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农业改革比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195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 1. 64亿吨,比 1949年增长 44. 8%,超过了历史上最高水平即 1936年的 1. 5亿吨 (含黄豆 )的产量。 这一年,全国粮食市场价格比较稳定。 但1953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一方面,在 1952年 7月 1日至 1953年 6月 30日的粮食年度里,全国粮食上市总交易量达到 1740万吨,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收购了其中的 70%, 2020/6/28 36  另一方面,粮食商人采取投机行为,使粮食价格有了明显提高。 “鉴于粮食供应紧张的状况,必须采取征购的办法。 如果继续实行自由购买的办法,我看中央人民政府就要天天做‘叫化子’,天天过‘年三十’。 ” (陈云) 2020/6/28 37   研究证明,在存在成千上万个独立农户的条件下,实行统购统销的难度很大。 由于统购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农民不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 政府的收购受到个体农民的强烈抵制,而政府对此难以控制。 在 1954年城乡都曾经出现粮食风潮,“ 家家谈粮食,人人说统购 ” ,由此产生了把农民 “ 组织起来 ” ,以便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控制的必要性。 2020/6/28 38  到 1956年底,除了农村一些深山老林的住户与猎户以及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外,差不多都合作化了,入社农户户数已达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重由 1955年底的 4%猛增到 %。 中央原定 10年到 15年甚至更多一些时间才能完成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不到五年就基本完成了。  2020/6/28 39  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如何评价, 《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问题的决议 》 在基本肯定的前提下,指出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存在 “ 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 ” 的不足 2020/6/28 40   中国农村兴起的 “ 人民公社化运动 ” ,在步骤上分两步走。 第一步,先由原来各小社选出人民公社的管理委员会,搭起人民公社的架子,在组织上采取 “ 上动下不动 ” 、 “ 上新下旧 ” 的办法,对原来各小社的一套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暂时不变,照常进行经营。 第二步,逐步解决小社并大社转人民公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对于人民公社,一般以一乡一社, 20xx户左右为宜。 有些地方根据地形、自然条件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也可以数乡一社,包括六七千户至一万户或二万户以上。 2020/6/28 41  人民公社不仅是农业经济组织,农、林、牧、副、渔各业俱全,而且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社会基础组织。 这个 “ 政社合一 ” 的混合体,既有其经济方面的特点,又有其独特的社会组织方面的特点。 2020/6/28 42  第一,人民公社的组织特点是 “ 一大二公 ” 、 “ 政社合一 ” 与 “ 多级管理 ”。  第二,人民公社的生产特点是统一经营,集中劳动 ,简单协作。  第三,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的特点是工分制和供给制相结合。 2020/6/28 43  第四,人民公社的经营特点是封闭、自给和农民缺乏生产经营权  上述特点表明,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除了因为集中带来某些好处外 (如兴修水利 ),基本上没有什么别的积极作用。 农民对这种体制和政策的态度:一是采取消极怠工,缺乏生产积极性;二是一有机会,就要求回到 “ 单干 ” 的经营制度去。 因此,每次农村强制性变迁过后,总会在这里或那里出现 “ 包产到户 ” 的浪潮。 2020/6/28 44  4.“包产到户 ” 的推行  第一次是在 1956年秋季,即高级社刚刚普及不到一年时,农村就自发地出现了包产到户、按农业最终产量来计算社员报酬的做法。 这种包产到户的做法,最先产生于浙江省温州地区、安徽的芜湖地区和四川的成都地区。 2020/6/28 45  第二次包产到户发生在 1959年。 人民公社化以后,农村大刮 “ 共产风 ” 、 “ 浮夸风 ” 、“ 命令主义风 ” 、 “ 瞎指挥风 ” 和 “ 干部特殊化风 ” ,农民深受其害。 眼看农业生产和农民基本生活将很难维持,一些地区谋求自救之道,就在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小队的同时,搞起了 “ 包产到户 ”。 2020/6/28 46  第三次 “ 包产到户 ” 1961年 3月时,实行“ 责任田 ” 的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已经占到安徽农村生产队总数的 39. 3%。 其他一些地方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 但是,毛泽东却认为, “ 包产到户 ” 属于私有性质,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 要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 2020/6/28 47  家庭承包经营制的推广  十年 “ 文化大革命 ” 结束以后,面对满目疮痍的农村经济,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焦急地寻求摆脱困境的道路。 一些地区的农民再次提出实行包产到户的要求,得到了这些较为开明的干部的支持。 这次包产到户兴起于安徽凤阳的小岗村 2020/6/28 48  大致分为 “ 包工到组 ” 、 “ 包产到户 ” 、 “ 包干到户 ” (又称 “ 大包干 ” )三种最主要的形式。  “ 包工到组 ” 实际上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一种劳动组织方式。 它的基本做法是:  首先制定好农业劳动定额,并对各种农活确定合理的工分标准,然后根据农活的需要,将劳动力分成若干个临时的或固定的作业组,生产队对作业组实行临时的或常年的包工,定任务、定时间 、定质量、定工分,生产队根据农活完成情况检查验收,评工计分,决定奖惩。 2020/6/28 49  “包产到户 ” 的要点是改变了对劳动的考核方式,由直接计量作业量改为通过产出计量劳动的数量和质量。 它的基本做法是生产队根据各农户的人口和劳动力情况,将土地承包给农户使用,并确定标准产量,标准费用和标准工分,生产由各农户自行安排。 2020/6/28 50  “包干到户 ” 意味着农业经营方式的根本改变,由集体经营改为家庭在承包 (承租 )来的土地上经营。 它的基本做法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按人口或按劳动力将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农户按承包合同完成国家税收、统派购或合同订购任务,并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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