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探讨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且随意性较大,甚至变更已披露的投资事项。 公司对应披露的信息不作 全面的披露,而是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误导投资者。 这方面情况主要表现在披露不足,透明度不高,不少上市公司对应该披露的重要信息采取避重就轻,对有利于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夸大夸张,而对不利于公司的信息,则是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 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披露隐藏不露,对关联交易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够充分;很多企业存在应收账款情况,却不对应收账款的构成进行分析披露,或者对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有负债的具体内容进行隐瞒;对资金投放去向和利润构 成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隐瞒对企业不利的会计信息,尤其是涉嫌违规行为会计信息的披露。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或有事项披露不充分;( 2)分部信息披露不充分;( 3)缺乏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披露;( 4) 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有待规范;( 5)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 此外,在信息披露中,措辞含糊,定量披露少,绝对值披露多,相对比例披露少,这些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可比性。 另外,信息披露不充分还表现在:有相当多的公司对资金投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企业偿债能力和利润构成未作详尽披露;对本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重要信息披露都很不充分。 例如: 2020 年润灵环球责任评级对本年度 A 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最终结果 中国建筑: 分, 产品质量与环境责任量化信息披露不充分,详见下图 ,可以充分说明会计工作在这快的疏忽。 信息披露不及时 信息的价值就是在于它的时效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已经基本能够做到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业绩报告,但对重大事件的披露仍不及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给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 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不按法定时间正式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 近日,就有 国恒铁路 、 ST 金谷源 、 钱江摩托 、 隆平高科 和 ST 南江 B 五家公司接连收到深交所开出的“罚单”。 其中,国恒铁路、 ST 金谷源、钱江摩托皆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上述 随意性强,造成大量小道消息内幕消息 的事件一直 不停爆发。 在股票市场上,如果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则会为内幕消息和操纵市场行为创造良机,使得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 所以,相关信息披露的强制性法规应及早出台。 2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制度建设欠缺 目前 ,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制度建设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 , 如同一项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着多 种被选的会计处理方法 , 而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会计“活操纵 ” 提供了便利 , 导致部分上市公司为实现配股、“扭亏”、“保壳”、兑现管理人员奖金、平衡实际盈利与预测盈利、参与二级市场炒作等目的 , 利用准则、制度给予的 “ 活动空间 ” 进行会计操纵 , 从而忽视了会计信息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另外 , 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监督管理涉及证券、财政、税务、工商等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以及媒体舆论、公众等方面 , 除证监会明确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实行管理外 , 其他部门之间各自为政 ,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没有明确的责任 , 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相互掣肘 , 不能形成合力。 而媒体舆论和公众的监督由于不属于强制力量 , 受到部分上市公司的轻视与敌视 , 造成制度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 相关法规疏漏 我国自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相继从证券立法、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会计准则体系和审计准则体系四个方面初步构建起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框架,虽然其实体法律规范已基本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相关法律规范如《会计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等之 间还存在着不协调现象,使得会计信息有可能偏离实际情况,进而产生会计信息虚假披露问题。 二是我国对于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法律责任规定仍是以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为辅,不能充分发挥民事责任的“补偿”功能,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投资者揭露证券市场中各种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是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从而使违规者乘虚而入,致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四是对自愿披露重视不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还相当薄弱,特别是在公司发展战略、核 心竞争力、产业发展趋势、社会责任和环保信息方面以及前瞻性和预警信息方面的披露还非常不乐观。 利益驱动惯性太大 由于利益驱动,使会计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失公平, 不能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会计信息的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 相关的利益集团千方百计地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供给,这样,经过协调而提供出来的会计信息便有失于偏颇。 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的某些特征 , 不仅对公司自身以及与其有直接利益关系者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 而且会对其他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利益产生影响。 在利益驱动下 , 公司总是要实施对自己有利的会计行为 , 使财务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有失公平。 财务信息的供给主体本来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人员 , 而现在的情况是 , 上市公司各个相关的利益集团 (如发起人、公司主管部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等 )也千方百计地影响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供给 ,甚至积极参与财务信息的供给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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