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55 5 一、适当扩 大船舶碰撞法的调整范围 ............................................................... 55 二、船舶碰撞的形式不限于直接碰撞 ............................................................... 56 三、过失不作为船舶碰撞构成要件的必要要素 ............................................... 56 第二节 我 国船舶碰撞责任承担立法的完善 ........................................................... 57 一、船舶碰撞责任承担立法发展趋势 ............................................................... 57 二、明确船舶碰撞责任主体 ............................................................................... 58 三、厘清碰撞造成船载 货物损失责任承担中的关系 ....................................... 60 四、明确船舶碰撞财产损失的责任承担 ........................................................... 60 五、规范船舶碰撞中人身伤亡损害的责任承担 ............................................... 61 六、解 决船舶碰撞造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措施 ........................................... 61 结束语 ................................................................................................................................. 62 参考 文献 ............................................................................................................................. 63 致 谢 ................................................................................................................................. 65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1 引 言 随着海上运输事业的蓬勃发展 及其船舶的专业化、大型化的进程的加快,海上侵权行为也越来越繁多。 船舶碰撞就是发生在海上的特殊侵权行为 , 由于海上航行和船舶本身的特殊性 , 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和责任承担 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有 着 一定 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 《海商法》 ) 第八章 参照了 1910 年在布鲁塞尔签订的《统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 1910 年碰撞公约》)的规定, 对船舶 碰撞的 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 等实体性问题作了专门 的 规定。 由于船舶大型化、 专业化的发展,碰撞造成的损失往往十分巨大,不仅导致船舶、人身、货物及 ( 或 ) 其他财产的损害 , 而且对于沿岸 国的环境也带来潜在的威胁,如大型油轮因为碰撞泄漏往往造成大面积海 域的油污损害,为此我国海商法专章设立船舶碰撞法律制度以解决船舶碰撞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 虽然国际公约及各国海商法都对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和责任承担问题 做出 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在实践应用中却纷争不断,我国海商法学界和司法界 对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和责任承担问题 持有不同的理论观点,这些不同的争议观 点在司法 实务中造成对同一事实的不同认定,这种现象使得 我国《海商 法》 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很难达到权威性和统一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侵权法学理论的发展,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问题 也在不断地发展 之中。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问题的 发展变化涉及到其他一系列海商海事制度的重大修改或调整,诸如: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共同海损、海难救助、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等 ,所以对这一问题做深入、透彻的分析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通过相关碰撞法律的探讨并结合实践,对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 和责任承担 进行研究,并由此提 出完善我国船舶碰撞立法的建议。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2 第一章 船舶碰撞是特 殊的民事侵权行为 第一节 船舶碰撞是民事侵权行为 一、 民事侵权行为相关理论 关于 民事侵权行为 的概念 , 学说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 各国学者众说纷纭。 ( 一 ) 英美法 系 学者的界定 在英美法系 , 侵权行为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学者对侵权行为概念的研究颇为深入、独到。 英国学者约翰福莱明认为 , 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 , 而不是违反合同 , 对这种过错 , 法院将在一种损害赔偿的诉讼形式中提供补救。 1《牛津法律大辞典》 对侵权行为 的定义是 : “ 可以引起民事诉讼的伤害或不法行为 , 侵权行为规则要求不得加害于他人的义务 , 以及加害了他 人 , 则应对之进行补救或赔偿的义务 , 不是由当事人的协议而设定的 , 而是根据一般法律的实施而产生的 , 与当事人的协议无关。 ” 2 在英美法系国家 , 侵权行为受法制传统影响而一直以判例形式出现 , 不存在对侵权行为的系统界定 , 通常依诉因确定。 但在侵权法权威著作中 , 侵权行为分为对个人人身的侵害 ( 包括侵害身体、名誉、精神伤害 等 ) 、对财产的侵害 ( 包括侵害动产、毁损、侵害不动产 等 ) 、妨害、欺诈行为、疏忽行为 等。 例如,在 英美法下 , 油污的受害方可以侵权的“疏忽” ( negligence), “滋扰” ( nuisance) 与“侵入” ( trespass)向船东索赔 , 这也是在贵族院先例“ Esso petroleum Co. v. Southport Corporation” 3所涉及。 4 ( 二 ) 大陆法系学者的界定 在大陆法系 , 把侵权行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 , 对侵权行为概念的揭示 , 具有成文法体系学说的特点。 在德国 , 学者认为 , 侵权行为实际上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 , 一方当事人如果没有对对方的权利和利益予以必要的尊重 ,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 , 他将要承担责任”。 在法国 , 大多数学者根据 《 法国民法典》第 1382 条的规定 , 认为侵权行为就是一种 1 约翰福莱明,《侵权行为法》 , 牛津大学出版社 1971 年英文第 4 版 , 第 1 页。 2《牛津法律大辞典》 , 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 年版 , 第 886 页。 3 [1955]2 Lloyd’s . 4 杨良宜,《海事法》 , 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 第 251 页。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3 损害赔偿的责任。 5 在我国台湾 , 史 尚宽先生认为 : “侵权行为者 , 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之权利或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之方法 , 加损害于他人之行为也。 简言之 , 为侵害他人权利或利益之违法行为。 ” 6 ( 三 ) 我国学者的界定 在我国,侵权行为法是民事法律的一部分, 对侵权行为 的界定 ,具有成文法体系学说的特点。 我国学者杨立新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是 : “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 , 或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不问过错 , 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 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及其利益 , 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 (以下简称《 民法通则》) 以一般条款、特殊条款对侵权行为进行界定。 《民法通则》第 106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规定 :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 ,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 ,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 8第 2 条 、第 3 条、第 6 条和第 7 条规定:“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 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这是我国现行立法对侵权行为概念所作的 规定 ,根据这些 规定可见 : 侵权行为就是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 , 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 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其基本特点为 : 侵权行为关系的主体是公民或法人 ; 主观归责与客观归责相结合 , 主观归责为一般原则 , 客观归责以法律明定为限 ; 侵害的客体为财产与人身 ; 侵害既为一种行为又为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包括行为 本身的违法和行为结果的违法。 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结构 , 是由侵权普通法和侵权特别法两个部分组成的。 侵权普通法是适用于全部范围内的一切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侵权特别法是适用于特定领域内的特定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侵权特别 5 克雷斯蒂安冯巴尔 ,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 ( 第 l 册 ), 张新宝译 , 法律出版社 2020 版 , 第 6 页。 6 史尚宽,《债法总论》 , 台湾荣泰印书馆 1978 年版 , 第 101 页。 7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三版)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0 年 版 , 第 13 页。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经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由第 11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通过 , 并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9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三版)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0 年版, 第 47 页。 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4 法的主要作用是补充、修改、丰富、发展普通侵权行为法。 一般而言 , 某一侵权特别法的产生必定是对该侵权领域的一般法律原则进行补充 或变更 , 以弥补普通侵权法的不足。 本文所讨论的船舶碰撞即属于侵权特别法 , 它与 一般 侵权行为法既有诸多共性 ,也有其特殊性。 (四) 船舶碰撞行为具备一 般侵权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 船舶 发生碰撞 , 导致一定的损害后果 , 其碰撞行为具备一般侵权行为成立的构成要件: ( 1) 船舶碰撞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这种损失是因碰撞已然发生 , 而且给其他船舶带来船舶、货物损失或者人员伤亡。 ( 2) 损害的发生 与 船舶碰撞事故 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没有船舶碰撞事故的发生 , 损害后果当然不可能发生 , 他们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 3) 碰撞行为一般都违反相关的义务。 船舶航行和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航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公约 , 据统计, 船舶碰撞事故 一般都 违反 了 相关安全航行应当注意的法律义 务。 ( 4) 碰撞 事故 的发生一般都是 由于存在 过失 所致。 主观上的故意违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 意 外导致了绝大多数 船舶碰撞 事故的发生。 二、 船舶碰撞是民事侵权行为 (一) 船舶碰撞 发生 的原因 船舶碰撞的发生 , 通常 可以归纳为 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 ( 1) 意外原因的碰撞。 主要是因为意想不到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原因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 例如船舶正常航行中遇到事先没有任何预报和征兆的突发大风而发生碰撞 , 这完全是意想不到的原因 等 ; ( 2) 单方过失 的原因 引起的碰撞。 碰撞事故发生原因全部由于一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的 , 与其他事故方无关。 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在航船舶的操作失误或者违章碰撞到正常靠泊的船或者在 某 些浪损事故中 , 一般 而言, 两艘在航船舶之间 发生 碰撞很少存在单方过失 ; ( 3) 共同过失 的原因 引起的碰撞。 碰撞事故发生 的 原因是由于 2 个或者 2 个以上当事人 违反规定 的 行为共同造成的。 这种情况在船舶碰撞事故中最为普遍 , 一般双方都存在过失 , 导致双方都受到一定的损失。 (二) 船舶碰撞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民事责任 船舶碰撞民事责任是指船舶因发生碰撞事故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一般来船舶碰撞构成要件及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5 说 , 主要是承担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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