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探井开挖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负责人对探井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现场检查探井施工的设备、施工方法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现场必须配备相应通风装置; 深度超过 10 米的 探井,在探井暂停开挖后继续开挖或隔夜再次开挖前,施工人员应先通风或用点燃的蜡烛、小鸟、白鼠等检测井内的气体状况; 根据地质条件,必要时进行孔口、孔壁支护; 开挖人员 应配带安全帽 ,上下探井应系安全绳; 手摇绞车必须安全可靠,装渣容器、提绳、挂钩等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并经常检查其强度和可靠性; 开挖过程无人值守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开挖取样完毕后,及时回填。 五、应急处置: 探井开挖伤亡事故发生后,工程负责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发生事故的类型,拨打 1 120 急救电话,保护事故现场,设置醒目标志,维持好现场的秩序,分派人员抢救伤员和向院内负责人和现场工程部汇报。 根据情况,必要时,或请求 调动临近矿山救护队紧急救助。 在 1 120 到达之前,工地负责人要积极组织现场人员进行 施 救。 若属于井壁 坍塌,施工人员被埋,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 工和机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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