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项目管理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采取紧急措施指令,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在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 1)、质量问题:问题发生单位应在 2 天内书面上报项目管理处、监理办、质量监督站。 ( 2)、一般 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3 天内书面上报质量监督站,同时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项目管理处、监理办和省级质量监督站。 ( 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 2 小时内速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同时报告省级质量监督站和部质监总站(传真号: 010— 65261138),并在 12 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表一)。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 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 5)、事故报告单位。 在收到事故发生单位书面报告的 1 天内,监理办在承包人的事故报。高速项目管理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程(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20200 3 分项工程开工前未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或 无技术交底记录,每次 2 控 制 程 序 及 质 量 现 场 管 理 4 施工测量放样未通知监理复测,每次 1000 5 未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拒不按监 理要求整改,每次 3 10000 6 偷工减料,每发现一起 2 10000 7 外露面模板残旧,拒不按监理要求更换,每 次 1 5000 8 需监理旁站项目未通知监理旁站,每次
止进场,已经进场的应要求承包人立即清除出场。 1监督承包人按规范、专用施工技术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投入施工机械设备。 1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会议,对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讲评。 1及时对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工程完工后,应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 2020 年 3 月 15 日下发)和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20)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际情况及时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办。 承包人须对全部施工测量仪器、量具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准。 过期未校验仪器量具不得使用。 ( 4)、承包人应根据规范、设计图纸 、 XX高速项目专用技术规程要求制定施工放样方案报监理办审批,并报备项目管理处。 承包人须按批准的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放样,并按程序通知监理复测。 ( 5)、承包人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对出现的测量问题须及时上报,并查找原因
验室的设备是否配齐、管理规程、测试手段是否完善; (j) 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k) 安全措施是否安排得当,施工人员的培训教 育与考核是否完成,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对上述审查项目,监理均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 开工报告审批时限: 监理办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段开工申请单后 7 天内进行审批(其必要条件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获得项目管理处审批)
合理。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及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质量管理要求: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从 原材料到最终产品实现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岗位质量责任,加强质量考核。 产品要求:产品生产工厂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以及 XX
行为。 建立组织保 证制度 , 选 派得力人员 把环保工作 列入议事日 程。 经常了 解环境保护 情况 , 及时 发现问题 , 及时解决。 按设计文件 和施工组织 设计要求进 行落实。 抓好环保日 常管理 : 建 立健全环保 责任制 ; 开 展定期组织 环保检查。 聘请地方专 家对环保工 作进行指 导 , 引进科 学可行 、 经 济可行的环 保设施 , 增 大环保工作 的效果及效 益。 奖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