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酒后代驾的民事责任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酒后代驾也就应然而生了。 尤其是酒后代驾公司的出现 ,在当时起到了遏制酒后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 1钟秀勇 .民法 [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20. 2王利明 .民法总则研究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5 第二 ,汽车行业的兴旺促使了交通事故的增加 ,也是酒后代驾 出现 的重 要原因。 在我国 ,汽车行业发展迅速 ,当今我国已经成为汽车大国 ,汽车数量逐年上升 ,这也促使了交通事故的不断增多。 相比较于改革开放之前的自行车王国 ,我国当今的汽车拥有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 ,尤其是在一些大型城市 ,城市堵车现象十分严重 ,这也从反面证实了我国汽车量的数量之多。 另外 ,对于酒后代驾的形成 ,仅仅有酒是不够的 ,汽车的增长也是促使其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商事行为当中 ,当事人往往都是车主 ,这些群体酒后驾驶的几率也比常人要大的多。 3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 ,酒后代驾对于这些群体是一种很好的救济 ,这也促使了酒后代驾行业的 出现 与 一时繁荣。 第三 ,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 ,以及对酒驾惩罚的逐渐加强 ,是酒后代驾发展的主要原因。 2020年 ,《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 ,该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醉酒驾驶车辆的惩罚种类以及惩罚标准 ,包括暂扣驾驶证、罚款、 拘留等。 该条款规定的惩窃力度最严重就是拘留十五日以下 ,并没有涉及刑事惩罚。 该法刚开始实施时 ,有关部门就分别加大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检查力度 ,威慑了醉驾的发生 ,也就刺激了酒后代驾行业的迅速发展。 然而 ,好景不长 ,随着检查力度的逐渐减弱 ,也加之酒后代驾行业的诸多不完善之处 ,酒后驾驶现象又死灰复燃 ,交通事故又与日俱增。 直到 2020年 5月 1日 ,我国的法律又进一步完善了之前对醉酒驾驶规定的诸多不足 :《刑法修正案 (八 )》将酒驾纳入到了刑法的惩罚范围 ,此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在诸多方面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 比如新法的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就在之前的基础之上全面加大了醉酒驾驶的惩罚力度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将之前的拘留十五日以下修改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符合了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 从上面这两部法律的不断完善可以清楚的看出 ,我国现在的法律对酒后驾驶现象十分重视 ,相应的处罚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 这就也 表明了国家打击酒后驾驶的决心。 4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综合因素 ,酒后代驾行业又一次得到了快速发展 ,带来了这一行业的新一轮繁荣。 从上述的论述中 ,我们可以看出酒后代驾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基础上形成的新型产业 ,作为一个产业 ,最主要的肯定是以营利为目的。 所以 ,在社会上存在的酒后代驾服务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即是有偿的。 所以从整体上以是否营利为标准 ,可以把酒后代驾分为有偿性代驾和无偿性代驾。 3苏永钦 .寻找新民法 [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 4 [日 ]星野英一 ,段匡、杨永庄译 .现代民法基本问题 [M].上海三联书店 ,(2020). 论酒后代驾的民事责任 (一 )酒后代驾公司 酒后代驾公司是酒后代驾服务最主要的服务类型 ,也是目前有偿性 代驾的最主要表现形式。 2020 年 ,酒后代驾在北京市正式合法化 ,但是规模还不是很大。 在 2020 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 ,酒后代驾公司在我国还是零零散散、形单影只的分布。 而 2020 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 ,一段时间内刺激了酒后代驾公司的迅速发展。 直到 2020 年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刑法修正案 (八 )》施行后 ,更促使了酒后代驾公司的迅速发展 ,使得酒后代驾公司如雨后春舆般在全国各地纷纷成立 ,铸就了酒后代驾的一时繁荣。 但是 ,作为一种新型的行业 ,酒后代驾公司在我国现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如行业标准不一 ,入 行资格不统一等 ,这在一定程度也限制了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5 (二 )酒店服务型代驾 酒店服务型代驾 ,是酒店的一种延伸服务 ,主要是指酒店为客人提供的 ,当 客人因为醉酒而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 ,由酒店委派自己酒店的工作人员代为驾驶的一种代驾服务。 在我国 ,2020 年新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 ,在社会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公民都畏惧法律的处罚而纷纷避免酒后驾车 ,很多酒店因此而业务下降 ,为了吸引客源 ,并且增加业务量 ,许多酒店纷纷效仿酒后代驾公司而为客户提供酒后代驾服务。 这种服务是酒店的一种拓展业务 ,目前还没有得 到我国工商部门有效认可 ,因此存在很多隐患 ,比如服务资格、服务质量以及纠纷解决等 ,也能从客观上反应酒后代驾行业的混乱性。 (三 )私人代驾 私人代驾是相对于酒后代驾公司而言的 ,广义的私人代驾包括亲朋好友的代驾以及其他人的代驾 ,而这里的私人代驾主要是指狭义上的私人代驾服务 ,也就是亲戚朋友以为的人代为驾驶的情况。 在一些酒店的周围 ,为了消除客人酒后驾车的后顾之忧 ,滋生了这样一种行业 ,一些人专门等候在酒店周围 ,为客人提供代驾服务 ,即俗称的“黑代驾”。 这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 ,在消费者看来 ,这种方式既方便又隐蔽 ,这也就助长了 这种地下行业的蔓延。 6这种代驾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 ,比如要价不一 ,安全性低 ,服务质量差等 ,容易对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无偿性酒后代驾主要是指亲朋好友之间的代驾 ,这种代驾主要是基于亲情友情 ,在车主自己醉酒的情况下 ,亲朋好友代替其驾车 ,将其送回家或者送达到一定的地点。 这种代驾一般 5崔建远 .合同法 W].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 6 [德 ]迪特尔梅迪库斯 ,陈卫佐、田士永、王洪亮、张双根译 .请求权基础 [M].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20.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7 不收取费用 ,亲戚朋友相对于其他人或机构的有偿代驾而言 ,一般不会对车主造成损失 ,安全性也相对较高 ,服务质量比有偿代驾也相对较高。 2 代驾的类型划分与法律属性性质分析 对于酒后代驾合同的性质 ,目前学理界并没有 统一的定性 ,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但是主体的观点主要是有三种 : 委托合同说、雇佣合同说、承揽合同说。 这三种观点 ,都是单纯的把酒后代驾合同归属于我国目前合同法中规定的相关合同分类 ,并没有更深层次的理解酒后代驾合同的性质属性 ,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笔者通过这一章的介绍 ,首先描述已经存在的各种观点 ,然后综合比较分析 ,对酒后代驾合同的性质提出自己的见解。 季托合同也是我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一种有名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396条的规定 ,所谓的委托合同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 ,由一方当事人接受另一方的 委托完成一定事务的合同。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 ,可以看出委托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即委托人并没有像定作人那样指定工作任务具体要求 ,受托人可以自己独立的完成受托事宜。 把酒后代驾合同当作委托合同的观点认为 :酒后代驾合同是车主委托代驾人将自己和车一起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典型委托合同 ,车主是委托人 ,代驾人是受托人。 7其主要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在酒后代驾合同中 ,车主基于对代驾人的信任而委托代驾人在自己醉酒之后把自己和车送达到指定地点 ,这符合委托合同的第一个特征。 在委托合同中 ,委托人要把自己的事宜委托他人办理 ,首 先是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这是委托合同的第一特征。 另外而言 ,受托人之所以会接受委托 ,其基础也是出于对委托人的信任。 如果双方都没有信任基础 ,那么委托关系是不可能建立的。 而在酒后驾驶合同中 ,车主正是基于对代驾人的信任 ,一般会在醉酒之前就与代驾人签订合同 ,即便是在醉酒之后 ,也更是出于信任才允许他人代为驾驶的 ,这一点完全符合委托合同中的信任基础。 另一方面酒后代驾合同中 ,车主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让代驾人将自己送达到指定的地点 ,这也符合委托合同的目的。 在委托合同中 ,委托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受托人在受托的权限内办理受托事务。 而在酒后代驾合同中 ,车主委托代驾人目的就是为了使代驾人按照自己的给定的权限 ,一般是按照自己原先指定的路线 ,把自己和车送达指定的地点 ,代驾人不能任意 7杨立新 .侵权责任法 [M].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20. 论酒后代驾的民事责任 选择路线 ,这与委托合同的目的性十分吻合。 8 雇佣合同不同于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 ,在我国的合同法分则中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所以它并不是一种有名合同 ,它只是法学理论上的一种无名合同。 陈小君认为 :“雇佣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对方提供劳务 ,接受劳务给付的一方当事人为此付出报酬的合同。 ” ?之所以会认为酒后代驾合同属于雇佣合同 ,主要是因为 酒后代驾合同符合雇佣合同的以下特征 :第一 ,雇佣合同中 ,受雇人必须完全服从雇佣人的指示 ,自己不享有独立的裁量权利。 而在酒后代驾合同中 ,代驾人应当按照车主的指示将其送达到指定的地点 ,自己不能独立的选择路线或者再委托其他人代为驾驶。 第二 ,雇佣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 ,而受雇人通过自己的技能完成雇主要求的任务则是雇佣合同的本质。 在酒后代驾合同当中 ,代驾人与车主的法律关系 ,正是代驾人通过自己的驾驶技能完成车主指定的护送任务 ,这也符合雇佣合同的法律关系。 基于以上两点 ,有人就把酒后代驾合同认为是 一 种雇佣 合同。 承揽合同是我国目前《合同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一种有名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 251条第 1 款 ,所谓的承揽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 ,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另一方的指示或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并交付工作成臬 ,由另一方当事人向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 其中 ,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收取报酬的一方是承揽人 ,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是定作 人。 9该种观点认为 :酒后代驾合同是指代驾人按照车主的指示 ,利用自己的驾驶技术 ,将车主和车一起送达到指定地点 ,完成该项工作成果 ,并且由车主支付报 酬 的一种典型的承揽合同。 该种学说也是目前大部分学者都支持的观点。 其主要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首先 ,酒后代驾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醉酒的车主送达指定地点 ,这符合承揽合同要求的完成一定工作的目的性。 在承揽合同中 ,承揽业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要按照另一方指定的工作要求完成任务 ,而指定任务的一方当事人其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一定工作成果。 对应在酒后代驾合同中 ,代驾人作为承揽业务的一方 ,按照车主的要求将其送往指定地点。 车主则是指定任务的一方 ,其与代驾人签订合同目的就是为了取得代驾人将自己和机动车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目的 ,这和承 揽合同的目的是完全吻合的。 10 8吴庆宝 .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研究 (合同裁判精要卷 ).[M].北京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20. 9王利明 .合同法新问题研究 [M].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20. 10王泽鉴 .侵权行为 [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0.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9 其次 ,酒后代驾人与车主之间不存在支配性 ,双方都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这一点符合承揽合同的特征。 在承揽合同中 ,承揽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