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公司临时作业安全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4 电缆沟动火,检查无易燃气体和积油,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15 上班开始工作前和下班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有变化,不得留有余火。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高处作业的范围与内容: 离地面垂直距离> 2m 以上位置的作业,或虽≯ 2m,但在作业地段大于 45度的斜坡下面,或随 近有坑、井、冈、雪袭击,机械振动的地方以及有转动机械或有堆放物易伤人的地段作业,均属于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须按规定审批办理作业手续。 高处作业分 4 级: 高度 25M 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 515 M 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 1530M 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大于 30 M 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精神病、习惯性抽筋、晕眩和身体不适、精神不佳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二、所用作业脚平架、吊栏、手动葫芦必须按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 机械载人,所用工具、材料不得以投递的方式传递。 三、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等,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挂钩须牢固固定在牢固物体上,使用前对安全带要认真检查质量可靠状况。 作业下方应设置安全围栏、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 四、一般不允许垂直交叉作业。 如必须上下同时作业的,必须采取具体防范措施。 五、遇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照明。 六、在易散发有毒气体之厂房、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一旦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七、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必须与 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电压≤ 110kv ≮ 2m;电压 220kv ≮ 3m 电压 330kv ≮ 4m。 同时,必须采取切实的防触电措施。 八、严禁无任何安全措施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裂材料的屋顶上作业。 如必须在此类材料上作业时,须架设木板并绑扎牢固,以防坠落。 九、审批:一、二级高处作业,有作业负责人(车间)填写,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 批。 作业高度 5m 的,由施工负责人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高度 5m 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现场监督。 三级高处作业,由作业施工部门会同公司安全部门制定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 第 5 页 (总 12页 ) 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聘请专家制定作业方案,按方案实施。 严禁不经审批进行高处作业,违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罚。 十、当日作业未结束的,下日如继续作业,须重新办理审批作业手续。 十一、作业结束,及时清理现场,清点器材、工具,通知上级部门进行验收。 安全围栏、护体、安全网等应拆除的及时拆除。 进入设备 内作业安全规定 进入设备作业的内容、范围: 一、凡进入釜、塔、罐、槽、铮、皿、料仓、地坑及其他闭塞场所内进行作业的,均为进入设备作业。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二、设备必须实行可靠隔离,决不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设备。 与设备相连的有毒、可燃、窒息性液体管道必须经加金属档板或做管道断开处理。 液体管道加金属档板处理。 防止造成烫伤、中毒、水淹或窒息。 三、如设备带有机械传动装置,必须切断电源;三角带或链传动的拆除三角带、链,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牌子。 四、必要的须作设备内气体分析。 氧含量须达到 20%24%;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允许浓度;或佩带长管防毒面具、强制通风手段确保人员安全。 可燃气体:如爆炸极限为> 4%,分析结果要< % ;如< 4%,分析结果要< %。 作业过程中要不断地检测分析,一旦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五、必经指派 2 人以上监护。 监护人要了解设备的生产情况、介质、性质作业时间不准离场,一见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进入设备作业的人员,一次作业的时间不宜过长,应组织轮换。 六、用电安全。 设备内使用的照明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安全电压标准,若有可燃物存在,须符合防爆要求。 进入电焊作业时,要站在绝缘体上 作业,或穿着防爆鞋、靴、手套。 七、安全照明电压:干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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