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招标范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受。 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保修和养管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称“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2履约担保 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 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 10%。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 28条或第 29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协议书和专用条款 协 议 书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 文件 滨海金融街(东区)二期桩基工程 11 发包方(全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见投标需知 工程地点:见投标需知 工程内容:见投标需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见投标需知 竣工日期:见投标需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见投标需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需知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一览表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 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 2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唐建宇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2225204214 电 话: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 文件 滨海金融街(东区)二期桩基工程 12 传 真: 02266299483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300457 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 月 日 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及解释顺序 专用条款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合同条件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文字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天津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列入补充条款)。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 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承包人按招标设计图纸和答疑文件要求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1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一切内容均为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擅自转让;承包人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 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照发包人就本工程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的授权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朱永森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 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全面管理。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负责本工程工期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 文件 滨海金融街(东区)二期桩基工程 13 ( 1) 施工场地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所有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 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协调配合。 (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此项工作由承包人完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三天提供。 (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包括: ○ 1 水准点、 ○ 2 坐标控制点、 ○ 3 质检、 ○ 4 临时开口、 ○ 5 开工许可证、 ○ 6 开工验线合格证、 ○ 7 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 ○ 8 工程竣工验线合格证、○ 9 报批临建用地费用等 (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 求: 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在现场以书面形式交验。 (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三天。 (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工作保护: 执行通用条款第 ( 8)条,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 10)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以通知、函件形式要求其施工的范围,关于费用计算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招标文件审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对通用条款第 8条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费用,投标人应踏勘 现场进行考察后慎重报价,此部分报价含在总价中(单独列明),一次包死,不允许调整。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 25上午提供(年度、季度、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一式两份。 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代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如果发生的话)。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的规定。 对于夜间施工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要求和责任:应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约定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经发包人同意后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已竣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及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费用含在承包人的标价中。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四周平整见线并遵守开发区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开发区关于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时,应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 —— 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以合同价款的 2%的违约金。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在开工前 7 天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该计划不得与投标承诺相违背)。 工程师确认时间: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应于三日内批复。 施工公开招标招标 文件 滨海金融街(东区)二期桩基工程 14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工期延误 : ( 1) 发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可相应顺延承包人工期,但不承担承包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2) 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 10%以上(合同工程量的 10%)( 设计对施工图纸的明确、修改或澄清的除外),并且影响施工进度的,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 ( 3) 非承包人的过失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顺延。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规定金额的违约金。 本工程是全天候 24 小时连续施工。 四、质量与验收:执行通用条款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1工程试车 :无。 五 、安全施工: 执行通用条件 1条。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 1)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自然灾害外,其余风险均在范围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执行通用条款的规定。 1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工程开工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2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1工程量确认 : 每月 25 日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2 份,由工程师核实后,报发包人,逢周六、日提前至周五。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打完 50%的工程桩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30%;所有工程桩全部打完并做完静载实验提交中间报告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20%,工程桩经检测合格并将所有竣工资料移交总承包公司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25%;余款 5%为质量保修金,自工程桩检测合格之日起两年后的第一个月内付清本金(无利息)。 以上付款除预付款外其余每次付款均以银 行 6 个月期限的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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