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xx宣讲培训资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3 0 . 0 2 ~ 0 . 0 5 商场 0 . 3 0 . 0 2 室内人行天桥 0 . 4 2 0 . 0 1 ~ 0 . 0 2 室外人行天桥 0 . 4 2 0 . 0 1 注: 1 表中 阻尼比用于 普通 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 , 轻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的阻尼比取该值乘以 2 ; 2 对住宅、办公、教堂建筑, 阻尼比 0 . 0 2 可 用于无家具和非结构构件情况,如无纸化电子办公区、开敞办公区和教堂;阻尼比 0 . 0 3 可 用于有家具、非结构构件,带少量可拆卸隔断的情况;阻尼比 可 0 . 0 5 用于含全高填充墙的情况 ; 3 对室内人行天桥, 阻尼比 可 0 . 0 2 用于天桥带干挂吊顶 的 情况。  第 : 楼盖结构的阻抗有效重量 w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第 : 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加速度也可采用时程分析方法计算。 (目前设计中需要针对楼板减震处理的均采用此详细计算方法) w wBL B CL式中 : w —— 楼盖单位面积有效重量 ( k N / m 2 ) ,取恒载和 有效分布活荷载 之和。 楼层有效分布活荷载: 对办公建筑可取 k N / m 2 ;对住宅可取 0. 3 k N / m 2 ; L —— 梁跨度 ( m ) ; B —— 楼盖阻抗有效质量的分布宽度 ( m ) ; C —— 垂直于梁跨度方向 的 楼盖受弯连续性影响系数, 对 边梁 取 1 , 对 中间梁 取 2 ;  1调整了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划分, 见~。  第 : 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 9度时, 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 (框架结构从严,板柱剪力墙结构放宽幅度也较大)() 表 3. A 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抗震等级 烈 度 结构类型 6 度 7 度 8 度 9 度 框架结构 三 二 一 一 高度 (m) ≤ 60 60 ≤ 60 60 ≤ 60 60 ≤ 50 框架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框架 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 三 二 一 一 高度 (m) ≤ 80 80 ≤ 80 80 ≤ 80 80 ≤ 60 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 四 三 三 二 二 一 一 非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 四 三 三 二 二 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 三 二 二 一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框支框架 二 二 一 一 / / 框架 三 二 一 一 框架 核心筒 核心筒 二 二 一 一 内筒 筒体结构 筒中筒 外筒 三 二 一 一 高度 ≤ 35 35 ≤ 35 35 ≤ 35 35 框架、板柱及柱上板带 三 二 二 二 一 一 板柱 剪力墙结构 剪力墙 二 二 二 一 二 一 / 注: 1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适当确定抗震等级; 2 底部带转换层的筒体结构,其框支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表中部分 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 3 当框架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不超过 6 0 m 时,其抗震等级允许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采用; 4 乙类建筑及Ⅲ、Ⅳ类场地且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 . 1 5 g 和 0 . 3 0 g 地区的丙类建筑,当高度超过表中上界时,应采用特一级的抗震 构造措施。  第 : 抗震设计时, 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 (没变化) 表 3. B 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抗震等级 烈 度 结 构 类 型 6 度 7 度 8 度 框架 二 一 一 框架 剪力墙 剪力墙 二 一 特一 剪力墙 剪力墙 二 一 一 非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 二 一 一 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 一 一 特一 框支剪力墙 框支框架 一 特一 特一 框架 二 一 一 框架 核心筒 筒体 二 一 特一 外筒 二 一 特一 筒中筒 内筒 二 一 特一 注:底部带转换层的筒体结构,其框支框架和底部加强 部位筒体的抗震等级应按表中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  第 :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需要嵌固在地下室其他楼层时,实际嵌固部位所在楼层及以上的地下室楼层(与地面以上结构对应的部分)的抗震等级,可取为与地面以上结构相同。 嵌固部位以下各层可按 采用。  第 : 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房的抗震等级,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 本条增加了裙房与主楼相连的 “ 相关范围 ” 概念,一般指主楼周边外延三跨的裙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裙房可按裙房自身的结构类型确定抗震等级。 裙房偏置时,其端部有较大扭转效应,也需要加强。 3跨 3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提高抗震措施≥20m≥20m 当地下室为大底盘其上有多个独立的塔楼时,若嵌固部位在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高层部分及高层部分受影响范围以内部分的抗震等级应与高层部分底部结构的抗震等级相同。 地下一层其余部分及地下室二层以下各层(含二层)的抗震等级可按。 3跨抗震等级按1 的方法采用≥2 0m 关于建筑结构抗震等级的几点补充说明: • 1 7度乙类建筑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和 8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 ,应经过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 2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等级应符合第 ,托柱转换层转换柱和转换梁的抗震等级按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框架采纳。 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 3 层及 3 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宜按表 ,已为特一级时可不提高。  3 抗震设计的框架 剪力墙结构, • 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但不大于 80%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80%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 1增加了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基本要求,见。  第 : 高层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时,应满足抗连续倒塌概念设计的要求; • 2 安全等级一级且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拆除构件方法进行抗连续倒塌设计。 ()  第 : 抗连续倒塌 概念设计 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通过必要的结构连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  (不允许采用仅靠摩擦连接传递重力荷载的传递方式)  2 主体结构宜采用多跨规则的超静定结构;  3 结构构件应具有适宜的延性,避免剪切破坏、 压溃破坏、锚固破坏、节点先于构件破坏;  4 结构构件应具有一定的反向承载能力;  5 周边及边跨框架的柱距不宜过大;  6 转换结构应具有整体多重传递重力荷载途径;  7 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柱宜刚接,梁板顶、底钢筋在支座处宜按受拉要求连续贯通;  8 钢结构框架梁柱宜刚接;  9 独立基础之间宜采用拉梁连接。  第 : 抗连续倒塌的 拆除构件方法 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 1 逐个分别拆除结构周边柱、底层内部柱以及转换桁架腹杆等重要构件; • 2 可采用弹性静力方法分析剩余结构的内力与变形; • 3 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 R≥βS () • S —— 剩余结构构件内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 ; • R—— 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 ; • β—— 效应折减系数。 对中部水平构件取 ,对角部和悬挑水平构件取 ,其他构件取。 其中 :构件截面承载力计算时,混凝土强度可取标准值;钢材强度,正截面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的 倍,受剪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  第 : 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时,荷载组合的内力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 ()d G K qi q i k c w q wkS S S S    式中 : GKS—— 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内力; q ikS —— 竖向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内力; qi —— 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cw —— 风荷载组合值系数,取 ; q w kS—— 风荷载标准值; d —— 竖向荷载动力放大系数。 当构件直接与被拆除竖向构件相连时,荷载动力放 大系数取 2 .0 ,其他构件取。  第 : 拆除构件不能满足结构抗连续倒塌要求时,该构件表面附加 60kN/m2 侧向偶然作用标准值,构件承  载力应满足式 ()的要求。 • Rd ≥ Sd () • Sd = GK + QK + BK () • 式中 : d R ——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程 ; • Sd —— 构件内力设计值; • S GK—— 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 • S QK—— 活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 • S BK—— 侧向偶然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 • 本条参照美国国防部 (DOD)制定的 《 建筑物最低反恐怖主义标准 》( UFC401001) ,侧向偶然作用进入整体结构计算,复核满足该构件截面设计承载力要求。  1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 10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采用基本风压( 50年重现期)。 见。  第 : 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 GB50009 的规定采用。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 承载力设计 时应按 100 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 (强条)  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目前尚无实用的划分标准。 一般情况下,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的高层建筑,房屋高度大于 60m的高层建筑可按 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 60m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的高层建筑, 100年重现期的风荷载主要用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如位移计算),也可采用 50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 改为与广东省标准一致。 ()  1增加了横风向风振效应计算要求。 见~。  第 : 横风向振动作用明显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横风向风振的影响。 横风向风振的计算范围、方法及顺风向与横风向效应的组合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 GB50009 的有关规定。  一般情况下,高度超过 200m 的或自振周期超过 5s 的高层建筑,宜通过风洞试验研究确定横风向振动的影响。 ( )  第 : 考虑横风向风振影响时,结构主轴方向的侧向位移应分别符合本规程 条的规定。  横风向效应与顺风向效应是同时发生的,因此必须考虑两者的效应组合。 对于结构侧向位移控制,仍可按同时考虑横风向与顺风向影响后的主轴方向位移确定,不必按矢量和的方向控制结构的层间位移。 ()  1扩大了风洞试验判断确定风荷载的范围,对复杂体型和风环境下风洞试验取消了 150m房屋高度的限制。 见。  第 : 房屋高度大于 200m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宜进行风洞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 • — 平面形状或立面形状复杂; • — 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 • — 周围地形和环境较复杂。 • (原条文表述:房屋高度大于 150m,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 )  对结构平面及立面形状复杂、开洞或连体建筑及周围地形环境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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