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法规用书重点知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C. 不必要 D. 不需要 正确答案为 B。 49.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的内容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有何不同。 解答: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监督,察看其验收程序是否合法,资料是否齐全,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 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内容主要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如: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程序实施的监督包括( )。 ( 20xx 年第85 题) A. 验收程序是否合法 B.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是否合法 C. 竣 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 D. 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 E. 竣工结算是否完成 选项 B 为政府监督管理的内容,选项 E 既非政府监督管理内容,也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内容,唯有 A、 C、 D 选项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内容。 50. 确定勘 察 设计中标人的依据与确定施工项目中标人的依据有何不同。 解答: 由于勘察设计的特殊性,其确定中标人的依据也与施工、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不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 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而确定施工项目中标人时,投标报价才是核心因素。 5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都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解答: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摘录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规定,同时也包括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如: 涉及保障人体健康 、 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应当是( )。 ( 20xx 年第 32题) A. 国家标准 B. 行业标准 C. 强制性标准 D. 推荐性标准 正确选项为 C。 52.谁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写。 解答: 是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来编写。 53.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什么。 解答: “三同时 ”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2 如: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 )进行。 ( 20xx 年第 34 题) A. 分别 B. 同时 C. 交叉 D. 顺序 正确答案为 B。 54.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答: (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况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 A. 建筑工人小章在工作中被坠落的水泥块砸成重伤,丧失劳动能力 B. 建筑工人小刘重病住院,尚在治疗期 C. 女工王某怀孕已 8 个月 D. 建筑工人小孙被石块砸伤,已伤愈并恢复劳动能力 E. 女工李某一周前刚产下一子 很显然,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小章、小刘、王某和李某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可以与小孙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孙本人。 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E。 55.劳动仲裁就是《仲裁法》中的仲裁吗。 解答: 不是。 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相比,劳动争议仲裁有以下基本特点: ( 1)从仲裁主体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三方组成,是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 它不是一般的民间组织,也区别于司法结构、群众自治性组织和行政机构。 而《仲裁法》中的仲裁是民间组织,仲裁员也不具有官方性质。 ( 2)从解决对象看,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这是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方式的重大区别。 ( 3)从仲裁实行的原则看,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而《仲裁法》规定的是约定管辖。 ( 4)从与诉讼的关系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则采用或裁或审的体制。 56. 什么是保险金额。 解答: 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57.对《合同法》第 51 条无权处分规则如何理解。 解答: ( 1)无权处分合同 在成立后的效力状态为效力待定;( 2)在事后经过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转为有效的合同,按照生效的合同履行规则,第三人与无处分权人之间应当正常履行该合同;( 3)不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该合同转为无效合同;( 4)在无效前提下,该合同当然不具有可履行性;但作为物权法的规则,在买卖合同中,若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可以以 13 善意取得规则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 58. 第 1Z301202 熟悉营业税和所得税中 P142,第三项企业所得税中提到于20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不适用 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哪种所得税法呢 ? 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它们的财产不是独立的。 如果对它们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就会造成重复征税,即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失公平。 为避免重复征税,鼓励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经营发展,故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法》。 59. 不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解答: 目前,部分合同虽称之为 “合同 /协议”,但却不受合同法调整,主要有如下几类: ( 1) 有关身份关系 的合同 ( 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 ( 3) 劳动合同 ( 4)政府间协议 60.否定的答复是承诺吗。 解答: 不是。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否定的答复称为拒绝要约的通知。 61.什么是格式条款。 解答: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工程建设过程中也经常使用格式条款。 《合同法》 第 39 条 规定:“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 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合同法》 第 41 条 规定:“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62.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否有效。 解答: 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单纯以是否是口头合同为依据。 主要看是否具备合同生效的要件。 另外,《合同法》 第 10 条 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63.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的过程中, 合同缔结当事人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信 14 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它与违约责任有着密切的联系。 但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1)责任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之中,其请求权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而违约责任是因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其请求权的基础是合同。 因此,两者之间的区别之一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为判定标准。 ( 2)责任存在形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它只以损害赔偿为其唯一补救责任形式;而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责任形式,如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修补替换、定金等,也可以法定责任的形式予以补救。 ( 3)赔偿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以实际损害为赔偿条件,要求致害人主观上有过失;而违约责任则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要件,它通常是一种严格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 在,即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施工单位于 6月 1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建筑设备供应公司求购一台塔吊,要求“立即回复”。 乙当日回复“收到传真”。 6 月 5 日,甲电话催问,乙表示同意按甲的报价出售塔吊,要求 6 月 8 日来人签订合同书。 6 月 8 日,甲前往签约,乙这时要求加价,甲未同意,乙遂拒绝签约。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于 6 月 1 日成立 B.买卖合同于 6 月 5 日成立 C.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D。 64. 免责条款都是无效的吗。 解答: 不是的。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 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除此之外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 65.《合同法》第 52 条关于合同无效的第五种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何界定这里指的“法律”、“行政法规”。 解答: ( 1)违反的对象仅限于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行的立法)及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立法),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 ( 2)仅仅是违反上述立法的强制性规定方为无效,违反任意性规定的,不因此影响合同的效力。 ( 3)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能以地方性法规(有权立法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的立法及有权立法的地方人民政府的立法)为依据。 ( 4)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无权就合同的效力进行立法评价。 66. 怎样理解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解答: 15 ( 1)合同自始无效和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自始无效,是指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即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即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宣告无效的只涉及合同的部分内容,那么,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时,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 57 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即合同中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条款的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不受合同无效、变更或者终止的影响。 ( 3)合同无 效或者被撤销后,有关合同财产的解决。 《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如: 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后,追究合同相对人应承担责任的起始时间是从( )之日开始。 ( 20xx 年第 57 题) A. 合同订立 B. 合同开始履行 C. 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D. 仲裁机构裁定为可撤销合 同 合同被仲裁机构裁决撤销后,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追究合同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起始时间从其合同订立时就已经开始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 67.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是 效力待定合同吗。 解答: 不一定。 《合同法》 第 47 条 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 ,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68. 合同条款空缺应如何处理。 解答: 出现合同条款空缺时,首先考虑协议补充,补充协议构成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次再考虑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最后考虑依照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从《合同法》第 62 条的规定。 如:某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个水泥供货合同,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水泥的交货地点,则他们应该优先采用( )。 A.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在收受水泥一方所在地履行 C.在签订合同地点履行 D.补充协商决定交货地点 正确答案为 D。 69.如何掌握合同中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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