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现场质量责任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项目技术员、施工员及时填写各种表格资料。 填写完毕,符合要求后及时归档。 五、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对所有工程资料、档案进行全面的收集、清理、汇总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查阅方便,分部分项工程完成时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收集、清理、汇总、装订成册工作。 并做了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项目材料采购员职责 一、了解物资市场行情、收集、综合物资信息,并及时向公司项目管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反馈。 二、负责项目采购权限内物资的分供方 进行考察、评估、参与项目采购合同的谈判,负责组织物资供应进场。 三、参与公司物资部签定物资供应合同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配合公司物资部供应物资的进场工作。 四、及时、按质、按量采购供应物资,做好项目采购台帐,及时收集、移交多种材料质量、相关和证照资料。 五、配合项目其它部门及本部门其它人员,做好项目物资管理其它相关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创建标准化样板工地,保障职工的安全 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膊或穿拖鞋等给予当事人每项 50元罚款。 没系安全帽帽带每人罚 30元。 二、特种作业(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每发现一人无证上岗,给予该班组长 100元罚款。 三、井字架乘人,对乘机者罚 100元,开机者罚 200元。 四、施工用电、生活用电,乱拉乱接、使用花线、电线随便勾挂、扦插、使用其它导线代替熔断保险丝,使用电炉、电热棒,未经允许使用明火等,每发现一处,给予当事人 100元罚款。 五、带家属入住工地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家 属限期离开工地。 六、班组在进场后一个月内未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对班组长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开展安全教育。 七、擅自在宿舍内私开小灶、烧饭做菜的,对当事人处以 100元罚款,并没收炊具。 八、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九、故意破环工地宣传、绿化等文明设施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元罚款,对举报者予以 300元奖励。 十、聚众赌博、打架、盗窃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对当事人处以 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过程中进 言献策,被项目部采纳者,予以100300元奖励。 并通报表扬。 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予以经济处罚外,并予以暴光批评。 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考核奖罚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公司(分公司)负 责考核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安全目标责任每月考核一次。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计帐:考核分值满分为 100 分,考核得分值在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 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 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 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最后一名季度奖的 20%,奖给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第一名且达到优良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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