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团10千伏干式电流互感器技术协议技术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异表为准。 “ 投标人保证值 ” 不能空格,也不能以 “ 响应 ” 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 如有差异,应填写投标人技术 偏差 表。 “ 投标人保证值 ” 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性能试验报告相符。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 规范 中规定的要求一致。 若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完全满足本规范的要求,且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见表 8) 中填写 “ 无偏差 ”。 表 8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偏 差 备 注 1 2 3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见表 11。 表 9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序号 产品型号 运行单位 投运数量 投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6 序号 产品型号 运行单位 投运数量 投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表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表见表 12。 表 10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 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1 2 4 5 6 7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见表 13。 表 11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序号 产品型号名称 试验报告类别和内容 依据标准 试验时间 试验单位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见表 14。 表 12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 表 序号 鉴定产品型号名称 组织鉴定单位 依据标准 鉴定时间 7 四 、 附录 附录一 10 千伏(干式)电 流 互感器 技术规范 一 、 总则 1 一般规定 提供设备的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全系列、安全可靠性高、便于维护的 专变 采集终端 , 设备须在三个及以上的电力企业成功运行过,这些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 (需提供证明材料 )。 该装置至少应满足本技术要求,但不仅限于此,装置的技术性能应满足在运行中所有可能遇到各种情况。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本招标文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度审核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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