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经济政策助推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政策。 (3)对重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水价的政策。 (4)跨区域流域污染赔偿和环境补偿政策。 (5)排污费用于休养生息的特殊安排政策。 (6)在休养生息区域内试行环境公益诉讼和索赔的政策等。 以上这些特殊的政策需求仅是根据目前提出的休养生息的对策而初步提到的。 除了这一途径外,更重要的是应该向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了解他们最需要什么样的环境经济政策,因为他们才是政策的真正需求者。 因此,如 果我们真正把休养生息作为一个必须实现的目标而不仅仅是一个良好的愿望,那么就制订休养生息的政策特别是环 |考试 |大 |境经济政策开展一项系统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这个政策系统中的很多行动 (尤其是那些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行动 )都超出了一个部门所能操作的范围,所以休养生息必须是中央政府的决策才能成功。 由此,提出两点建议 : 一是一定要使 “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成为国家决策而不是部门意愿。 二是在国家决策的情况下,系统地开展关于休养生息的政策研究,提出较为完备和翔实的政策安排,特别是环境经济政策。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 诗圣杜甫当年为了维护国家的优秀文化遗产而拂除功利,慨然命笔。 今天我们借用他的名句,用以表达我们为了恢复我国环境质量而不惧艰难、奋力前行的信念,激励人们积极推进休养生息,维护江河湖泊秀丽长存。 环境经济政策的特性和作用 环境经济政策的长效性与可选择性特点与休养生息的长期性及利益调整相吻合 对江河湖泊实行休养生息,就要把与之有关的行动主体列出来,分别明确其工作。 例如要明确中央政府部门应做什么,地方政府应做什么,企业、媒体、公众应做什么等。 为了激励这些众多主体积极 行动,要明确奖罚制度 :做到了如何奖励,未完成如何责罚等。 这些就是政策设计,可以形成一个政策系统。 在这里,应特别突出中央政府的作用,只有 “休养生息 ”是中央政府的决策而不是国家环保总局的部门意愿,休养生息才能成功,也只有在这时才有必要研究制订所需的政策系统。 在这个政策系统中,环境经济政策具有特别的意义。 环境经济政策是从经济领域采取行动或国家利用经济手段来调节人们行为从而产生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结果的政策。 从 “经济 ”二字的多重含义,可以认为环境经济政策有两种含义 :一是指从经济领域采取调整结构、更新技术等政策, 产生对环境保护有利的结果。 在这里,环境经济政策是指以环 |考试 |大 |境保护为目标的经济发展政策。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环境经济政策有时也表现为行政指令。 二是指各级政府采取价格、利率、税收、收费等金融、财政政策来调节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对环境保护有利的结果。 在这里,环境经济政策是指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此时环境经济政策也称为环境经济手段。 一般情况下,人们在使用环境经济政策这个概念时,若没有具体指明,大多是指第二种含义。 从这里可以看出环境经济政策具有两个特点 :长效性和可选择性。 长效性是指有些限定性的政策 出台以后,所涉及到的一些经济行为便被长期或永久地禁止了,无论你付多少费都不可能获得允许。 例如国家考虑到造纸工业中小规模制浆工艺污染严重,难以治理,所以规定一定规模以下的纸浆项目不能建设,这是一个长期有效。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