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住宅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学习普及参考题三判断(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房管办事处代表,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备组组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 √ ) 4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 法履行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任期为三年到五年。 ( √ ) 4 业主大会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必须 通过本市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公开招标。 ( ) 50、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 一 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 ) 5 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为该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应当提前 二 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 ) 5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交纳;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5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 自行管理物业 , 电梯、消防、技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管理,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修和养护。 ( √ ) 5 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使用人。 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装饰装修房屋情况进行现场巡查,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 √ ) 5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 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 √ ) 5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 、处理。 ( ) 5 物业服务企业 应当承担分户计量表和分户计量表前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 ( ) 5 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建设单位 定价报 价格主管部门的 备案。 ( ) 60、 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 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 √ ) 6 业主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或者抵押登记时,应当同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已足额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 ( √ ) 6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银行专户,按 号 立账、按户核算。 ( ) 6 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每 一 年至少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 ) 6 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期间,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出维修实施方案,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征询业主意见,经全体共用部分业主依法讨论通过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 维修费用经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 √ ) 6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虽多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 ) 6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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