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培训20xx(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家庭应当做好经常性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自查。 鼓励家庭自备简易灭火器材和自救逃生器具。 要 点 要 点 第三章 火灾预防 •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工作,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将其纳入 城乡规划 ,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规划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不合理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 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其他 公共基础设施 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应当限期改造、搬迁。 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老城区 、 城中村 和传统商品集散地区,应当加快进行消防改造。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其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四章 消防组织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 治安联防 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以及民用机场、主要港口、高速公路超长隧道管理单位等应当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其他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各类基层保安、联防组织应当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省人民政府对乡镇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给予适当补贴。 • 要 点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安消防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人员和装备,建立预警响应、指挥协调、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培训演练、预案管理机制。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 第三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依据规定标准配齐消防队员,配置相应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承担。 依法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撤销单位专职消防队,应当事先征得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专职消防队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第四十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实施业务训练计划,维护、保养装备器材,开展经常性灭火救援演练,保持人员、消防装备器材处于战备状态。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技能训练,提高火灾扑救和防火检查能力。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提高火灾扑救综合能力。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消防工作需要,招聘消防员、文职雇员,用于充实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从事执勤灭火和内部勤务工作。 招聘的消防员、文职雇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要 点 第六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对其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工作,或者未及时组织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由上级或者所属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湖 省 北 人 民 政 府 文件 鄂政发 〔 2020〕 4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 工作的意见 -学习要点- 一, 《 意见 》 出台的背景、意义 “ 十一五 ” 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加强消防工作,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通过深入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 防火墙 ” 工程、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提升了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保持了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个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发生几率和防控难度相应增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共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仍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 据统计, “ 十一五 ” 时期 (2020年至 2020年 ),全省共发生火灾 (不含森林、草原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火灾 ),死亡 232人,受伤 172人,直接财产损失,与上一个五年相比,起数和损失数分别上升 %和 ,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下降 %和 %。 其中,发生一次死亡 3至 9人的较大亡人火灾 11起,死亡 38人,与上个五年相比 (发生 8起,死亡 35人 ),起数上升%,亡人数上升 %。 特别是 “ 十二五 ” 开局之年 (2020年 ),武汉相继发生 2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29人死亡,结束了我省连续 13年无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历史。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多次检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去年,省人大审议通过我省首部消防法规 《 湖北省消防条例 》 ,省政府印发 《 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 》 ,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 去年 12与 30日,国务院印发 《 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 (国发 [2020]46号 ),为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推动各地“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省政府组织力量起草我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 《 意见 》 经历四次结构调整,反复修改近十稿,先后征询 19个省直部门、 17个市州、直管市政府和有关领域专家意见,于5月 23日,报请王国生省长签批实施。 《 意见 》 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提升自身抗御火灾风险能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有利于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利于不断改善广大城乡放火安全条件,切实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有利于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 《 意见 》 的主要内容 《 意见 》 共分六条二十款,从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工作保障、考评和奖惩机制等方面对今后消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涵盖了消防工作各个方面。 归纳起来主要突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是突出了火灾预防。 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从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和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无疑管理部门日常职责方面提了硬性要求,要求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机制,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要求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消防职业资格制度,要求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加快加强装备、力量建设。 二是突出了管理创新。 充分借鉴宜昌网格化管理经验,要求积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消防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 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底下公共建筑等确定为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管理。 要求建立“三项制度”,夯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发挥中介消防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质量和水 平。 三是突出了消防责任。 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各部门落实箭杆责任,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将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考评、建立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对消防责任落实情况要严格督察考评,督察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宜居。 • 《 意见 》 的主要特点 《 意见 》 贯穿了 改革、创新、突破、发展 的要求,归纳起来有四个显著特点。 • 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 一是系统性 《 意见 》 着眼于长远,着手于眼前,着力于基础,落脚于提升社会本质消防安全。 《 意见 》 从消防基础工作入手,突出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细化消防工作保障措施,体现了工作要求的系统性。 二是连续性。 《 意见 》 根据消防工作发展规律,吸收了近年来我省及外省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并将上级和本省消防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 《 意见 》 之中,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新。 三是实用性。 《 意见 》 针对长期至于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新、保障性难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政策。 特别是针对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经费增长等瓶颈性问题, 《 意见 》 提出了合理性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四是可操作性。 《 意见 》 起草过程中,起草专班人员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针对上级各项消防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省消防安全现实需求,提出了明确、具体、细化的工作措施。 对能量化的工作,尽量做到了量化,直接明了,执行中操作性强。 《 湖北省消防条例 》 颁布实施一年来,全省消防工作以 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 为主线, 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部队 正规化建设 ,探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 管理创新 ,着力夯实消防 基础建设 ,有效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 创新突破 ,全省消防工作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 条例 》 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均成立了消防领导组织,建立了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其中 13个市州政府中有 12个政府成立了消防安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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