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病人医疗救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讲求效率原则。 医疗救治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三)保证效益原则。 医疗救治经费应达到对 重大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病人 实施医疗救治的要求,充分发挥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医疗救治经费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医疗救治(救助)执行机构和组织。 第五条 医疗救治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 第六条 医疗救治经费主要用于对下列病人的治疗补助: (一)确认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 (二)贫困的现症结核病患者; 第 七 条 补助标准: 治疗经费补助标准:对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和 CD4 检测补助标准、对肺结核病人免费检查、抗结核药品补助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对艾滋病病人抗机会感染。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