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培训和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教师学习情况监控和网上统一考试等工作。 ( 4)组织在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各类、各级教学和管理信息。 ( 5)协同“网联”做好培训经费的收缴工作。 5 ( 6) 检查、评估本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实际培训效果,不断探索、总结工作经验。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领导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远程训工作。 主要职责是: ( 1)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统筹规划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工作开展的范围、进程。 ( 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开展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 3) 依托本市州教师培训机构建立本地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市州远程中心”)。 市州远程中心 具体组织本市州高中教师远程培训。 包括组织高中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的申报;组建辅导教师队伍, 为学员提供在线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为学员提供网上学习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协同省远程中心 组织对学员的考核; 依照“网联”的课程、学时、学分标准,审核学员参加培训的 课程、学时、学分登记; 收集、整理学员对“网联”远程培训的各类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省远程中心,使“网联”不断改进自己的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4.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领导本地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是: ( 1)按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统筹规划本县市区 中 6 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培训工作开展的范围、进程。 ( 2) 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开展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远程训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 3) 以本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为依托建立本地教师远程培训中心 (以下简称“县市区远程中心”)。 县市区远程中心 具体负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远程培训。 包括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参加远程培训的申报;组建辅导教师队伍, 为学员提供在线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为学员提供网上学习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协同省远程中心 组织对学员的考核; 依照“网联”的课程、学时、学分标准,审核学员参加培训的课程、学时、学分登记; 收集、整理学员对“网联”远程培训的各类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省远程中心。 六、有关条件与申报程序 远程培训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与管理平台相配套的软硬件设施 , 有一支具 有一定 培训工作经验的管理和 网上学习指导的专业教师队伍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保证 Inter 接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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