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并尽可能明确到小组或个人。 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④ 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⑤ 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月度工作计划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5.各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 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6.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 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 调整计划应在每月 10 日以前报给管理部工作计划主管。 第八条 阶段性工作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阶段性工作计划:一般指大假前后工作安排、春节前后工作安排、专项工作计划及临时性工作计划。 2.公司在放假或专项工作实施前一周内,编制下发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引和要求。 第九条 个人周工作计划的编制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并指导部门成员根据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要求 将工作分解到周,编制员工周工作计划。 2. 员工周工作计划无需报管理部备案,由各部门自行管理与总结, 并将员工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月度员工绩效考核中。 第四章 工作计划跟进实施 第十条 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 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 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 管理部负责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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