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xx年上海市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发布20xx年复习整理汇总,包含课堂讲座教材等全部考试范围(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⑶内容合法; ⑷依据适格; ⑸程序合法; ⑹意思表示真实。 P8788 行政立法的含义:广义是指有关行政的立法总称,狭义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在行政职权范围内制定、修改、废止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文件的行为。 行政立法是行政性质和立法性质的结合,其特征是: ⑴行政立法主体的法律限定性; ⑵行政立法程序的法律限定性; ⑶行政立法内容针对的对象具有普遍性,而不是针 对特定的事和人; ⑷行政立法结果具有规范性和反复适用性; ⑸行政立法行为一般具有不可诉性。 P88 18 ⑴合法原则; ⑵权限相符原则; ⑶相对人参与原则。 P89 ⑴国务院; ⑵国务院组成部门; ⑶国务院直属机构; 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⑸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⑹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P8991 ⑴主动立法;行政机构根据行政需要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 ⑵受托立法;常译委任立法是指行政立法主体 依据特定法律的授权,或者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的专门授权,依据法定程序,代为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 ⑶补充立法;也称延伸立法,是对法律的一种补充规定,也是行政机关因执行法律而订立的实施条例或细则。 P91 含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应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或请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等形式,赋予其从事法律、法规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源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征:( 1)行政许可是对国家一般禁止活动的解禁行为,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 2)行政许可是一种 赋权行为,表现为行政机关赋予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相对人因行政许可行为而免除一般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可以行使某种特定权利或获得行使某种权利的资格。 ( 3)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而发生的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个人和组 19 织要获得对某种禁止的解除,取得某种资格或行为能力,就必须向主管行政许可机关作出相应的意思表述,其形式就是许可申请书。 ( 4)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许可证。 执照。 签发批准文件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 P9192 ( 1) 许可法定原则 ( 2) 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3) 许可搞笑、便民原 则 ( 4) 听取意见原则 P9294 行政许可的程序: ( 1) 申请。 申请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第一,申请必须向有权颁发申请事项许可证的行政机关提出。 第二,申请的事项必须是法律规定应经有关行政机关许可的事项。 第三,申请人必须具有申请许可事项的行为能力,申请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与标准,以满足国家行政管理对相关行为主题的要求。 第四,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申请许可的意思表示,即以许可申请书的形式予以表示。 ( 2) 审查。 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须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权限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不得无故拖延,损 害申请人的利益。 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3) 核发与拒绝核发许可证。 行政机关在对许可申请审查完毕后,应及时作出审查决定,说明给予或不给予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及相应的理由,对于不给予的决定,应告知申请人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4) 行政许可的注销、撤销、吊销。 ( 5) 行政许可的收费。 ( 6) 行政许可救济。 P93 20 ( 1)注销( 2)撤销( 3)吊销 P94 ( 1)行政处罚的主题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只有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才能实施行政处罚行 为。 (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行政处罚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 4)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法律制裁。 P9495 (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P9596 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6)行政拘留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设定: ( 1)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 3)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 4)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P96 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某些条件具备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适用简易程 序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 1)违法事实确凿( 2)有法定依据( 3)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20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 21 警告的行政处罚。 P9899 含义: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凭借国家行政权,以强制的方式取得行政相对人一定金钱或实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从本质上讲是国家在正常的情况下合法有效地获取行政相对人的财产的行为。 特征:( 1)执行的主体是行政主体 ( 2)行政征收具有强制性 ( 3)行政征收的法定性 P99 含义:行政征收,也称“税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凭借其行政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向纳税义务人收取钱款的行政行为。 构成要素: ( 1)纳税人,又称课税主体( 2)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客体、税源 ( 3)税率,税率是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是对征税对象计算 税额的尺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 4)税目( 5)计税依据( 6)纳 税环节( 7)纳税地点( 8)纳税期限( 9)起征点和免征额( 10)违法处 理 P100 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划分 中央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其总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993年1 月 1 日起实施, 2020 年 4 月 28 日修订)确定的。 税收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只有在其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对税收问题作出规定。 税收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在中央一级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地方是指地方各级税务机关。 P101 ( 1) 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 5)委托代征( 6)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 22 政行为程序的特征 P102 ( 1)行政程序是针对行政行为而言的,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 ( 2)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是矛盾统一的,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不存在没有程序的行为,任何程序又都是针对一定行为的程序。 ( 3)行政程序的基本是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的有机统一。 (需注意:行政复议程序属于行政程序,行政诉讼是司法程序) P102 ( 1)内部行政程序与外部行政程序 ( 2)抽象行政程序与具体行政程序 ( 3)法定行政程序与自由行政程序 ( 4)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 司法程序 ( 3)事前行政程序与事后行政程序 P103 行政程序法,是指有关行政行为的程序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合,它的调整对象是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次序、时限。 2行政复议的含义、原则和法律关系 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主要原则: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合法性与适当性全面审查原则。 一级复方原则。 复方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 是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方机关与复议参加人以及其他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起主导作用,是行政复议活动的核心。 2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P10710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23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 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某些“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2行政复议的程序 24 申请与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 60 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天的除外。 审理与决定。 审理是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过程,必须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不受复方申请范围的限制。 审理是行政复议的核心。 决定,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 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审查结论。 其主要包括:( 1)决定维持。 ( 2)决定限期改造。 ( 3)决定撤销、变更。 ( 4)决定赔偿。 复议决定的执行。 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除法律规定终局的复议外,申请人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的含义、原则和法律关系 P110112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制度。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 和两审终审原则。 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辩论原则。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被告负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与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依法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它由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内容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客体要素构成。 25 3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 2 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 举,《行政诉讼法》第 1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 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针对20xx年上海市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发布20xx年复习整理汇总,包含课堂讲座教材等全部考试范围(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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