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带钢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mg/m3,均低于 GB30951996《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日均 浓度 标准 ( SO2: , TSP: ),综合以上分析,新建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1. 3 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 SO2 和烟尘 排放浓度低, SO2 和烟尘 一次轴向地面浓度最大值 分别为 , SO2 和烟尘 最大地面日均 浓度为 , SO2 日均浓度扩散值 计算值与环境背景值 ( ~ mg/m3) 相比小 1 个量级,对环境污染的贡献 有限。 因此,本项目 SO2 和烟尘点源排放 对评价区域 环境质量影响 不显著。 2 食堂燃气灶产生的油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食堂最大可同时容纳 100 人就餐。 操作间有油烟排放。 厨房操作间油烟为间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来自炒菜,食品加工等工序,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20)中规定,本项目有二个灶眼,属于小型规模。 其油烟最高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应符合下表规定: 最高允许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低去除率 % 60 75 85 23 由于本项目属于小型规模,因此评价单位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最低去除率不低于 60%油烟净化设施,即可达到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24 2. 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与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外排。 在本次评价中采用类比调查的方法确定本项目生产废水在经处理前的出水水质及经处理后的水质。 天津钢管公司轧管车间与本项目具有相似的工艺和设备,因此本评价采用其数据对本项目排水情况进行类比分析。 天津市东丽区环境监测站对天津钢管公司轧管车间生产废水 水质及其处理后的水质进行的 监测数据见表 1。 表 1 生 产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mg/l 项目 处理前浓度 处理后浓度 二级标准 PH 6— 9 CODcr 150 SS 65 27 150 石油类 10 综上所述,经沉淀与除油后,本项目生产废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 GB898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新污染源中相关标准的要求,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不向外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员工人数约为 200 人。 根据《水处理工程师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的方法进行估算,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18m3/d。 25 根据有关资料中的污染物可类比计算出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 SS: kg/d ; BOD5: ; CODCr: ;氨氮:。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化处理。 根据有关资料介绍,经地埋式设备处理后, BOD5 可减少 90%, CODCr、 SS 均可相应减少,计算可得下表。 项目 处理前 经地埋式处理 标准值 mg/l 总量 kg/d 浓度 mg/l 总量 kg/d 浓度 mg/l SS 190 95 150 BOD5 213 30 CODcr 381 143 150 氨氮 40 20 25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 SS 为 ( ); ( );( )。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标准要求。 26 3. 对声环境的影响分析 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 75— 95dB( A),以声源 95dB( A)计。 机械设备均在车间内,墙壁隔声 20dB( A)采用距离衰减公式计算噪声对厂界环境的影响。 Leq=LA- 20Lg( r2/r1)- R 式中: Leq—— 受声点(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压级, dB( A); LA—— 噪声源的声功率级, dB( A); r2—— 声源至受声点距离,( m); r1—— 参考位置的距离,( r1=1m); R—— 噪声源的防护结构及房屋隔声量, dB( A); 计算结果,见表 9: 表 9 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声源名称 源强 dB( A) 墙壁隔声 dB( A) 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噪声值 dB( A) 6m 10m 20m 30m 机械设备 95 20 59 55 49 45 结果表明,在距车间 10m 处,噪声值衰减为 55dB( A)符合 C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区域昼间 65 dB( A),夜间 55dB( A)。 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厂界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7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组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组成见下 表。 固体废物组成 名称 产生量 组成 加热炉炉修砌内衬产生的废耐火材料 100t/a 切头、切屑 5000t/a 加热炉炉底氧化铁皮 2020t/a 氧化铁皮 水处理系统收集的污泥(氧化铁皮) 800t/a 氧化铁皮 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少量废油 3 t /a 废油 加工及机修过程中产生废乳化液 5 t /a 乳化液 生活垃圾 5 t /a 固体废物处置途径及环境影响分析 加热炉烧损的主要成份为氧化铁皮,产生量约 2020 t/a,水处理设施收集的氧化铁皮约 800t/a,两者产生量合计 2800 t/a;在生产过程中将有切头、切屑产生,产生量为 5000 t/a。 以上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废物,可作为炼钢原料回用于钢铁生产中。 加热炉修砌内衬产生的废耐火材料 100 t/a,可做土建工程填方料,废砖可回收利用。 废水处理系统收集的少量废油,在本项目的生产加工工作以及机修过程中将会有少量废乳化液产生。 由于废油和废乳化液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回收后由厂方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 28 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要求建设单位与具有该项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并保证该协议得到长期有效的执行。 如该 协议得到执行则本项废物处置较为合理。 生活垃圾 应分类存放, 由现有的环卫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外运处置, 按每人每天 公斤,估计每天可产生 21 公斤 (约 5 吨 /年) ,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建议建设单位将回收的危险废物集中储存于专用密闭容器中以防危险废物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对此密闭容器设置危险废物的识别标志。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储存、堆放场地,易于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途径可行。 建设项目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9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 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加热炉燃烧废气 烟尘 可达标 SO2 食堂 油烟 除油烟设备 可达标 水 污 染 物 生 产 废 水 石油类 隔油沉淀 全部回用 不外排 SS COD 生 活 污 水 BOD5 地埋式污水 二级处理设备 可达标 CODCr SS 氨氮 固 体 废 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系统处理 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生产 炉渣 综合利用 噪 声 运行期机械噪声源强 75— 95dB( A)。 经车间墙壁隔音, 10 米以外即可达标。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厂区内广植树木,进行乔、灌、草、立体绿化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0 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 1)根据本项目所在的当地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所用土地为当地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 2)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 30 米烟囱高空排放,其 SO2 排放浓度为 250mg/m3, ; 烟尘排放浓度为 mg/m3,低于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污染源的标准,即 金属压延加 热炉烟(粉)尘排放浓度限值 200 mg/m3;SO2:850 mg/m3(燃油), 完全可实现达标排放。 经预测, SO2 在 B 类稳定度时在 米 /秒风速时地面一次浓度达到最高值为 ,低于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日均标准 ( SO2: ),烟尘 在 B、 C、 D、 E 类 稳定度下 地面轴向一次浓度 均 小于 mg/m3,远低于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日均标准 ( TSP:),因此可以认为即使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本项目烟尘与 SO2的 点源排放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原有型钢车间主要大气污染源加热炉排放 SO2 和烟尘的 地面轴向一次 最大 浓度 分别为 mg/m3 和 mg/m3。 新建项目与其叠加后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 SO2 和烟尘的最高浓度分别为 mg/m3 和 mg/m3,均低于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 浓度 标准 ( SO2: , TSP: ),综合以上分析,新建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另一大气污染物为食堂油烟,食堂使用液化气 在采用 国家规定的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 ( 4)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之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本评价建议的地埋式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其可实现达标排放。 31 ( 5)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预测其厂界噪声可达标。 ( 6)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生产废物产生量为 7800 吨 /年,主要为氧化铁皮及废耐火材料,这些废物可以回收进行综合利用,生产废物中另有 8 吨 /年的废油与废乳化液属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约 5 吨 /年,全 部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预计,采用以上处理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较为合适,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7)本项目在生产中采用清洁能源 — 轻柴油,生产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产过程采用计算机控制,合理控制轧制过程中能源与原材料的消耗,做到节能节材,各项污染物产生和原材料消耗水平达到国内平均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具有国内平均水平。 ( 8)本项目扩建完成后,新增排放 吨,烟尘 吨 , 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规划,项目建成后可以作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较轻微,因此,本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2. 建议 ( 1) 区内绿化面积不小于 35%,广植树木,建设乔、灌、草立体绿化,以美化生态环境。 ( 2)在工艺废气、污水排放口预留取样位置,便于环保部门进行监测管理。 32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33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34 注 释 一、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 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 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 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 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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