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 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 ” 或 “ 副本 ” 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 A4 纸幅) ,并编制目录 、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 不承担任何责任。 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 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若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4 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 加 盖投标人单位 公 章。 外层封套中不应 有 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 ” 或 “ 副本 ” 字样, 内、外层 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 定延后递交投标 截止时间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 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 修改 ” 字样。 5.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 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5 (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 会议 结束。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经监 标人确认后 当场宣布为废标: ( 1)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2) 投标报价或调整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 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 评标办法 ” 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评标办法 ”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6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规定的 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 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休整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为准; (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 效。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根据本章第 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项或第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7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共的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8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送达情况 密封情况 投标报价 (元) 是否超过投标 控制价上限 备注 签名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或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19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 : ( 盖单位章 ) 年 月 日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20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XX 县 XX 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与标准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辩; 、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 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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