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研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有可能出现的状况。 其次,判定并购可行后,可着手实施并购的具体操作过程。 包括:制定价格、谈判签约、筹措资金、支付等。 主要技术 在企业并购中,分析人员主要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技术进行并购 方企业自我价值和并购后联合企业价值的评估。 在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评估时,由于并购这个特殊环境,除可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技术以外,还可采用其他多种评估技术,并购方可根据收购后目标企业是否会继续存在,以及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来决定采用何种评估方法。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技术为:现金流量折现、可比公司分析、可比交易分析、账面价值、清算价值等方法。 ( 1)现金流量法 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从现金和风险角度考察公司的价值,认为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加上终值的现值再减去剩余的负债。 其主要步骤一般为:分 析历史绩效,即当前的财务状况;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产生的期间;估计未来的现金流量,包括独立企业和并购后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成本,根据债务成本和股本成本的加权平均值计算;估算企业在预测末期的终值;将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及 9 企业的终值,一并折为现值即为企业的价值。 ( 2)可比公司分析法 可比公司分析法是以交易活跃的同类公司的股价与财务数据为依据,计算出一些主要的财务比率,然后用这些比率作为市场 /价格乘数来推断非上市公司和交易不活跃上市公司的价值。 ( 3)可比交易分析法 可比交易分析法是从类似的收购事件中获取有用的财 务数据来求出一些相应的收购价格乘数,据此评估目标公司。 ( 4)其他评估技术 企业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上总资产减去负债的剩余部分,也被称为股东权益、净值或净资产。 清算价值是在企业出现财务危机而导致破产或停业清算时,把企业中的实物资产逐个分离而单独出售的资产价值。 清算价值法是在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已丧失增值能力情况下的一种资产估价方法。 (二)我国企业并购的评估现状及发展 我国企业并购的评估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在实施并购之前主要是对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竞争能力、财务状况、产品市场、管理组织等进 行分析评价。 主要使用的评估技术有三种:收益现值法、加和法和市盈率乘数法。 在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对企业的评估大多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 10 机构进行的。 这几年来,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增长很快,评估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已初具规模。 我国企业并购评估中的现存问题 其一,企业评估价值往往低于企业实际价值。 我国目前的并购交易中,有许多企业的价值估计过低,经常以远低于企业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企业急于出售;( 2)行政干预;( 3)评估方法不当。 其二,投资银行尚未在企业并购的评估中发挥应有 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并购中,并购企业通常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主要是投资银行,为其进行并购的策划。 但我国的投资银行尚未充分发挥此作用。 其三,对价值评估不够重视。 形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国企业并购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二是由于我国的企业界对企业价值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对企业实施以价值为基础的管理。 解决我国并购评估中现存问题的建议 首先,要广泛运用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以企业的预期获利能力为评估对象,评估企业的潜在价值,正好克服重置 成本加和法的弊端。 尽管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资本市场还不够发达,全部依靠收益现值法未必能对所有企业作出完全客观的的评价,但是 11 收益现值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比较客观、科学的方法,在目标企业有潜在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 其次,要推动投资银行的发展。 并购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需要专业化的财务顾问,运用其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方案策略、机会评估和选择、价值评估和效益分析、收购结构设计、确定支付价格及筹资安排等各方面的服务。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投资银行只是模拟了经济人的功能,业务处理不够规范,远不能满足企业对财务顾问的要求。 再次,要重视企业价值评估。 ( 1)应促使企业界重视“企业价值”。 并购中大多是进行企业资产评估,而这只是企业价值的组成要素之一。 现阶段企业界对企业价值的认识浅薄,在并购时不能重视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性。 ( 2) 企业应重视“价值管理”。 企业对自身价值关注后,就应重视价值管理,以此提高企业价值。 ( 3)应重视“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较一般传统评估理论更适用于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经济,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将成为评估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 三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是购买法和股权联合法:购买法是指按照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按取得成本报 12 告所取得的净资产;而股权联合法处理企业联合是将其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交换权益证券将所有者权益结合 起来。 购买法 购买法的理论基础是购买。 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 (购买企业 )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 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 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 购买法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与企业购置普通资产的交易基本相同。 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购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并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购买企业的账户和 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成本的差额表现为购买企业购买时所发生的商誉。 因此,购买法的关键问题在于购买成本的确定、被购买企业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和商誉的处理。 商誉的会计处理 并购商誉是并购企业的购买成本超过被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总额的股权份额的差额。 差额为正,为正商誉,即购买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实际上是并购企业的一种价值损失与并购费 13 用;差额为负,则是负商誉,即投资成本低于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对商誉的不同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并购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反映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差额的合并价差实际上是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下单独列示。 《企业会计准则 —— 投资》中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 2020年财政部公布的《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从我国 会计准则与国际化接轨的基础出发,采用了逐年摊销和减值测试两者并用的作法,即“商誉应按企业消耗该项资产经济利益的方式,在预计使用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如果无法可靠地确定消耗经济利益的方式,应采用直线法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每个会计期末,企业应对商誉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按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而对于负商誉,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首先要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现金、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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