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培训教材验厂(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离岗,一般不得在事后补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事后补假者,须有充足证明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生效。 主管及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核准下属员工之 15 天以内病、事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 天以上之假期需由行政人事经理审批并呈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始有效﹔ 员工请假签批须按层级管理,原则上不得越级请假。 四、产假 已婚育龄 妇女生产公司按国家规定给予带薪休假。 申请有薪产假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并向公司提供结婚证明及准生证明。 五、年休假 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可享有年休假, 服务年资 1~5 年者可休年假为 5 天 服务年资 5~10 年者可休年假为 7 天 服务年资 10~20 年者可休年假为 10 天 服务年资 20 年以上者可休年假为 14 天 六、婚丧假 如员工因结婚休假,可享有 3 天有薪婚假。 如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 3 天有薪丧假。 第五章 薪 资 规 定 四、 薪资结构 职员:月薪制 工人:基本工资+加班费+生 产奖金。 五、 发薪日期: 每月 2530 日为工厂发上个月薪金期。 第六章 福 利 一、膳食及住宿: 工厂提供每日三餐伙食(休息日照常供应) A、员工伙食每人每天 6 元 /天,员工自付 3 元 /天,住宿费 40 元 /月,工厂和员工各承担一半(但工厂可随时调整)。 B、职员及干部伙食标准为 8 元 /天,全部由工厂支付。 住宿由工厂免费提供(但 工厂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C、符合工厂住房津贴申请条件之职员,如申请自行解决住宿,工厂可适当给予住房津贴。 二、医疗: 工厂内医务室免医疗 费就医,药费按东莞国药标准收费,重大疾病及传染病建议到正规医院就医。 三、社会保险: 工厂依国家规定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 四、工厂会不定期举行康娱活动 (如中秋晚会、元旦晚会等 ) 第七章 培训发展 所有的员工均有机会参加工厂提供的各类培训。 一、 在岗培训: 员工被录用上岗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将安排一至三个周的岗位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岗位元业务流程、规定及基本技能。 二、 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遵循公平、公正、真实的原则﹔ 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均纳入员工年度考核范 畴,作为员工晋升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八章 工厂沟通渠 道 一、工厂通告: 工厂所颁布之讯息会及时在厂区公告橱窗及 Email 信箱公告栏内公布,员工每天应及时前往阅读查看。 二、投诉与建议管道: 直属上司或部门最高主管。 行政人事部。 总经理。 意见箱。 (备注:为便于投诉及建议的有效落实与解决,工厂要求凡书面意见或投诉均需署名 ) 三、员工可就下列项目提出改善建议: 成本控制、精简节约。 工作管理方式改善。 生产工艺流程改善。 伙食、住宿条件改善。 福利条件及待遇改善。 其它方面。 四、员工如遇上司或其它 部门办事不公或办事不力,而本人经努力却无法改变现状,可向所属部门最高主管进行投诉,必要时可越级投诉,直到总经理。 五、员工有权对任何职位人员之以下行为直接向工厂高层投诉或举报: 甲、寻私舞弊或贪污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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