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标的投标人 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 后 7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 中 标人 ( 厂、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 撤回投标书的; ⑵ 中标人 未按本须知之规定签订合同的; ⑶ 投标人 其他不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行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 标文件密封后,须在封装物上写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招标人 名称、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人 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人)。 如果投标人未加写标记,招标人 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 提出对投 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该书面材料应密封 ,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在封装物上标明“修改(或补充)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9 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投 标文件必须在招标人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五、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 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未 提供《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 、 以及 在 正 副 本中 出现与 《开标一览表》 、《投标函》 的投标报价 有相关 内容 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 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响应文 件; 六、质疑 投标人 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投 标人对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 提出询问。 招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若投标人 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 进行质疑并要求招标方作出答复。 招标人 会在收到投标方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 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 ,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 查。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 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市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 七、保密和披露 投标人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 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招标人 有权在认为适当时 ,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 的名称及地址 、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八 、特别声明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三日内对招标文件有质 疑的,请与我中心联系,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 均对此无异议。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财务结算程序 一、未中标投标保证金的领取 自中标公告发出 7 个工作日后,若无其他问题,凭招标人提供的收据,舟山市教育条件装备中心作无息退还。 二、中标投标保证金领取 中 标 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 设备验收合格 后 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 开标及评标办法 一、开标 招标人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 须派代表参加。 开标前,招标人 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投标人需出示《收标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确定合格投标人。 开标时,招标 人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投标文件, 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 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评标 期间,投标 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开标后,招标人 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 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如果确定投标人 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评标原则和方法 评 标 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 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状态、售后服务、 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评委记名并独立打分, 最后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得分高低选取 一家为 候选 中标单位。 如投标人最后得分相同,按 相同得分投标人的 总 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序。 客观公正 地 对待所有投标人 ,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 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12 评标细则 ( 一) 投标报价 评审 ( 55分) 所有有效投标 总 报价 中最低总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总价) *55]的计算公式计算。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二 )技术标评审 对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 35分),内容如下: 评 分 内 容 好 一般 差 缺项 样品材质 1015 59 14 0 配件质量 710 46 13 0 样品牢固性 及工艺 710 46 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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