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仓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外层封袋应: ( 1)标明递交至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的地址; ( 2)注明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副本数量及“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00 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后面注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 和地址; 如果外层封袋上未按 、 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招标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清楚招标文件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指定地点;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5 条规定,通过修改 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 12 期限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 19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把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机构;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 封、标记和递交;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 15 条的规定被没收。 六、开标、评标、定标 22.开标 招标机构在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 、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其他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内容;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第 21 条递交的修改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招标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 23.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 本次评委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经济 1 人、技术专家 4 人,全部从集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 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 13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 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式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 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投标文件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预算价的; (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4)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货物技术标准和资格文件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6)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制造商的授权文件的; 14 (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6.投标的评价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他服务费。 评委会在评标时,除根据第 10 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 1)投标文件申明的交货期; ( 2)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 3)采购人取得投标货物和售 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 ( 4) “投标须知” 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他评标因素。 根据第 条的规定,在 “附件:评标办法” 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的依据。 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评委会和招标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七、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 33 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9.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15 招标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 “ 投标须知” 规定的范围内,对“ 货物需求及配置要求 ”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和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0. 评标结果的公示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2.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3.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提交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如中标人不按约定谈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报请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 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 33 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报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后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八、 综合评标办法 具体评分步骤如下: 1. 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报上级主管部门 审批预算价的; 16 (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4)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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