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本科生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 ,但贷款的发放程序、经办环节,如调查、评估、监督等都与大型企业贷款大致相同,若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增多 ,必然致使银行的贷款单位 交易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而减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 有关数据显示,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总成本 (包括贷款利息、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保险费等 )高达 12%17%,一般比大中型优势企业的贷款成本高出一倍左右。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因此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定价较高。 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规定了基准利率及很小的浮动范围,使得正式与非正式金融市场的利差扩大,从而抑制了银行的放款积极性,间接上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银行管理体制的过度集中。 在一级法人管理制 度下,信贷审批权上收,信贷资金传递环节增加,从而降低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效率。 所有这些,都加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 融资结构不合理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调。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比例高达98%,银行信贷是其间接融资的最主要方式,但在我国商业银行全部信贷余额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比不足 25%,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像国有大型企业那样,通过招股或发行债券的形式的融资,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所以其融资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为主。 在以银行借款为主要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又是以抵押或担保货款为主,信用贷款对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在借款期限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借款,若以固定资产或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的申请中长期贷款,则常常会被银行拒之门外。 由于商业贷款主要考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抵押和盈利能力,而较少考虑到科技创新和成长性,导致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4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企业自身规模小,信用等级低,财务制度不健全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存在诸多 不足,而且这些不足很多是先天性的,较难改变。 表现在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和经营过程中,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制约的最主要因素就是企业自有资金太少。 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家族,朋友等筹集的,所以资金规模一般较小。 由于企业自有资金量小,银行在审核企业贷款时,一般不通过。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急偿债能力不强,加之企业借款多半为短期借款,一旦失去银行贷款,企业将出现财务危机。 企业的竞争力不仅表现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质量等经济指标上,同时也受企业形象、社 会责任、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这些条件更是大大低于大企业。 我国 科技型中小 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都在几十万至几百万不等,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弱,许多 科技型 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面对市场波动的风险承受力差,经营状况不稳定,难以同大企业抗衡。 从 科技型 中小企业自身竞争能力和对社会责任考虑,银行都无法支持那些竞争乏力的 科技型 中小企业,因而 科技型 中小企业在信贷投放的竞争中,就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特点制约其融资。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各方面都具有 高风险的特征。 其主要表现有:企业发展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变数大且无法预测;企业自身规模小,实物资产少,知名度和信誉度低;企业贷款多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急、频率高且管理成本高。 因此,这类企业一般很难获得银行的支持和吸引到投资者的注意力。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 科技型 中小企业的资产数量少、质量差、信用等级低、资信较差,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都比较困难。 因此,导致了 科技型 中小企业对银行贷款的强烈需求与银行的可贷资金之间难以有效结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一方面不能充分反映企业资产运营状况, 目前社会独立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又缺位,因而难以快速准确地评估企业资产价值,使金融机构不能通过资产抵押形式向企业提供抵押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难以通过审核其财务来评价其资信,使银行对企业的信用放贷难有较大的作为。 其中大多数企业财务制度又不健全,也并不需要会计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其信息基本上是不透明的。 在申请贷款时,也就很难向银行提供其真实的信用情况。 而银行缺乏动力搜集有关 科技 5 型中小 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的翔实材料。 再加上 科技型中小 企业缺乏历史盈利记录和历史数据,这就意味着企业被银行拒之于信贷融资的大门之外。 因为,根据我国现行银行贷款方法的规定,没有盈利记录的企业是不会被纳入贷款对象范围之内的。 (二)缺乏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相适应的金融机构 长期以来 ,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重视、不信任对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投资。 在目前的金融机构体系中,缺乏与科技资源融资结构相匹配的金融机构。 而且当前大部分 金融机构 也没有建立科技型中 小企业融资部门。 在全国性商业银行体系中,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没有专门针对 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捉供金融服务的业务。 而区域商业银行体系更是连科技创新活动也没有纳入到它们的业务范畴之内。 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基本都是以普通企业为支持对象的传统银行业务。 同时,由于受地域的局限和资本不足的约束,一些重大的科技创新活动,它们也没有能力承担融资任务。 而且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以城市为重心、大型客户为重点,并收缩其经营机构,给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域留下了空白,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也使金融机构的贷款标准过分的严格,短期内信贷资金的增长呈下降和紧缩状态。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规模限制,没有足够的自有资本进行抵押贷款,只能依靠担保贷款。 而 我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并不多,即便有也因担保资金来源不足、担保基金不能有效规避风险、担保方式单一等问题而难以有效运作。 导致 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 小企业贷款面 窄, 贷款额 度小,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抵押担保难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或“信誉评估”,是一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 在西方国家,信用评级主要是对某一特定的有价证券,从经济、政治、法律以及其他各个角度 判断其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测定,并以专门的符号,来标明债券本利按期支付或股票收益的可靠程度。 我国近年来有些地方把这一业务又运用到工商业或金融业,对其资信状况、负债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并以一定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