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人民医院监理招标文件定稿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7)编制投资目标控制计划,审核承包商的已完工程量及月进度报表,监理人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 (8)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业主批准后 ,由监理人发出施工工程变更令; (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实物质量和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检测,对有疑问的必须进行测试; (10)监督承包商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 (11)编制质量目标控制计划,对工程的重要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12)与招标人现场代表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3)对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履行实施管理,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报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建商按合同规定及要求整理施工技术档案资料;认真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6)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7)工程完工后,编制监理工作挡案资料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8)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经招标人批准,向承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9)审查承包人的最终付款申请,经招标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最终支付证书。 费用承担。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 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在重庆市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按时澄清。 ,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重庆市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偏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3)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款、第 款和第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重庆市 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5天前在重庆市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投标人自主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 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结算、支付 ( 1)监理费是指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履行驻地监理职责应获得的监理酬金。 ( 2)监理费包括:为完成本招标文书确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检测和试验费用、通讯、生活及办公设施、交通、保险、安全保险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 )。 监理单位中标后,业主实际支付该费用及提供约定设施外,不再为中标单位提供任何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 ( 1) 本招标项目监理费用参照国家物价局、建设部规定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执行。 ( 2)报价范围为第二章第。 ( 3)工程投资:璧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716000 万元(以全部工程发包施工合同为准)。 ( 4)监理报价包括投标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由投标人按照以上工程投资计算(以发包施工合同为准),自行确定优惠额度。 结算 工程中标价即为工程监理费结算价。 本工程监理费用实行项目包干,除不可抗拒的地震、战争外,任何原因工期延期都不增加监理费用。 支付办法: 基坑支护及基础完工付 合同价款的 10%,负一、二层完工付 合同价款的 10%,四楼完工付 合同价款的10%,主体结构完工验收 付合同价款的 10%,外墙装饰完工 付合同价款的 10%,水电、暖通完工 付合同价款的 10%,装修完工 付合同价款的 10%,绿化景观、道路、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完工付 合同价款的 10%,综合验收后付 合同价款的 15%,余款 5%, 缺陷责任期满 1年后付清。 (以上 完工均已后完工标段为准 ) 支付方式:监理人出具璧山征税机关开具的发票,委托人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监理人银行基本账户。 合同双方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对合同项目进行审计等方面工作。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中标通知书》发出 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无息转账退还投标保证金。 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县交易中心备案。 县交易中心依据备案资料出具鉴证证明后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 和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账户无息转账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资格审查材料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 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投标有效期、 监理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附件要求。 、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分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需 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方式扩展); ( 2)投标函采用第 六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填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函无效。 ( 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5)投标文件中所有身份证均为第二代,否 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未按本章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少、错、漏等情况,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袋子自备,并用 A4纸打上原件清单粘贴在袋套上,格式附后,否则后果自负。 (此项不作为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 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拟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准时参加。 若投标人系重庆市内监理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出示注册证原件及身份证(第二代)原件,以便确认他们身份合法有效。 授权委托人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若法定代表人同时为拟派往 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具备相应资格,则可由法定代表人一人参加开标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需出席开标现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若投标人系重庆市外监理企业的,需提交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出示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出示注册证原件及身份证(第二代)原件,以便确认他们身份合法有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需出席开标现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授权委托人可以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9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 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三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管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 、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得知评比结果。 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 5 日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依据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 为中标人的,其投标价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的,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其投标价格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格的,以其实际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 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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