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海最新安保体系(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c.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d.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e.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和隐患a.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b.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不少于100元)。 c.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5)火灾事故及隐患a、火灾隐患①、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②、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③、违犯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b、火警①、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②、对于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③、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④、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⑤、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⑥、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⑦、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4策划401 安全管理目标4011目的制定目标,并通过对全体员工(包括分包方)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以达到目标的最终实现。 4012职责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和相关方的要求,在开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做好对目标分解考核,项目经理由公司对其考核,项目部各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 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职工均有宣传并贯彻实施本目标的权利和义务。 40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年负伤事故频率:‰以下;无职业病人;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优良;上海市文明工地。 4014环境保护目标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1)噪音控制昼间不超过8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 (2)现场扬尘排放控制。 (3)运输遗洒控制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污水排放达标。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无光污染投诉。 402 风险控制措施的策划4021目的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并依次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 4022职责由项目工程负责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识别各个领域中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 并负责制定相应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由安全员负责识别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并负责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 由技术员负责识别不利环境因素,列出不利环境因素清单,并制定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4023 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应从以下分项或设施为辨识的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高处作业、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作、大型机械、井架、起重吊装、明火、事故易发多发地点或作业环境、施工机具(包括桩机)等。 4024重大/一般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重大/一般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402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清单(见资料B13)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管理与控制(1)制定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 (2)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按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完成审批。 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审批。 (4)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工程的施工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 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5)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工程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首次验收。 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403 风险控制措施的审批与论证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04 风险控制措施内容的特别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05 资源配置计划由项目经理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建立体系文件清单,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及计划所引用的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支持性文件。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等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各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电工必须持双证。 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应与工程相适应。 项目部与各班组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以书面形式进行,由安全员进行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还应执行审批、监督制度。 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检验制度。 检查验收标准为JGJ592011,检查次数原则为每周一次以上。 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 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所有参施人员都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知识。 对未掌握安全技术的不得独立操作,凡患有各种禁忌症不准安排高处作业。 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宿舍管理制度、防火管理度、仓库管理制度、门卫值勤制度、施工机具维修保养制度等。 选定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静压桩基12围护桩基13塔吊14对焊机15电焊机ZX740016钢筋切断机17钢筋弯曲机18木工圆盘据19施工电梯110井字架111插入式振动棒312潜水泵213商品砂浆搅拌机1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风速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工具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上次检测日期检测周期备注1力矩拔手2兆欧表3接地电阻测试仪4游标卡尺5圈尺6万用表7分贝测试仪8经纬仪9水准仪10风速仪本工程所执行的安全规范目录(详见规范目录清单):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1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基坑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方案;高处作业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职工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1施工前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及操作规程。 406 策划结果的修订和调整当设计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应当及时的对安全管理目标、风险控制措施、资源配置计划进行重新评价、调整。 5实施和检查51教育培训511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使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与他们工作有关的重大安全风险,包括可能发生的影响,以及其个人工作的改进可能带来的安全因素;他们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包括在应急准备方面的作用与职责;偏离规定的工作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512职责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主管领导,项目部安全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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