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兼业代理协议保险公司和银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中国 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为乙方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提供保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及时向乙方签发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的《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在乙方开立保险费资 金结算账户,用于乙方代理保险业务收取的保险费资金结算。 负责提供委托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条款、实务流程、相应的业务单证、费率、宣传资料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等 ,上述内容如有调整和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进行更换。 免费为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 及时与乙方进行有效单证、资料的交接登记。 每月按时与乙方结算当月保险费和代理业务的月度单证核对工作。 负责核保及出具保险单,承担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责任和理赔工作,并确保乙方代办的保险发生的保险事故理赔及时、服务优惠。 甲方应 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每月按时向乙方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代理的各项业务,均合法合规且已报经管理部门批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依照国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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