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区五百亩地块策划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南面的保留山体共同构成基本围合的绿带,其宽度达到 500米以上。 第七十一条中心城区的主 要河湖有:北江、大燕河、笔架河、青榄海、龙塘河;飞来湖、中心区人工河、湿地公园湖水。 通过适当的人工开凿,形成北江、飞来湖、滨江以及北江、青榄海、大燕河、人工河组成的两个环城水系。 水域岸线保留宽度不低于 30米的防护绿带。 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七十二条遵循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原则,以山(笔架山、南部丘陵地带)水(北江、笔架河、大燕河)风景为脉,塑造清远“山、水、城”相融合的城市形象,形成“一环、三区、三轴、三廊、两心”的城市景观格局。 一环 ——— 环城绿带。 三区 — —— 笔架山风景区、银盏风景区、飞来峡风景名胜区。 三轴 ——— 一条主要景观轴、两条次要景观轴线主要景观轴:结合北江、大燕河、保留山体等自 然景观,通过公园绿地、北江、江南景观核心、湿地公园、大燕河、城市次中心区、南部保留山体、银盏风景区等组成南北序列的公共活动空间,贯穿三大组团,构筑城市景观中轴线。 在北江北岸、中心区、湿地公园等重要的城市空间设置地标性建筑,增强中轴线上城市空间视觉联系。 两条次要景观轴线:清远大道景观轴、广清大道景观轴。 三廊 ——— 结合北江、大燕河、工业区的保留山体,形成北江 生态景观廊、大燕河生态景观廊、南部山林生态景观廊三条东西走向的生态景观廊。 两心 ——— 江北、江南景观核心。 江北景观核心:以笔架山为背景,区政府、文化产业园以及城市中轴线上的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形成江北景观核心。 江南景观核心:以北江为背景,通过环城水系中的人工河、中心区、湿地公园、体育公园等景观的塑造构建江南景观核心 第九章 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略) 第十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略) 第十一章 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略) 第十二章 岸线规划(略)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略) 第十 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略) 第十五章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百二十七条 近期建设规划是指 2020至 2020年时期清远市中心城区实施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第一百二十八条近期规划年限和城市规模 近期规划年限为: 2020- 2020年。 近期建设规模:近期中心城区人口发展至 6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52万人,外来常住人口 9万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4. 50平方公里以内。 近期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 近期的建设将以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辟、拓展为指引,带动城市新区的开发 和旧区改造按各自有利的发展方向有序进行,逐步形成良好的城市用地功能布局。 按照“集中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调整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积极实施“东进、南拓”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优先推进清远南部城市中心区、南部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兼顾“东进”的推进。 近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5平方公里以内。 其中江北组团约 3~ 4平方公里,中心组团约 5~ 6平方公里,龙塘组团约 5平方公里。 第一百二十九条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 ( 1)理顺路网,形成合理的路网格局,着重处理好断面、路口的改造。 ( 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旧城内部进行合理的功能布局。 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注重城市的社会效益,控制出广场、公共绿地的用地。 ( 3)通过设置停车场、布局合理的公交线路,改变由于大量摩托车对旧城交通造成的压力。 第一百三十条道路交通规划 ( 1)道路网规划以凤城大桥、广清高速度公路建设带动与其相联系的道路的建设,同时结合对现状路网的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旧城区路网主要以拓宽、改造路口为主,使原来错位的路口连接顺畅,形成旧城六纵五横的格局。 新城区路网主要以控制引导为主,近期主要加强东西向道路建设,使 城市建设用地向东西向生长。 南部工业区路网的建设重点在于主干道的建设,这样既有利于工业区统一管理又有利于各园区的灵活建设。 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近期对外交通设施用地规模 142公顷。 主要包括清远新港、铁路站场及长途客货运站场等的建设。 近期道路设施用地规模 386公顷。 主要包括清远大道、南部工业区道路网的主干道的建设和公共停车场等。 ( 2)加强静态交通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旧城区重点在于增加停车场用地,新城区及南部工业区重点为按规划控制预留停车场用地。 新城区结合公共建筑或小区的建设增加部分的地下停 车场。 第一百三十一条公共设施规划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用地规模 325公顷。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 10 公顷,商业设施用地 164公顷,文娱设施用地 46公顷,体育设施用地 81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 17公顷,教育科研用地 4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3公顷。 主要包括市级中心,工业区配套的文娱及商业设施。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的主要工作重点将是城市市级中心,结合工业区、外围组团的建设,促进市级中心功能的提升和完善。 第一百三十二条绿地系统规划 近期建设绿地规模 387公顷,主要包括飞来湖公园、中央公园、兰水坑公园及清远大道等 景观大道两边的街头绿地。 近期重视城市环境建设,重点进行绿化环境的建设,美化城市的景观节点,塑造城市的自然景观轴线和人文景观轴线,展现清远市的城市特色,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第一百三十三条用地布局规划 ( 1)居住用地 近期居住建设用地规模 900公顷,主要包括市级中心、组团级中心和工业区的配套居住区。 完善江南新城区的居住及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建设江北组团桥北路以东的区域,配合城区政府、凤城大桥的建设带动东部地区的发展。 同时进行北江边、广清大道、清远大道路旁绿化、广场的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初步树立清远城市的新形象。 ( 2)工业用地 近期工业建设用地规模 458公顷。 主要为南部工业区的建设项目。 逐步置换旧城区的工业用地,减少对城区的干扰破坏。 近期工业用地将主要集中在城区南部的业区。 ( 3)市政设施用地 近期市政设施用地规模 56公顷。 主要包括了各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变电站、消防站等建设项目。 第一百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近期,主要加强环保的监测治理,防止城区环境的恶化,降低交通噪声;加强南部工业区环境管理,控制环境污染,禁止自然山体的无序开挖。 第 一百三十五条供水工程规划 近期首先将中心城区第一水厂由现有 16万 m3/ d扩大至 24万 m3/ d,另外近期考虑将银盏水库所在的龙泉水厂由 2万 m3/ d扩建至 6万 m3/ d;建设一座 14万 m3/ d的新第二水厂。 将第二水厂设置在北江南面沿江控制区的最东端。 第一百三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近期,保留中心组团内清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该厂不再扩建。 在规划期末逐步改建为污水提升泵站。 把原系统收集的污水送往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清远中心城区近期需规划建设的 220Kkv变电站 有清远站、燕河站; 110kv的有东城站、小市站、塘坦站、开发区站、龙塘站、陂坑站、毅力站、圣力站。 新建东城变电站电源由七星岗至风城线路上解口引入;新建小市变电站电源由清远至石角线路上解口引入;新建塘坦变电站电源由清远至源潭线路上解口引入;新建陂坑变电站电源由清远至龙塘线路上解口引入;新建开发区变电站电源由清远站、燕河站提供;各用户站电源由燕河站提供。 工业区近期规划建设电信机楼 1座,终极容量取 8万门,采用附设式建设,约需建筑面积 250平方米。 第一百三十八条防灾工程规划 ( 1)北江及大燕河建 设区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防洪堤超高1. 0- 1. 5米,尽可能堤路结合,堤内从堤脚起须保留 30 米宽的空地,作防洪堤的防护地。 ( 2)清理河道障碍,确保河道泄洪畅通。 ( 3)丘陵及山地必须防治山洪,尽量利用现有水库、山塘调蓄山洪。 第十六章实施规划措施 第一百三十九条 清远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区内指导土地利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文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清远市进行生产与生产活动的其他单位与个人,应遵守本规划,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不得对本规划 进行修改。 第一百四十条结合《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制定《清远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加强政府对城市及村镇规划的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层次规划的实施措施,严格实施对违反总体规划行为的处罚,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清远各项建设活动能按总体规划协调、健康地进行。 第一百四十一条各专业规划必须与总体规划协调,部门专项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协调,部门专项规划和大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必须先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 第一百四十二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 市建设用地管理。 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五统一”,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节约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确保土地增值升值。 第一百四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要按总体规划调整用地功能与范围,严格划定城市建设区和非城市建设区,未经法定程序许可,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在非城市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活动。 第一百四十四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在中心城区内申请用地进行建设,必须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与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 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上级部门同意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一百四十五条对已出让的闲置地,要按本规划出台的相关政策,使土地使用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对未按规定时限开发的土地要依法收回。 第一百四十六条近期建设用地规模应充分发挥现有用地潜力,开发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促进建成区的改造完善,同时,在本规划基础上,确定阶段性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制定措施,不得突破相应用地规模。 第一百四十七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提高全民的规划 意识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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