 文件中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六、评标价的评审 (一)招标人开标宣布的投标人报价,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经投标人确认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投标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二)投标人开标时确认的最终投标价,经评标委员会校核,若有算术上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 1) 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再次修正; ( 2) 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 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予以修正; ( 3) 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 1%投标价(含)以上时,则为无效标; ( 4) 要求投标人对上述处理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若投标人不接受,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六项)或有实质性不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做为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 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四章 综合评价 第十四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投 标人的 商务标和技术标两 大部分 进行评审。 第十 五 条 技术和商务资信部分进行符合通过性评审。 第十 六 条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的 最低 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第十 七 条 本项目评标价 , 总分 100分。 25 具体评分内容及分值如下: 评标价( 100 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的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 2.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浮一个百分点扣 2分。 第五章 推荐中标侯选人 第十八条 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每一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一投标人的评分值,经监督 部门当场签证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各合同段评分结果的顺序。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向招标人推荐 2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当两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由业主任选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 ) 项目概况(包括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 ) 招标过程; (三 ) 评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和办法、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以及废标说明); (四 ) 评标结果; (五 ) 向投标人的澄清记录及评标附表。 评标委员会全 体评标委员应在(三)(四)(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字。 26 第二章 合同条款 27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目 录 定义„„„„„„„„„„„„„„„„„„„„„„„„„„„„( 31)。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