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构建对策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 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频频 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 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 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 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 防腐剂、保鲜剂。 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 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 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滞后 我国 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不同的食品行业标准等,数量都超过千项;国家标准又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组成的国家食品标准体系。 但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检测水平低,重视度不高 我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多部门从事同一种行为的管理,切入点和管理手段基本相仿,使本来稀缺的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影响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和震慑威力。 新的快速、灵 敏的检测手段,如基因探针、多聚酶链反应等分子生物学技术已应用于食源性病原体检验,但在我国仍主要用于研究单位。 食品安全保障意识有待提高 食品生产、经营与管理机构中懂得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极其匮乏,食品生产部门、各类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的管理机构中既懂宏观管理又懂得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的技术人员也极其匮乏。 社会对食品安全专业的人才需求是很大的,但高校的相关专业却已经萎缩和消亡,缺乏高素质的食品安全研究和检验检测队伍,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严重不足。 鉴于此,无法对与食品安全技术有关的法规、 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缺乏监测网络和实验室分析手段。 (二)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 食品安全在我国有两方面的含义,分别来自两个英语术语:一是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 (FAO)关注的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保障,即是否有足够的粮食供应;另外一个是世界卫生组织 (WHO)定义的食品安全,即指食物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后一种情况。 具体来说所谓的食品安全可以表述为“食品的从养殖、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等活动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和要求。 不存在可能危害或者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 害物质,导致消费者病亡或危及其本人后代的隐患。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 2020年 2 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制度上更好保证食品安全,解决现实中食品安全问题。 依照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社会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它的概念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一是食品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求承担的责任; 二是食 品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义务。 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责任的最低控制线,是密切消费者关系的先决条件,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特征。 在某种程度上说,食品安全就是食品企业产品质量问题。 据中华传媒网站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 %的人认为,食品企业应该严格把关质量,生产安全放心食品。 在所设的调查的选项中,食品安全居首位。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是一个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更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义务。 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生产的基础,决定着一个企业是否能做起来能否被消费者接受的关键,只有保障食品安全,才会具有食品生产的权力,消费者才会放心消费,企业才会被社会认同,才会有生存的余地,才会有发展的空间 ,否则面临的只会是市场的淘汰。 (三 )消费者眼中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 企业在经营时,只有不忘社会责任,获得消费者的 信任,才能最终得以做大做强。 我们知道,企业盈利目标的终端往往是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认可 程度,再好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不被消费者认可,企业所创造的财富就不能进入社会领域,从而进入生产目的,很多企业往往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样的企业必将因无市场而倒闭。 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亦如船与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曾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在全国展开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认知调查活动,共回收有效样本 3649 个,共涉 28 个省份、上百个城市。 调查显示,90%以上的人知道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并表示关注; 85%的人认 为,产品质量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度的主要因素; 90%的人认为,企业应该严把产品质量关;多数人认为改善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并重。 五 、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据中华传媒网一项调查显示,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 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企业经营理念落后 一方面,传统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和动力是获取利润,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对股 东负责。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过分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 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获取暂时的高额利润,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原料使用中以次充好,或在食物中使用有害添加剂,从而引发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者认为,社会责任只是政府或国有企业的事。 民营企业绝大多数还属于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他们中绝大多数采用小作坊式经营,中小企业主大多采取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粗放管理,他们普遍对新生事物缺乏及时的了解。 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 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已属不易,承担社会责任显得力不从心。 2020 年 6 月 12 日,中国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出席“后危机时代的国际食品安全合作”论坛时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小农经济,分散的种植和养殖是影响我们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的制约因素;另外,中国目前有40 多万家食品加工企业, 90%是中小企业,还有很多是个体作坊,这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中国消费者的最大不安,也是中国政府的一块心病。 (二)市场经济中存在的非诚信和不正当竞争 随着市 场经济时代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迫使很多企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丧失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为了谋取利益,欺骗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淡漠法律的存在,采取偷税漏税;违背社会道德水准,不讲信用,采取“一锤子”买卖,严重的丢失了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 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不择手段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这种短期的利益是不长久的,必将被市场所淘汰。 企业经营者应本着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的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三)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 食品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是导致社会 责任缺失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负担和经营成本,但绝不能因为增加成本,企业就不去履行社会责任。 即使在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他们大多数都不会主动设计社会责任管理部门。 因为没有统一规划,不能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有些企业即使偶尔做一些慈善捐赠,也往往不能使有限的投入成功转化为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 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导致企业一般没有社会责任战略,更没有社会责任履行机制。 大多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 ,是被动的、随意的、随机的、盲目的、无序的。 第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 目前我国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略见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作出系统规定。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食品企业应该承担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和切实履行。 制度执行不到位,也对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产生严重影响。 由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监管职责,有些地方政府出于税收收入需要,对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背社会责任行为“监而不管”或 “瞒而不报” ,从而导致企业应该履行的强制性社会责任没有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执法不严,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还助长了企业逃避、对抗法律的侥幸心理,使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更难以培育和强化。 (四)经营素质偏低 经营者的素质既包括理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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