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合同履约担保金为人民币叁千元。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签订承包合同(协议)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 承包期结束时退还(不计利息)。 七、评标办法 3 本次招投标设置最底标价为 8000 元,最高标价为 万,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最底标价也不得高于最高标价。 报价必须以整数元为单位。 低于最低标价或高于最高标价视为废标。 标的产生办法:取所有投标人实际报价,以所有报价的平均报价为基数,其中最接近平均价的(按差价 绝对值算)为中标价。 由 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当场开标评标。 如有差价相等,由招投标评审委员会通过以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须盖章) (须加盖公章)或食堂承包合同 (协议 )书 九、投标文件规定 为保护投标人的利益,标书要 用线装或胶装或其他方式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并密封 投标文件中不许涂抹或改写。 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十、投标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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