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危险点预控手册公共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手套 , 把袖口和裤脚扎好 , 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外面的固定装置上 ( 禁止把绳子缚在铁轨上 )。 工作人员应使用梯子上下煤中。 2) 清扫煤粉仓的工作人员应戴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手套 , 服装应合身 ,袖口、裤脚须用带 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 进入仓内必须使用安全带 , 安全带的绳子应缚在仓外固定物上。 工作人员 进出煤粉仓应使用梯子上下。 ( 12) 防止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 ,须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着眼睛。 打开观察孔时必须戴防护手套。 ( 13) 防止锅炉吹灰 、出灰、除焦时或者停运后锅炉清灰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锅炉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 2) 锅炉除灰时 , 工作人员应 戴手套 , 穿专用工作服和长筒靴 , 并将裤脚套在靴外面 , 以防热灰进入靴内。 3) 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专用工作服、工作鞋 , 戴专用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4) 锅炉清灰工作人员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 ( 14) 防止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在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工作前 , 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有无有害气体。 2) 进入沟道或井下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 , 使用安全带 , 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的物体上 , 由监护人不间断地监护。 3) 在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 , 除必须戴防毒面具外 ,还必须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如监护人必须进入做救护 , 应先戴上防 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 , 并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做监护。 ( 15) 防止进入储水池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进入喷水池或冷却塔的储水池内工作 , 如必须在池内水中工作 , 须使用安全带 , 戴救生圈或穿救生衣。 ( 16) 防止化验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或化验室内缺少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化验人员应穿专用工作服。 2) 化验室内应有自来水 , 通风设备 , 消防器材 , 急救箱 , 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3) 在进行酸碱类工作的地 点 , 应备有自来水、毛巾、药棉及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 4) 对有挥发性的药品在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 ( 17) 防止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未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类药品的工作人员 , 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 , 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 , 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 ( 裤脚须放在靴外 )。 2) 酸碱类工作的现场应备有自来水、毛巾、药棉以及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 操作人员应熟悉化学灼伤急救常识。 ( 18) 防 止制氢室内未备有工作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的措施 : 制氢室内应备有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 还应备有稀棚酸溶液。 ( 19) 防止焊工工 作时未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1) 焊接工作时焊工要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 2) 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 , 戴工作帽 , 上衣不准扎在裤子内。 口袋须有遮盖 ,脚面应有鞋罩 ,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 在潮湿的地方进行电焊工作 , 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者穿橡胶绝缘鞋。 4) 氢弧焊工作时 , 焊工应戴防护眼镜、静电口罩或专用面罩 , 以防臭氧、氮氧化合物及金属烟尘吸入人体。 5) 电焊工应备有的防护用具 : 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电焊手套、 橡胶绝缘鞋、清除焊渣用的自光眼镜 ( 防护镜 )。 ( 20) 防止检查、操作电气设备未佩带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 , 应穿绝缘靴 , 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 , 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 4m 以内 , 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 8m 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 , 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 , 应戴绝缘手套。 3) 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 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穿绝缘靴。 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 , 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4)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3 工作场地的要求 项目简述 该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 照明的配备、消防器材的配备、应急救护设施的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检修工作区域与周围区域的隔离、工作前道路与地面障碍物的清 理、检修现场物品 ( 部件、备品备件、使用的工器具和材料 ) 的放置、检修现场物品 ( 部件、备品备件、使用的工器具和材料 ) 的清理等。 潜在风险 人身伤害方面 ( 1) 在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的工作现场工作造成人身伤害。 ( 2)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沟道等未有盖板、护栏、警告标志等不符合基本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 3) 工作场所的楼梯、平台、通道、栏杆不完 整或不合格且未有安全警告标志 , 地面有灰浆污泥、油垢、积水结冰 , 通道或地面上堆有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 4) 工作场所的厂房倾斜、塌陷、裂纹、漏水、高处有易坠落物品等厂房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 5) 生产厂房使用的电梯未经过检验合格、有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等而造成人身伤害。 ( 6) 工作场所存有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气瓶储存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7) 工作场所油系统设备、油管漏油未及时处理 , 油系统设备使用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火灾 , 造成人身伤害。 ( 8) 工作场所的消 防设备配备不全、未定期检查和试验、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等造成人身伤害。 ( 9) 工作场所的高温管道、容器等设备保温设施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 ( 10) 工作场所的电缆孔洞未封堵而造成人身伤害。 ( 11) 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爬梯锈蚀、固定不牢固或有其他安全隐患而造成人身伤害。 ( 12) 工作现场转动机械无防护设施、设备运行期间工作、未经许可或批准就工作、安全措施未可靠执行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13) 锅炉带压放水、排污、除焦、放灰、安全阀拉试等重大运行操作区域造成人身伤害。 ( 14) 靠近或长时间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而造成人身伤害。 ( 15) 现场的电气 设备安全防护缺少或被无关人员移动而造成人身伤害。 ( 16) 制粉系统现场积粉清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17) 炉内、烟道内工作现场通风降温不好、上部有大块积灰结焦、交叉作业、照明不足、炉内检修平台或脚手架不合格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18) 汽包、凝汽器、水箱等容器内工作现场通风降温不好、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监护不到位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19) 动火工作不办理审批手续、动火监护不当、动火作业区与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距离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20) 转机试车现场不满足条件、人员站位不当等造成人身伤害。 ( 21) 水压试验升压过程 现场有人继续工作、超压期间安排检查等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22) 密闭容器内、煤粉仓内、燃烧室内、地下维护室和沟道等特殊工作现场的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 , 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23) 在金属容器 ( 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 ) 内工作时未使用安全电压、电源线敷设不符合规定、检修电源箱不合格、非电工私自拆接线等因工作现场电源使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24) 燃油区工作场所检修用临时动力和照明电线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25) 燃油区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配置不规范、不齐全、不遵守燃油区工作场所管理制度、油泵房内通风不好等不符 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26) 在井下和沟内工作时 , 工作前未仔细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不到位、温度高、周围区域未设置安全隔离防护等措施不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 27) 锅炉吹管、安全阀试验检验或转动机械等工作区域 , 因噪声超标未采取防护措施而造成人体危害。 ( 28) 化学工作区域未配备必要的急救用防护用品而造成人身伤害。 ( 29) 有毒 39。 性、易燃或有易爆药品的区域药品存放不当、保管不好而造成人身伤害。 ( 30) 制氢室内和其他装有氢气的设备附近区域 , 安全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动火作业等造成人身伤害。 ( 31) 电气焊工作附近区域 , 储有易燃易 爆物品、金属熔渣飞溅、特殊场所焊接措施不当、现场残留火种、氧气瓶和炔瓶放置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 ( 32) 高处作业区域 , 未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下面未设置围栏和隔离带、交叉作业时中间隔层未设置防护而造成人身伤害。 ( 33) 起重作业区域有障碍物、与周围设施安全距离不够、工作人员被砸伤碰伤而造成人身伤害。 ( 34) 大风、雨雪天、低温、雾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 ( 35) 放射性、高辐射工作区域未穿戴专用防护服装、未做好隔离措施、无关人员靠近、监护不当等造成人身伤害。 设备损坏方面 ( 1) 工作场所油系统设备、油管漏油未及时处理 , 油系统设备使用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火灾 , 造成设备损坏。 ( 2) 工作场所的消防设备配备不全、未定期检查和试验、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等造成设备损坏。 ( 3) 工作场所的电缆孔洞未封堵而造成设备损坏。 ( 4) 现场的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缺少或被无关人员移动而造成设备损坏。 ( 5) 制粉系统现场积粉清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 ( 6) 汽包、凝汽器、水箱等容器内工作现场通风降温不好、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监护不到位等因措施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 ( 7) 动火工作不办理审批手续、动火监护不当、动火作业区与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防火距离不符合规定而造成设备损坏。 ( 8) 转机试 车现场不满足条件、人员站位不当等造成设备损坏。 ( 9) 水压试验升压过程现场有人继续工作、超压期间安排检查等安全措施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 ( 10) 燃油区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配置不规范齐全、不遵守燃油区工作场所管理制度、油泵房内通风不好等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的设备损坏。 ( 11) 电气焊工作附近区域 , 储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熔渣飞溅、特殊场所焊接措施不当、现场残留火种、氧气瓶和炔瓶放置不符规定要求等造成设备损坏。 ( 12) 高处作业区域 , 未搭设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下面未设置围栏和隔离带、交叉作业时中间隔层未设置防护而造成设备损坏。 ( 13) 起重作业区域 有障碍物、与周围设施安全距离不够、工作人员被砸伤碰伤而造成设备损坏。 ( 14) 大风、雨雪天、低温、雾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工作造成设备损坏。 防范措施 防止人身伤害方面的措施 ( 1) 防止在无照明或照明不足的工作现场工作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工作现场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 在装有水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的狭窄地方的照明 , 尤须光亮充足。 2)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 ( 如水位计等 ) 、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3) 工作地点应备有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 筒 , 以便必要时使用。 4) 危险性较大或者重要的检修工作、有重大操作的地点和通道上 , 如照明不满足要求时 , 工作人员应停止工作。 ( 2) 防止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沟道等未有盖板、护栏、警告标志等不符合基本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 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 , 必须设临时围栏和警示标志。 临时打的孔、洞 ,施工结束后 , 必须恢复原状。 2)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 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 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 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 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 ( 标出界限和荷重限 度 )。 3)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 1050mm 的栏杆和不低于 loomm 的护板。 4) 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 , 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得到批准 , 在拆除后必须及时装设临时遮栏和警示标志 , 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恢复。 ( 3) 防止工作场所的楼梯、平台、通道、栏杆不完整或不合格且未有安全警告标志 , 地面有灰浆污泥、油垢、积水结冰 , 通道或地面上堆有障碍物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措施 : 1)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 , 铁板必须铺设牢固。 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2)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 , 不准放置杂物或有其他障碍物 , 以免阻碍通行。 3)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 , 以免妨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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