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工业遗产立法保护本科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价值。 一是文化价值。 今天,国际社会正在不断地鼓励多样化地理解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评价文化遗产价值的重要性。 人们开始认识到,应将工业遗产视作普遍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保护工业遗产就是保持人类文化的传承,培植社会文化的根基,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工业遗产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它们见证了工业活动对历史和今天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工业遗产是人类所创造并需要长久保存和广泛交流的文明成果,是人类文化遗产中与其他内容相比 毫不逊色的组成部分。 忽视或者丢弃这一宝贵遗产,就抹去了城市一部分最重要的记忆,使城市出现一段历史空白。 而更好地保护工业遗产,发掘其丰厚的文化底蕴,将使绚丽多彩的历史画卷更加充实。 同时,这些深刻变革的物质证据对人们认识工业活动的产生和发展,研究某类工业活动的起步和过程具有普遍的价值。 二是 社会价值。 工业遗产具有重要社会价值。 它们见证了人类巨大变革时期社会的日常生活。 工业活动在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取之不竭的精神财富。 工业遗产记录了普通劳动群众难以忘怀的人生,成为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构成不可 忽视的社会影 响。 工业遗产中蕴含着务实创新、兼容并蓄,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精益求精、注重诚信等工业生产中铸就的特有品质,为社会添注一种永不衰竭的精神气质。 因此,工业遗产不仅承载着真实和相对完整的工业化时代的历史信息,帮助人们追述以工业为标志的近现代社会历史,帮助未来世代更好地理解这一时期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而且,保护工业遗产是对民族历史完整性和人类社会创造力的尊重,是对传统产业工人历史贡献的纪念和其崇高精神的传承。 同时,工业遗产对于长期工作于此的众多技术人员和产业工人及其家庭来说更具 3 有特殊的情感价值,对它们 加以妥善保护将给予工业社区的居民们以心理上的稳定感。 工业遗产具有重要科技价值。 它们见证了科学技术对于工业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工业遗产在生产基地的选址规划、建筑物和构造物的施工建设、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生产工具的改进、工艺流程的设计和产品制造的更新等方面具有科技价值。 保护好不同发展阶段具有突出价值的工业遗产,才能给后人留下相对完整的工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轨迹,提高对科技发展史的研究水平。 而保护某种特定的制作工艺或具有开创意义的范例,则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三是 经济价值。 工业遗产具有重要经济价值。 它们见证了工业 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带动作用。 工业的形成与发展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对工业遗 产的保护可以避免资源浪费,防止城市改造中因大拆大建而把具有多重价值的工业遗产变为建筑垃圾,有助于减少环境的负担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同时,保护工业遗产能够在城市衰退地区的经济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保持地区活力的延续性,给社区居民提供长期稳定的就业机会。 通过对城市中的工业遗产重新进行梳理、归类,在合理利用中为城市积淀丰富的历史底蕴,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保留工业遗产的物质形态,弘扬工业遗产的文化精神,既能为后世留下曾经承托经济 发展、社会成就和工程科技的历史形象记录,也能为城市经济未来发展带来许多思考和启迪,更能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 工业遗产具有重要审美价值。 它们见证了工业景观所形成的无法替代的城市特色。 认定和保存有多重价值和个性特点的工业遗产,对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维护城市历史风貌、改变 “ 千城一面 ” 的城市面孔、保持生机勃勃的地方特色,具有特殊意义。 工业遗产虽然不能像一般艺术作品一样进行观赏,但是,城市的差别性关键在于文化的差别性,工业遗产的特殊形象成为众多城市识别的鲜明标志,作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无时不在提醒人们城市曾经的 辉煌和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城市居民留下更多的向往。 一些国家和地区充分认识到工业遗产的这一重要价值,将其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走出了与满足社会文化需求相结合进行工业遗产保护的路子。 2 、 我国 工业遗产 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农业社会时代那些历史悠久的文化遗存作为文化遗产悉心加以保护,而对于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保护则重视不够,特别是其中的工业遗产更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其价值尚未得到广泛认可。 目前世界各地的工业遗产正面临着毁坏和遗弃以及掠夺式开发导致的严重威胁。 主要表现在: 、 工业遗 产逐渐 “流失 ” 我国政府和广大的人民群众还没有意识到工业遗产独特的文化价值,对工业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再加上开发商的唯利是图,致使许多优秀的近现代工业遗产面临 “ 流失 ”。 、 错误地把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等同于开发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总结我国目前工业遗产保护存在的漏洞为: “ 缺乏理性认识、缺乏法律保护、缺乏成熟经验、缺乏科学界定 ”。 “ 保护性破坏 ” 是目前一个突出的问题。 例如,大庆油田被建成主题公园后,由于利益诱惑,其后不断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性的修缮,严重脱离了工业遗产保护的宗旨。 实际上,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应当在尽量不要影响到遗产价值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适当对其加以改造。 、 工业遗产保护的主体缺失 我国目前没有明确对工业遗产保护的法律,因此,造成保护工业遗产的主体缺失。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的主管单位是国家文物局,但目前只有极少 4 数工业遗产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并且文物部门能否有权或有多大权限管理工业遗产问题还有待商 讨,更无法对那些没有得到文物认定的工业遗产进行合理、完善的保护。 同时,文物管理部门在权力和责任分配上,存在很多重叠现象,不仅管理主体多样化,上级主管部门多,管理权分散混乱,而且遗产管理部门权责不对称,难以对遗产进行有效的管理。 [1] 、 工业遗产保护的法律缺位 不论是管理体制的不顺,还是管理主体的缺失,最终原因都是我国工业遗产相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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