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火锅店员工行为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不积极为客人提供帮助; 25. 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 一般违纪 1. 采摘店内花草; 2. 拾遗不报,据为己有; 3. 对工作中的失误隐瞒不报或包庇他人; 4. 私收客人的小费、礼品; 5. 不服从工作安 排、管理; 6. 工作时间睡觉、吵闹的、打牌、赌博、看电视、辱骂同事等行为; 7. 给客人超越自己权限的承诺者; 8. 服务态度不好,恶劣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 9. 私吃餐厅食物、私拿、私用、私送餐厅客用供应品和小件物品; 10. 因为工作疏忽造成本店或客人财物损坏、遗失或严重浪费; 11. 庇护、纵容各种违纪现象; 12. 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13. 在餐厅内出售个人物品; 14. 对上级、同事有不礼貌行为; 15. 在工作时间酿酒、赌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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