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并购的若干问题(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已经支付的工程款以特殊资产名义计入转让价格 6 并购后,由并购方或设立的子公司享受工程合同项下建设单位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5 资产并购的两种作价方法 1 合并计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存货、(债权资产)一起同时议定一个总价格适用于目标企业停产,流动资产不再循环的情况 2 分别计价: ( 1)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三项资产先行议定 总价格:在合同中明确,在资产交接时查验、除意外损失、抵账、 转让、赠与等不调价(价值相对稳定) ( 2)明确存货的单价和验收标准,交接时按实点数计价 ( 3)( 1)和( 2)合计计得转让资产的总价格 适用于目标企业继续生产,流动资产循环的情况 (4) 实务中可以分别签署三项资产转让协议和存货资产转 让协议 (5) 注意存货资产与固定资产的区格 6 尽职调查后出让方的义务 1 不得处理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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