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 医用针头、缝合针。 (2) 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 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 物 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4页 (1) 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 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 免疫抑制剂。 (3) 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 废弃的过 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 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产生量 (1)绍兴市医疗单位情况 表 31所示为绍兴市市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 1999 年至 20xx 年部分情况统计表。 根据表 31 可以知道,自 1999 年至 20xx 年间,年诊疗人数逐年增加, 20xx 年已达到 10952034人次 /年,各级医疗机构的实有床位数也以年平均约 4%的速率在增长,到 20xx 年年底绍兴市实有病床数已达到 9628 张。 (2)医疗废物发生量预测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5页 按本省其他城市医疗固体废弃物的平均统计,每个床 位日产固废 千克 /天,病床使用系数。 表 31 1999 年绍兴市医疗单位床位数及诊疗人数统计 序号 县市 全部医疗单位 其中卫生院 实有床位数 诊疗人数 卫生院个数 床位数 诊疗人数 1 绍兴县 2092 2430538 25 946 1632524 2 新昌县 788 712484 18 378 315701 3 诸暨市 1684 1890072 32 574 749447 4 上虞市 819 1644015 23 255 995850 5 嵊州市 1392 1126144 29 722 550992 6 越城区 1840 1451782 8 60 226672 合计 8615 9255035 135 2935 4471186 续表 31 20xx 年绍兴市医疗单位床位数及诊疗人数统计 序号 县市 全部医疗单位 其中卫生院 实有床位数 诊疗人数 卫生院个数 床位数 诊疗人数 1 绍兴县 1781 1991265 20 655 1206033 2 新昌县 788 742927 17 378 310029 3 诸暨市 1756 2232850 32 456 765483 4 上虞市 819 1782036 23 255 1108542 5 嵊州市 1392 1144870 29 722 588939 6 越城区 2151 1950820 14 248 723680 合计 8687 9844768 135 2714 4702706 续表 31 20xx 年绍兴市医疗单位床位数及诊疗人数统计 序号 县市 全部医疗单位 其中卫生院 实有床位数 诊疗人数 卫生院个数 床位数 诊疗人数 1 绍兴县 1789 2154127 19 663 1305572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6页 2 新昌县 788 730891 17 378 281124 3 诸暨市 1773 2169061 31 473 716317 4 上虞市 819 1848663 23 255 1153326 5 嵊州市 1382 1216096 28 682 664215 6 越城区 1988 2056198 11 188 786625 合计 8539 10175036 129 2639 4907179 续表 31 20xx 年绍兴市医疗单位床位数及诊疗人数统计 序号 县市 全部医疗单位 其中卫生院 实有床位数 诊疗人数 卫生院个 数 床位数 诊疗人数 1 绍兴县 1820 2291292 20 700 1433060 2 新昌县 960 895044 17 311 318756 3 诸暨市 1928 2209001 25 538 875485 4 上虞市 889 1770160 23 285 1056169 5 嵊州市 1410 1495620 28 544 798600 6 越城区 2621 2290917 11 218 746754 合计 9628 10952034 124 2596 5228824 根据表 31 的统计数据,并考虑部分门诊及私人诊所所产生的医疗固废,计算绍兴市 20xx20xx 年全年县市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发生量见表 32。 表 32 199920xx 年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发生量 年 份 病床数 (床) 诊疗人数 (人次) 医疗固废 (吨) 平均增长率 ( %) 1999 8615 9255035 1717 20xx 8687 9844768 1731 20xx 8539 10175036 1702 20xx 9628 10952034 1919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7页 建设规模的确定 根据上述预测数据可知,绍兴市 20xx 年医疗固废的年产生量为1919 吨左右,由表 32 的数据可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绍兴市医疗固废的产生量也不断的增长。 估计在未来的两三年内,绍兴市各级医疗机构全年所产生的医疗固废将以年均约 4%的增长率上升,则估计在 20xx年其产量将达到 2159 吨,折合约 6 吨 /天。 考虑到医疗固废在特殊时期数量的波动,并留有一定的处理余量,确定本工程近期医疗固废处理建设规模为 8 吨 /天,即 3000 吨 /年。 处理程度 废水 根据环境 功能 区划,在近期工程,要求厂区废水应达到GB897896 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具体如表 34 所示。 表 34 尾水出水水质要求一览表 项目 pH COD (mg/L) BOD5 (mg/L) NH3N (mg/L) SS (mg/L) 总磷 (mg/L) 限值 6~9 100 30 15 70 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484 –20xx)中的标准限值,具体数值见表 35。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8页 中的厂界标准,具体见表 36。 表 35 危 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不同焚烧容量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mg/m3) ≤ 300( kg/h) 300~ 2500( kg/h) ≥ 2500( kg/h) 1 烟气黑度 林格曼 1 级 2 烟尘 100 80 65 3 CO 100 80 80 4 SO2 400 300 200 5 HF 6 HCl 100 70 60 7 NO2 500 表 36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项目 厂界标准值 NH3 ≤ H2S ≤ 臭气浓度 20 灰渣 灰渣组分应满足 《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标准》 (GB/T1877320xx),《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48420xx)以及《医疗废弃物焚烧设备技术要求》( CJ/T30831999)相关条文的规定要求,由于被划分为危险废物,还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820xx)。 由于绍兴市目前没有危险固废安全填埋场,而根据绍兴市的经济发展现状,因此,业主方应立即着手进行配套填埋工程的前期工作。 所以在近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 建灰渣库暂存,待填埋工程实施后外运填埋。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19页 4 特种垃圾处理系统工程 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原则 1)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不允许建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规定的 I、 II 类功能区。 2)医疗废物焚烧处理厂不允许建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3)焚烧处理厂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环境因素不敏感,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4)与主干道距离适中,运输方便。 5)拟建厂址没有建、构筑物,可节省拆迁费用。 6)有足够用地,便于远期工程扩建。 拟建厂址介绍 根据环保和规划部门推荐(参见《绍兴医用特种垃圾焚烧厂建设会议协调纪要》),本工程选址位于绍兴县垃圾填埋场南侧约 500m处。 该厂址具体位于老三江斗门镇荷湖村马山湾内,原为废弃矿山。 该厂址西面靠山,北面为绍兴县垃圾填埋场,东南面为农田。 周边 3公里以内没有聚居点及村庄。 东面 1公里处有河一条流过。 东南面 5公里处为绍兴工业开发区,即袍江开发区。 我们在进行了实地踏勘和分析后认为,该选址具有以下特点: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20页 ( 1)该点与周边主干道距离适中,交通发达,道路工程 投资相对较小; ( 2)在划定的可建区域内,无已建、构建筑物,不产生拆迁费用; ( 3)周边无环境敏感点。 厂址确定 经过对《绍兴医用特种垃圾焚烧厂建设会议协调纪要》推荐的拟建厂址的现场踏勘和分析,我们认为该选址能满足规范要求,适合本项目的建设。 因此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老三江斗门镇荷湖村马山湾内。 医疗废物收集系统 本项目功能为集中焚烧处置医疗废物,为达到安全妥善处置目的,其总体方案应覆盖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及处置全过程。 遵循原则 医疗废物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在收集、 贮存和输送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并有可能成为影响环境安全的污染源。 因此在收集和输送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及时收集各级医疗单位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器或密闭的容器内,各种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2)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管理的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21页 规定;按国家和地区的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手续的转移联单; 3)运输车 辆采用厢体全密封的专用车辆,专车专用,驾乘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运输车辆严禁乘载与运输作业无关人员,运送过程中应做到确保安全,不得丢弃、遗撒各种医疗废物;根据运输量及运输路线,设置安全高效的医疗废物的运输系统,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和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 运输工具应选择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 GB1921720xx)的运输车辆,并在运输车辆上设计特殊标志。 4)盛装废物的容器应保持完好,废物装量应适中,装后要封口,密封应完好。 5)不得露天存放 各种危险固废,暂时贮存的设施、设备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居民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渗漏、防鼠、防虫、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暂时贮存的设施、设备还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7)禁止收集易爆及放射性医疗废物。 收集方案 医疗废物收集网络 根据上述原则,本工程在收集过程中应建立如下由环保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处置中心之间组成的收集网络。 收集网络图见图 41。 绍兴市特种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天目山路 111 号 第 22页 环保监督。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