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行政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行政道德规范的特点与功能 ( 一 ) 行政道德规范的特点 行政道德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力 , 管理国家政治事务 、 社会公共事务与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 , 应当遵循的具有 行政职业特征 的 、 调整行政主客体之间以及主体之间各种关系的道德准则与道德规范的统称。 ( 1) 政治性 ( 体现与服从国家意志 , 维护与实现国家民众的共同利益需求 ) ( 2) 自律性与非强制性 ( 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 ( 3) 相对稳定性 ( 4) 示范性 行政道德规范的特点与功能 ( 二 ) 行政道德规范的功能 ( 1) 规范功能 ( 导向功能 ) ( 2) ( 软 ) 调节功能 ( 3) 激励功能 ( 4) 示范功能 行政法律规范与行政道德规范的关系 ( 一 ) 共性 ( 1) 相同的本性 :约束与限制 ( 2) 共同的约束对象与目的 :行政行为 , 合法合理 ( 3) 相同的功能 :规范化 、 有序化 、 合法化 、 合理化 ( 二 ) 差异性 ( 1) 形成方式的不同:主客观责任 ( 2) 存在形态的不同:文本;情感与信仰 ( 3) 具体适用对象的不同 ( 4) 运行机制的不同:自律与法律 ( 5) 影响形式及效果的不同:自觉性与强制性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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