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题,由政府组织引导、分期治理。 对新建和扩建、生产矿山,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企业负责治理;对严重破坏矿山地质环境和因非法采矿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任人或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府主管部门监管和矿山企业实施的责任机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政策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布局 (一)重点治理区 全县范围内以保护为主,对实施方 案关闭的矿山企业进行恢复治理,同时依据《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姑山矿区设立一个重点治理区。 姑山矿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该区主要以开采铁矿为主,主要地质环境问题为破坏、占用土地及地下采空区。 该区面积 平方公里,以治理为主。 主要治理工程措施,为监测、回填、覆土、翻耕等。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部署 2020 年前,对当涂县实施方案关闭的 48 处建筑石料用和砖瓦用粘土矿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整治,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 100%。 20202020 年部署 规范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的有效开采,建立较完善 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控制矿山废水、废渣的排放,减少因矿山开采造成 的地质灾害。 到 2020 年底,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公顷,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生产矿山环境治理率达到 80%(含铁矿),矿山复垦率达 70%。 对新建及在建矿山治理率达到 100%。 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及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80%,面积 公顷,土地复垦率 70%,面积 公顷。 20202020 年部署 矿产资源全面实现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率达90%,健全和完善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及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 (一)新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对新建矿山设置如下准入条件:矿山企业必须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有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植被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遵守并履行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二) 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组建专业监测和矿山自测体系,定期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系统监测。 对“三废”排放不 达标的企业,经治理后仍不达标者坚决予以关闭。 尾矿库要按规范设计,库满后予以复垦。 积极引进推广采用新技术,提高尾矿二次利用率。 改变小矿山作坊式生产方式,实现矿山生产、运输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降低矿山粉尘污染。 开采矿山采空区用尾矿或废石 及时回填,预防和控制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对矿山宜林地应及时植树绿化。 (三) 关闭矿山的整治 根据露天采场的边坡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必要的工程整治,防止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矿山停产关闭纳入当年的复垦计划,宜林则林,宜农则农。 治与土地复垦 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复绿、种植,对适合建设用地的矿区,可采取政府收购储备、挂牌拍卖等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尾矿库的治理 采空区必须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要永久性封闭井口。 深度不大的塌陷区,采用回填复土、复垦方式;深度较大的塌陷区,采用复填优质粘土,改为水塘,用于养殖和灌溉;尾矿库尽可能二次处理,不能利用的应复土、复绿。 四、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至关重要。 (一)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落实矿 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对正在建设和生产的矿山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 加强监督,依法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二)矿山建设和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要严格处理,明确 排放标准,对未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三)坚决杜绝无证勘查、开采等行为,规范勘查和开采秩序。 对越界开采、乱采乱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加强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能。 (四)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明确开发主体的权益和责任,切实履行矿山环境保 护、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 (五)进行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第六章 保证方案实施的主要措施 第六章 保证方案实施的主要措施 为了保证《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当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实施,必须加强“方案”实施的管理,县、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实施方案的行政管理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将“方案”的实施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将“方案”的目标和 主要指标,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同时,将“方案”予以公告并加以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并纳入政绩考核目标,执行“方案”实施 中途评估制度以及实施年度计划制度。 二、严格采矿权审批 依据本“方案”,在采矿权审批范围内, 科学设置和有序投放采矿权,并 加强审批管理,充分发挥实施方案的调控指导作用。 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级规划要求执行。 三、实行科技兴矿战略 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引进页岩等替代粘土制砖技术,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促进 砖瓦用粘土矿矿山产业转型,发展新型墙体建筑材料。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调查监测机制建设 对本县范围内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矿山勘查和开发利用状况、矿山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矿业权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矿业权市场建设、矿业秩序、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工作作出统筹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和制度,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勘查和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使持证率达 100%,实现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 (二)加强矿政队伍的建设,形成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政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法规、规划、 政策为主要手段的矿产资源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矿业权人必须接受工作所在地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 理,如实反映情况,按规定提供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不得虚报,拒绝,隐瞒。 (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体系的建设,把矿山地质环境检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矿山管理体系,加强治理后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制度,防止由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而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 (五)加强矿业活动动态监督,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按月公示,并实行月度公示和警示制,问题严重者给与曝光。 (六)对达不到省最小生产规模的,应制 定矿山退出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力度。 五、经济措施 保障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探索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激励机制,积极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目标的落实。 经济手段是为了实现规划目标,按照土地利用的经济属性,在经济上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其实质就是利用经济利益原则,来协调土地利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通过经济杠杆,运用价格税费、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调节社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供应。 由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存在着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以及劳动者个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差异,要处理好各种不同的物质利益关系,仅靠行政方法是不够的 ,必须通过各种经济手段来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章 附 则 本“方案”由文本、说明书、附表和附图组成。 本“方案”经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预审、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当涂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修改或调整,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本“方案”由当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一、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0- 2020 年)》,加强当涂县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县矿业经济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20] 255 号)以及《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土资规函[ 2020] 76 号)和《安徽省县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 2020] 305 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0- 2020 年)》、《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0- 2020 年)》和《当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结合我县矿产资源特点,编制《当涂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 2020- 2020 年)(简称:“方案”)。 二、方案适用范围及期限 “方案”以 2020 年为基准年, 2020- 2020 年为规划期, 20202020年为展望期。 “方案”适用于当 涂县行政区划范围内。 第二章 社会经济和矿产资源形势 第二章 社会经济和矿产资源形势 一、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状况 (一)自然地理 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皖江经济带东侧。 1983 年 6月划为马鞍山市辖县。 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176。 21′ 38″至 118176。 52′44″,北纬 31176。 17′ 26″至 31176。 42′ 00″。 北部与马鞍山市区相连,东部和东北部与江苏省高淳、溧水、江宁三县(区)接壤,南部与本省芜湖、宣州两市(区)相邻,西临长江,与本省和县隔江相望。 当涂县地处长江下游沿江丘陵、平原区,平原区海拔高程一般 5~8m,丘陵区最高高程 349m(青山)。 北部和西北部为丘陵区;南部和东南部为冲积平原区,间夹圩区;东有石臼湖,经姑溪河与长江相通。 当涂县处于副热带北缘,属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类型,雨量丰沛,四季分明,春秋季短,冬夏季长。 当涂县交通便捷,铁路、公路、水路四通八达。 宁马高速公路与沪宁高速公路相连,可直达南京禄口机场。 宁芜铁路、 205 国道和马芜高速公路从本县南北向穿境而过。 314 省道东西向穿境而过。 马鞍山港是长江沿岸优良港,常年可停靠万吨级船舶。 ( 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截至 2020 年底,当涂县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 1346 平方公里, 14个乡镇,总人口数为 648886 人, 2020 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比上年增长 %。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增长了%;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增长了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增长了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 13837 元。 产业结构逐步调优,国内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 23: 47: 30 调整为 21:50: 29,二次产业首次超过 50%,以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格局已经形成。 其中矿业生产总值 万元,占国民经济总量的 %。 全年实现财政 收入 亿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2439 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6025 元。 2020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较上年增长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4336 美元,比上年增加 974 美元。 全年财政收入 亿元,增长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519 元,增长 %;农民人均纯收入 9213 元;增长 18%;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 亿元,增长 4%;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 亿元,增长 %;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 亿元,增长 %。 当涂县“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目 标: 到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 400 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一番以上,年均增长 15%以上,人均生产总值突破 8900 美元;财政收入 60 亿元,年均增长 22%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 1500 亿元,比“十一五”翻一番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 5 亿美元,年均增长 35%以上。 (三 )首轮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0~ 2020 年)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22。 表 22 首轮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表 分类 首轮规划内容 实施情况 地质调查评价与矿产勘查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与评价、主要矿山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为环境保护与治理和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包括当涂县在内的全省 1:10 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已完成。 目前当涂县地质灾害监测点(网)和预警预报系统的建立已经在规划中,处于建立初期,经过地质工作目前未发现全县内有新矿种,鼓励和加强对铁、铜、金等金属矿产以及建材等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工作,目前全县设立探矿权 22 个。 初步建立当涂县地质灾害监测点(网)和预警预报系统。 开展重要矿产、特色矿产的调查评价,进一步提高全县地质工 作研究程度,争取发现新矿种 12 种。 鼓励和加强对铁、铜、金等金属矿产以及建材等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工作,提交中型矿产地 23 处,小型矿产地 35 处。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铁矿: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0%;选矿回收率不低于 70%。 建筑石料:开采回采率不低于 98%。 废(矸。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