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数理基础(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险人只对事先商定的具体保险标的进行承保的保险合同 总括式保险合同是指只规定保险人可以承包某种类别的保险标的,而对该类别保险标的不再分类的保险合同 流动式保险合同通常不规定保险金额,只规定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责任限额 预约保险合同又称开口式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预先约定保险责任范围的长期性协议 、客体和内容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 财产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 财产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 财产保险合同的客体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 保险条款 (保险单列明的反映保险合同内容的文件 ) 基本条款 附加条款 法定条款 保证条款 协会条款 • 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保险价值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鲜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的方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订立合同的日期 、变更、转让、无效和终止 • 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又称要保单 ,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 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一种书面文件; 暂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出立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临时凭证,又称临时保险单; 批单,又称背书,是保险人应投保。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数理基础(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为限; • 损失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 损失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 损失补偿以保险价值为限。 • 比例赔偿方式 在不定值保险条件下: 赔偿金额 =损失金额 保险保障程度 100% 保险保障程度 =保险金额 247。 保险价值 在定值保险条件下: 赔偿金额 =保险金额 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 =损失价值 247。 保险标的完好价值 •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三个条件: 必须是被保险人自己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 仅限于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的三停损失 仅限于对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在产品和储藏物品等保险财产的损坏或报废责任 • 施救时损失和合理费用 施救时损失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条款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为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而不可避免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列为保险人赔偿责任
收账款 ”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为 800万元,贷方余额为 200万元,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后的 “坏账准备 ”科目的贷方余额为80 万元,该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账款 ”项目的金额为( C→800 - 80=720 )万元 A、 560 B、 600 C、 720 D、 800 解析:应收账款(资产) → 应收账款(借)+预收账款(借)-坏账准备(贷) 预收账款(负债) →
D.保险期限 答案: BCD 2.我国《保险法》将财产保险责任准备金分为( ) A.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B.未决赔款准备金 C.保险保障基金 D.总准备金 答案: ABC 第四章 1.下列哪个主体属于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人( ) A . 保 险 人 B . 投 保 人 C . 被 保 险 人 D . 代 理 人 答案: C 2.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 ) A.文义解释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程设计风险 (四)理赔注意事项 三、 安装工程保险 (一)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的附加条款 (二)适用于第三者责任的附加条款 四、 工程保险附加条款 (一)保险标的 (二)保险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理赔 (四)保险费率规定 五、 机器损坏保险
共能源的中断引起的损失 • 影响财产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有 : 投保险种 房屋的建筑结构 占用性质 地理位置 周围环境 投保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历史损失数据 市场竞争因素 • 支付赔偿款 • 恢复原状或重置受损保险财产 • 赔款分摊 同一个被保险人可能为其财产向不同的保险人投保多个财产保险,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各有关保险人应当共同承担保险财产的损失,即分摊保险赔偿 • 免赔额 相对免赔额与绝对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