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银行招聘考试资料大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基本条件有哪些 ? 答案: (一 )具有本辖区户口、在本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农户。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无不良信用纪录,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无借款。 (四 )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 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五 )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 60周岁。 (六 )已在信用社建立农户档案,并取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 (七 )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信用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 答案: (一 )评定信用户。 信用社根据农户信用观念和信用纪录评定信用户,经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审批小组审批确认。 二 )确定信用等级。 信用户划分为优秀户、良好户、一般户三个等级,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每个信用户的贷款限额。 (三 )发 放贷款证。 将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在信用证中填写明确,然后将贷款证发给信用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 答案:农户持贷款证、身份证申请借款,填写制式《农户小额信用借款限额核定表》(申请书 )→ 信用社凭信用证办理贷款手续 → 填写贷款凭证 → 发放贷款。 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 答案: (一 )合同的填写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时间一致、前后相符。 (二 )签订时,借款人与抵押物所有人 (包括共有人 )一同到信用社,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核对无误后,由抵押物所有人 (包括共有人 )亲自 在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需办理公证的,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三 )在抵押物评估、登记、保险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全部的贷款手续应由信贷人员掌握、保管。 信用社发放抵押贷款签定《委托拍卖书》的要求有哪些 ? 答案:信用社发放所有抵押贷款时,可要求抵押人出具《委托拍卖书》,在借款到期未全部清偿时,信用社可凭委托书直接协同受委托的合法拍卖机构对抵押物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 (一 )贷款额度在 20万元以内的 (含 20万元 ),在设定抵押时,对价值较低并且有价格证明凭证 (购置发 票、买卖合同等 )的抵押物,可按其凭证协商定价,不需评估,但应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冻结手续。 并在合同中约定: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抵押人同意由贷款人委托合法拍卖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 ”,抵押人在合同约定事项后亲自签字盖章。 (二 )对贷款额度超过 20万元,抵押物价值较大的,应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但对评估价格明显高于信用社调查的市场价格时,信用社暂不予发放贷款,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价。 (三 )信用社对贷款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可固定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法评估机构作为指定评估部门,由借款人任选一家进行评估,信用社不得设定唯一评估机构。 (四 )抵押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50%。 各种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有哪些 ? 答案: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以城市房地产或乡 (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 以上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质押担保贷款的借款人 (除存款单、债券、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外 )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 答案: (一 )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三 )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无借款。 (四 )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六 )企业贷款 (含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必须持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 )正、副本。 完税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使用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明。 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卡》。 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立项、环保、土地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七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 (八 )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 偿还贷款本息。 (九 )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担保贷款须办理的抵押物保险有哪些要求 ? 答案:房屋抵押的应办理保险手续。 保险期限要长于贷款约期 1个月以上,其投保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若抵押前抵押财产未办理保险的,则在办理保险时应明确信用社是第一受益人。 若抵押前抵押财产已办理保险的,则抵押人应到保险部门办理第一受益人变更登记手续,明确信用社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据交由信用社保管。 市、县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初审通过的贷款再次审批时应新增的资料包括哪些 ? 答案: (一 )评估机构 及评估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明。 (二 )评估报告书。 (三 )抵押登记证 (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等 )。 (四 )抵押财产保险证明。 (五 )需要进行公证的,相关公证手续。 (六 )需再次审查的其他资料。 质押担保贷款质押物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答案: (一 )国家允许其流通和转让。 (二 )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设定其他物权。 (三 )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 (四 )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 (五 )权利质押的,权利真实有效,权利人明确,不存在争议,未被冻结、保全。 (六 )存款单质押、债券质押的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面值的 80%。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根据汇票到期日,一般掌握在 70%左右。 (七 )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质押担保贷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 答案:借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 → 贷前调查 (建立借款人档案 )→ 信用社审查 → 信用社贷款公示 → 信用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大额贷款报备表》 → 县联社初次审批表决 → 县联社贷款公示 → 县联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贷款批复意见书》 → 市联社初次审查表决 → 市联社贷款公示 → 签订《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 质押物评估 → 办理核 押止付登记手续 → 交接质押物 → 财产保险 → 县联社再次审查 → 市联社再次审查 → 贷款审批 → 填写贷款凭证 → 发放贷款。 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调查工作内容有哪些 ? 答案:调查工作和办理质押物登记均应由信用社 2人同去办理。 存款单质押。 现场调查存单的真伪,现场办理冻结止付情况。 债券质押。 用于权利质押的债券限于国债、金融债券。 记名债券要到出售部门调查债券的真伪和核押止付情况。 无记名债券要到出售部门核实债券真伪情况。 票据质押。 用于贷款质押的票据限于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调查的内容:背书转让是否连 续,到相关银行调查票据真伪、是否已过付款日期等情况。 动产质押。 调查质押物是否重复设定质押,评估作价与市场价格是否相符,质押权益有无保证。 签订《质押担保借款合同》是应注意的内容有哪些 ? 答案: (一 )合同的填写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时间一致、前后相符。 (二 )签订时,借款人与质押物所有人 (包括共有人 )一同到信用社,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核对无误后,由质押物所有人 (包括共有人 )亲自在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需办理公证的,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对质押物的评估有哪些要求 ? 答案: (一 )贷款额度在 20万元以内的 (含 20万元 ),在设定动产质押时,对价值较低并且有价格证明凭证 (购置发票、买卖合同等 )的质押物,可按其凭证协商定价,不需评估,但应在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手续。 并可在合同中约定: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质押人同意由贷款人委托合法拍卖机构,对质押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 ”,质押人在合同约定事项后亲自签字盖章。 (二 )对贷款额度超过 20万元,质押物价值较大的,应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但对评估价格明显高于信用社调查的市场价格时,信用社暂不予 发放贷款,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价。 (三 )信用社对贷款质押物的价格评估,可固定选择两家以上评估机构作为指定评估部门,由借款人任选一家进行评估,信用社不得设定唯一评估机构。 保证担保贷款借款人基本条件是什么 ? 答案: (一 )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 )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 (三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五 )企业贷款 (含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 )正、副本。 完税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使用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明。 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立项、环保、土地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 )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卡》。 (七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 (八 )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 偿还贷款本息。 (九 )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 30%以上自有资金。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 50%以上的自有资金。 (十 )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证担保贷款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 答案: (一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分支机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 )保证人前一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 (三 )企业作为保证人的,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 (包 括拟提供保证的借款本息 ),不得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 60%。 公民作为保证人的,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合法收入额。 保证担保贷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 ? 答案: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 → 贷前调查 (建立借款人档案 )→ 信用社贷款审查 → 信用社贷款公示 → 信用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大额贷款报备表》 → 县联社审批 → 县联社贷款公示 → 县联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贷款批复意见书》 → 市联社审查表决 → 市联社贷款公示 → 贷款审批 → 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 填写贷款凭证 → 发放贷款。 保证担保贷款借款申请 人的申请书及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 答案: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应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同时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 书面借款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 )身份证、基本情况、借款用途、资金需求及自筹资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分期借款和还款计划、还款来源及借款方式等。 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三 )企业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 )正、副本及完税证明。 (四 )贷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 (五 )财政部门或会计 (审计 )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及申请借款前一期 (月 )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报表。 (六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 (七 )《贷款卡使用证》。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九 )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开户卡》。 (十 )项目主要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正文。 (十一 )借款人书面借款申请书和信用社制式《借款申请书》。 (十二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十三 )环保标准合格证明。 (十四 )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保证担保贷款的保证企业 (人 )要提供哪些资料 ? 答案: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三 )企业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 )正、副本及完税证明。 (四 )财政部门或会计 (审计 )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及申请借款前一期 (月 )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报表。 (五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七 )在信用社或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开户卡》。 (八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九 )环保标准合格证明。 (十 )董事会或保证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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