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济南市现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问题与对策探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南市 城镇居民医保实施以来,城镇居民医保保障力度不断提高,覆盖范围也越来越广,相对而言改善了居民就医条件缓解了居民的生活压力。 一、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状 (一)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人文范围,目前济南市 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覆盖范围主要是 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及其他 18 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 老年居民 ( 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老年居民 )。 其他非从业居民。 地理范围,济南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政策。 在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 6 区)实行市级统筹。 (二) 、 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制度 自 2020 年起,将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调整为每年的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每年的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来源广泛,主要由 :个人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基金利息收入;社会捐助资金等构成。 目前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在校学生、儿童及其他 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个人缴纳 40 元,政府补助 60 元;老年居民,个人缴纳 200 元,政府补助 300 元;其他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 400 元,政府补助 100 元;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人员全额补助。 另外, 新生儿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 保险待遇。 2 (三)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 、二级三级 医疗 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200 元、 400 元 、700 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 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门规、 住院病种 主要有 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 ,按 一定比例 报销。 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80%,个人负担 2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65%,个人负担 35%;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55%,个人负担 45%。 每年门规的起付线为 200 元。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包括 驻济高校参大学生 )也 在 1 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规病种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 也 调整为 15 万元。 另外新政策将 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和 本辖区城镇居民的参保组织等工作。 从征收到汇总管理由各级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 财政 机关共同完成。 基金的 结算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 居民医疗保险药品价格、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由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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