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基础知识总结(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基金管理人应自收到核准之日起 6 个月内进 行开放式基金的募集。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能超过 3 个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 200 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开放式基金认购步骤:开户、认购、确认。 (要求掌握第 177 页图 71) 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 *认 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 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和认购的区别(第 178 页)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未知价”交易原则;“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原则:“确定价”原则;“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申购费用 =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 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勘误 :书中公式“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应为“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 登记机构一般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在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在 3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在 ETF 的募集期内,投资者的认购渠道可以分为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 与普通开放式基金不同, ETF 的认购 可以包括现金认购和证券认购两种方式。 场内申购、赎回 ETF 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场外申购、赎回 ETF 时,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为现金。 勘误 :第 184 页倒数第 8 行,“场外申购、赎回 ETF… ”应为“场内申购、赎回 ETF… ” LOF 的募集分场外募集和场内募集两部分,场外募集的基金注册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场内募集的基金份额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LOF 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申请及审核(第 189 页) QDII 基金募集首先需申请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该资格获批后还需申请经营外汇业务资格,而一般的开放式基金不用申请这两项资格。 QDII 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原则:“未知价”交易原则;“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QDII 基金交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交易的区别:币种;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资金清算流程(第 193 页图 72) 第八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作用 :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有利于防 止信息滥用等。 实质性原则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披露 形式性原则 :规范性、易解性、易得性。 禁止行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分类 :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临时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性规则。 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 管理人网站上登载基金和同生效公告; 开放式基金和同生效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在每年结束后 90 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 在上半年结束后 60 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当基金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要求掌握重大事件的 种类,见课本第 201页)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其地方证监局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第 201 页,注意 两个 10%和 30 日 ) 在阅读基金合同时,基金销售人员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类信息: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方面的信息;基金和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基金合同中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 这是招募说明书中 最重要的信息 ,因为它体现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 销售人员应认真分析掌握,以帮助投资者选择预期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相符合的产品。 招募说明书摘要(第 204 页)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基金净值公告、季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等。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报告期末基金所持有的所有股票明细及报告期内基金累计买入与卖出的前 20 名股票明细。 与基金半年度报告相比,基金年度报告还具有以下特点( 5 点,第 208209 页) “重大性”概念有以下两种标准: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和影响证券市 场的价格标准。 基金的重大事件包括:(第 210 页倒数第三行) 货币市场基金的 特殊信息披露 内容具体包括基金收益公告、影子价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等几个方面。 当影子价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2 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 第九章 基金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 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等四个部分构成。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属于自律规则。 我国对证券市场的 监督管理遵循四个原 则 :依法管理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行政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在这个监督管理体系中,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行集中统一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执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为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资金保障。 要求掌握第 219 页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刑法》关于 证券犯罪的规定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基金监管 目标 :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市场的公平 、效率和透明;防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基金监管的 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审慎监管原则。 名称 特征 股票型基金 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债券型基金 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货币市场基金 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混合基金 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规定的 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 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 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 10%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时间 事件 2020 年 1 月 1 日 《证券法》生效 2020 年 1 月 1 日 《公司法》生效 2020 年 10 月 1 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2020 年 7 月 1 日 《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2020 年 7 月 1 日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三层体系的监控架构(第 237 页第三段) 信息管理平台 主要包括前台业务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以及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 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 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应首先自我介绍并出示基金销售人 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 分发或公布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理公司获基金代销机构统一制作的材料 应当自觉避免个人及所在机构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冲突,当无法避免时,确保投资者利益优先。 基金销售基础 知识 (年 精华版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 有价证券分类 广义:商品 /货币 /资本 狭义:资本 按发行主体:政府 /政府机构 /公司 按是否在证交所挂牌上市:上市 /非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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