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指南针员工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司,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 以下情况均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经 背景 调查,提供资料不实者或是被原单位开除者; 2. 试用期累计事假超过 3 天(含)、累计病假 5 天(含)、有迟到、早退超过 3 次、旷工记录者; 3. 试用期考核未通过者。 4. 经公司 指定 医 院 ( 罗湖 门诊部) 体检不合格者; 5. 组长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没按时完成者; 6.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第 3 页 共 5 页 指南针深圳服务中心员工手册 7. 不服从组长领导合理工作安排者; 8.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9.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10. 患有精神病史或传染病史者; 11. 酗酒、吸毒、赌博者; 12. 不具备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3. 有被行政执法机关或相关政府机构处罚、拘留等行为的,及通缉在案、在服刑期间等一切不良记录者。 (五) 在试用期满之前,本章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应该提交的材料或者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照政 府相关规定,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赔偿。 (七) 转正 试用期大于等于 3 个月的于转正前 10 天提交转正审批表,转正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或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将结果告知员工。 三、劳动合同管理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新员工报到后,公司凭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证明,在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 ,公司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严格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续签和变更 ,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也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三)劳动合 同的解除和终止 协商 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续约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办理 清 各项工作交接手续。 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发现员工严重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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