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星级评定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定,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或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 酒店 各部门、部位为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刑事、治安案件、治安事故的发生而安装、使用的电视监控系统、电子磁卡门锁系统、报警系统和客房保险箱等产品。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各条款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 保安部 按国家、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有关文件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前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 规定 一、 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公安机关关于“临时住宿登记手册”,使每一名员工对法律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力和义务。 二、 在客人登记过程中,必须保证客人使用的证件为有效身份证件。 三、 填写住宿登记表后,当班员工必须依照证件,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接待员要在住宿登记表上用中文填写自己的姓名。 客人住宿登记单项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齐全。 四、 当班主管要不断检查每个当班员工的住宿登记表,确认合格后,用中文签字认可,如发现遗漏缺项目情况,应通知接待员补填及时解决问题,把好第二关。 五、 所有员工 必须密切配合 保安部 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按要求整改。 六、 发现客人有可疑之处立即向 保安部 报告情况。 客房磁卡钥匙配制与管理安全制度 为加强对客房磁卡钥匙配制的管理,保证住店客人人身、财物安全,根据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旅游涉外星级 酒店 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店实际工作情况和安全工作要求,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1. 客人配制客房磁卡钥匙时,前厅部服务员须按客人住宿登记实际情况为客人配制客房磁卡钥匙,并将磁卡钥匙与住房卡一起当面交给客人。 2. 配制磁卡钥匙过程中,服务员必须使用本人专用电脑密码,配制完毕应 立即退出配制程序。 3. 配制磁卡钥匙时,严禁使用他人专用电脑密码配制磁卡钥匙。 4. 本人专用电脑密码须绝对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人电脑密码,不得使用本人密码进入配制钥匙程序帮其他服务员配制钥匙。 5. 服务员在接到客人报失房间钥匙,或其他要求重新配制房间钥匙的情况时,应确认客人身份,核对客人姓名、房间号码、进离店时间等,核实确认无误后,问清配制钥匙原因,并向主管、领班汇报,按主管、领班指示为客人配制新钥匙;同时,按规定填写《客房磁卡要事配制情况登记表》,请客人签字确认,并由主管、领班签字,防止因客人丢失、遗失钥匙期间, 客人房间内财物丢失被盗问题发生。 6. 客人结帐办理离店手续时,服务员应按规定及时将客人磁卡钥匙收回,并妥善保存。 7. 所有涉及此项工作的服务员均需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治安问题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中国客人户口发送管理规定 1. 中国客人住宿登记一律要复印有效身份证件。 如不能复印必须将住宿单项目填写齐全。 包括民族、住址。 如果使用护照登记的,要求服务员向客人询问清楚民族、住址。 2. 中国客人如果是团队登记入住的,在填写入住登记单时要仔细逐项填写。 3. 中国人入住 酒店 后,应保 证将客人资料随来随输入公安机关网络电脑,随时传输上网。 4. 输入公安机关网络时,应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准确、 如实地将客人的有关信息输入。 5. 当中国客人结帐后 , 前台员工应及时通知当班主管。 6. 当班主管得到通知后应立即在本系统中更改房间状态。 7. 如有中国客人更换房间时 , 当班主管应在本系统中更改客人房间号码。 8. 在输入、更改过程中 , 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操作无误。 9. 如在本系统中接到公安局发来的有关布控 ,协查等通知时 ,应及时打印并同时通知 保安部 , 不得延误,并登记签发时间。 10. 主管应及时检查本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如发生故 障应及时通知 总办(网管) 或前台经理进行维修。 11. 本系统使用的电脑, 严禁作为其它用途使用。 12. 本系统出现问题时,可与北京集成公司联系。 电话: 88120684/88122793。 13. 本规定自 2020 年 4 月 11 始生效。 关于前厅部接收查控通知的规定 1. 前厅部接到公安机关查控通知后,应打印一份通知 保安部 ,同时在住店客人中查询有无被查控人员。 2. 保安部 接到通知后立即前往取回,并再次在住店客人中查询有无被查控人员,确认没有发现被查控人员后,应上报 保安部 经理签批,印发相关部门和 保安部 各组。 3. 前 厅部接到查控通知后,应由主观向员工进行布置,要求每位员工必须了解查控内容。 4. 当班主管应亲自检查住店客人的登记情况及预定情况,查询被查控人员。 5. 查询后,将查控通知存放在前台,要求当班员工必须随时翻阅,增加对被查控人员的印象,随时保持警惕。 6. 如发现被查控人员应立即向 保安部 报告情况,并马上通知值班经理。 7. 保安部 白天( 8: 30— 17: 00)电话: 2619;夜间( 17: 008: 30)电话 1911951。 客房会客登记制度 1. 客登记薄由前厅部负责保管,具体由接待部当班主管负责,经理、主管随时检查会客登记单填 写情况。 2. 会客登记单由前厅部当班员工负责填写,填写要保证字迹工整,清楚准确、项目齐全。 3. 访客者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当班员工必须亲自查验,核对证件是否为本人证件,无有效身份证件一律婉言谢绝访客。 4. 如遇有访客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询问访客者身份和来意,要访问的客人姓名,经核实无误后,当班员工电话通知客人,讲清来访者身份、来意,并要求来访者在 酒店 大厅等候客人在大厅接待。 5. 访客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一律在早 7 时至晚 11 时,晚 11 时后禁止进入客房房间会客。 6. 前厅部和 保安部 经理随时检查会客登记单填写情况,发现问题,由前 厅部处理。 客用保险箱安全保卫制度 1. 保险箱总钥匙和保险箱钥匙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持总钥匙的出纳员应保证总钥匙随身携带,不得离开柜台。 2. 上下班和吃饭时应填写交接记录,每次开启保险箱,出纳员要在保险箱开启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3. 交接班时指定两名出纳员共同对保险箱钥匙进行清点核查,并填写检查表。 每日三次,分别为早七时,下午三时,晚十一时。 4. 客人填写的表格一定要项目齐全,出纳员要检查日期及具体时间是否填写清楚。 5. 经手的出纳员工要用中文正楷签字。 6. 当班主管负责每日检查保险箱使用、表格填写、存放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7. 由指定主管不定期对保险柜锁互相调换,加强防盗效果。 8. 保险室内装有两个监控探头,并有录像装置,在中控室可以随时观察到保险室内所发生的一切。 9. 为客人提供信封,客人可以把现金等贵重物品放在里面封存,在封口处签字,以确保安全。 10.保险室大门开关由出纳员控制,未经允许外人禁止进入。 11.确保安全,客用保险箱钥匙只有一把,如客人不慎丢失,需经值班经理、 保安部 、客人和出纳员同时在场,工程部负责钻开保险箱,由客人检查保存的所有财物,损坏的保险箱由客人负责赔偿。 行李部存储客人物品的安全保卫制度 1. 保障 酒店 客人财产安全和行李存取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行李主管是本部门安全负责人,并对本库房的防火、防盗工作负有全部责任,监督本制度的落实,对违反安全或未尽到安全责任而酿成事故的承担责任。 3. 行李房门、窗应牢固可靠,发现破损及时修理。 4. 行李部主管负责保管库房钥匙,并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随意乱放,或擅自转借他人或交他人保管。 5. 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或本部门下班人员禁止进入行李房内。 6. 行李房区域内不准会客或接待亲友。 7. 行李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员工不得将书包、提袋等携带进入工作区域。 8. 存储客人行李必须检查是否上锁,并 检查行李是否有破损。 9. 行李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违禁物品;禁止存放食品及贵重物品,如发现可疑物品必须报告。 10. 收存物品时,让客人仔细填写行李牌各项内容并签字,行李员或主管再签上自己名字,用中文正楷。 11. 主管负责检查行李存储记录的填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 行李员接待客人时,一定要准确记录,客人来店时所乘车辆的车牌号,并确认行李件数。 13. 客人登记后,行李员要将行李快速、准确地送到客人房间,并填写登记表、填写自己名字和送行李的时间。 14. 严禁本部门员工私自派活给出租车司机, 违者解除劳动合同。 15. 严禁员工以任何形式向客人索要物品和小费。 16. 当天存放的行李,有锁的及大件行李可放入室内,无锁或小件物品存放在柜台内,有专人看护。 17. 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 酒店 规定和有关部门法律条文严肃处理。 电话班安全保卫制度 1. 房重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不得在机房内会客、访友、聊天。 3. 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灵敏有效。 4. 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准确传达报警信息。 5. 未经允许不能拆卸电话总机设备、动用备件等。 6. 电话总机必须 24 小时有人值班。 7.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保安部。 8. 不得在电话内 向任何人泄漏住店客人一切信息情况。 9. 建立匪警报警登记本,详细记录报警的有关情况。 10. 建立进出人员登记本,凡是进入总机参观、培训等人员必须经 酒店 及 保安部批准,并进行登记。 电话班防火制度 1. 话机房、充电间、电缆间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吸烟,充电间内的电器设备应是防爆型的,室内通风要良好,杜绝一切火种。 2. 用汽油等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较好的防火措施,汽油、油擦布等不得随意乱放。 3. 在焊接电缆时用电烙铁、喷灯要注意安全。 4. 经常检查并保持所有电器用具在不用的情况关好使用时安全可靠。 5. 如有火警发生,应按照 酒店 规 定的措施行动。 6. 若发现任何可能引起火灾的情况及危险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 7. 一旦发生火灾、火情,须听从 酒店 领导指挥。 8. 了解灭火器存放地点,熟悉灭火器使用方法。 商务中心安全保卫制度 1. 对客人的房间情况、客人资料、文件保密。 2. 严格实施 酒店 的有关保密制度,加强对电脑的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3. 禁止在工作区域存放私人物品。 4. 禁止在商务中心存留客人物品,并要做好劝说解释工作。 5. 严禁夜班员工当班睡觉,有事需要离岗必须将门锁好。 6. 客用区域与工作区域严格分开,客人不允许进入工作区域。 7. 时刻保持警惕,发现有损于国家、 酒店 的传真、资料应做好登记,并马上报告值班经理和 保安部 ,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 上班期间严禁吸烟。 9. 严禁带朋友在工作岗位上聊天。 商务中心复印的规定 1.禁止在商务中心复印的文件: ( 1)中央、省、市文件,中央省市各种文稿,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稿。 ( 2)密码电报,秘密、机密、绝密文件。 ( 3)淫秽反动迷信刊物和不健康内容的读物及有价票证。 (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宣传材料和证件及上访信件。 2.复印特殊文件所需手续: ( 1)凡是机关、学校、团体和企业单位,复印一九四九年以前历史资料和内部报刊、杂志、 图书及技术图纸等内容者,需持单位的介绍信。 ( 2)个人需复印信件、奖状和纪念品等内容者,需持个人身份证或本市户口本。 ( 3)介绍信要保管好,并要进行登记。 3.商务中心员工必须遵守的以下纪律: ( 1)复印机只能专人使用,不得移交非经营者使用。 ( 2)对所复印不合格的文件或资料要按照销毁文件的规定销毁,不能做为一般废纸处理。 ( 3)对复印的文件或资料不得私自留用,更不得翻印和外传。 ( 4)发现可疑情况和问题,要耐心地问清复印者的单位、姓名和复印的目的, 立即向 保安部 ( 1919/1951)和值班经理( 108)报 告。 ( 5)要按照国家牌价收费,不得私自抬价。 ( 6)不得复印任何违禁品。 客房部安全管理制度 客房部员工安全保卫责任及制度 1. 当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巡视检查,发现陌生人或非住店客人进入客房区域,立即报告。 2. 当遇到客人要求开启房门时,应查验客人住房卡,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门,客人自称忘带钥匙和住房卡时,应得到客房部办公室或前厅值班经理的通知,否则应礼貌告知客人去前厅找值班经理联系。 3. 清理房间时,如果有客人进入房间,应询问客人是否是该房间的客人,并请客人出示住房卡和房门钥匙,同时应通知客房部办公室进一步确 认,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 保安部 ( 1919/1951)报告情况。 4. 注意检查房间内电器用品,检查是否完好,发现异常立即请求修理。 5. 当班员工在工作中无论发现任何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并迅速配合准备相应的应急措施。 6. 当班员工严禁在客房区域、服务间内吸烟。 7. 当班员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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