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能二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5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8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 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表明 “ 补充 ” 、 “ 修改 ” 或 “ 撤回 ” 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 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2 (五)开标 22.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 证件按 条规定执行。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代理 机构 主持; 招标人、监督部门共同审验相关证件原件 或复印件 ,并确认审验结果。 招标人、监督部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保存完好,签印完整,并对密封情况确认表态。 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当众拆封开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唱标后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予以确认,无异议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全面评审。 招标人全程纪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 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 ;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6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的 ; 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款规定加盖投标 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盖章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的; 投标文件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评标 13 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 会由招标 人 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开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 5 人以上。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 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评标细则,决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提交讨论的问题处理意见,根据评委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25. 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 等 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 26. 资格审查 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 于 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做必要澄清或说明,有关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报评标委员会,但其澄清说明不得更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3 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 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0.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各种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工程采 用综合评估赋分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及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检测设备、企业资质和业绩等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 对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选择经评审的在合理范围内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人。 (七)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 监理 委托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5 34.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监理委托合同。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业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业务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 .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 1. 评标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结合本工程实际,依照本办法对各投标单位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2.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定标方法及工作顺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量化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 三 名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监理大纲)评审。 对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针对性、客观可行的得满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酌情扣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的不得分。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监理大纲、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 监理取费 、 检测设备等分项进行评审,由评标人进行有记名计分。 计算投标单位各分项有效得分,其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 4.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 100 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①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25 分 ② 监理大纲 25 分 ③ 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满分 10 分) ④ 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满分 10分) ⑤ 监理取费 30 分 16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25 分): 分项 子 项 评 分 标 准 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 (满分10分) ( 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 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 9 分。 (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 1 分。 近 三 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 扣 1 分。 其它监理 人员配备 (满分 15分) ( 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详见人员要求附表)的,得基本分 13 分。 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 ( 2)在此基础上,视各投标人所报人员工作经验和技术职 称情况,有证据地进行比较后,酌情加分,最高加 2 分。 ( 3)拟派监理人员(不含总监)若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 1 分 ,最高扣 10 分。 . 1人员要求附表: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资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17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 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专业工程师 , 5 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监理 资料员 安全监理员 (满分 25分) 分项 子项 评分标准 得分 监理大纲(满分 25分) 质量控制(满分 5 分) 控制目标 (满分 2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 2分,不明确得 0 分。 控制措施 (满分 3分) 控制措施完善、到位 3分,可行得 2分,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得 0 分。 投资控制(满分 3 分) 控制目标 (满分 1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 1分,不明确得 0 分。 控制措施 (满分 2分) 控制方法合理得 2分,不可行得 0 分。 进度控制(满分 3 分) 控制目标 (满分 1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 1分,不明确得 0 分。 控制措施 (满分 2分) 控制措施可行得 2分,不可行得 0 分。 安全控制(满分 5 分) 控制目标 (满分 2分) 控制目标明确得 2分,不明确得 0 分。 控制措施 (满分 3分) 控制措施完善、到位 3分,可行得 2分,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得 0 分。 18 节能管理(满分 2 分) 管理目标 (满 分 1分) 管理目标明确得 1分,不明确得 0 分。 管理措施 (满分 1分) 管理措施可行得 1分,不可行得 0 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 (满分 3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可行的得 3 分,基本可行得 1分,否则得 0分。 合理化建议 (满分 4分) 对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措施进行论证、评审、酌情打分。 本项最高得分 4 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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