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市城建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毕业论文终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国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 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模式与体制的不适应开始显现出来,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地暴露出来,改革的必要性也就随之而来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学者志士都在不断地进行探索、创新和钻研,希望能够找到一个适合我国体制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理论,将其管理体制建立起来,更好的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1993 年 11 月,党的十四 届三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我国的改革进程走向主动的、系统的、有秩序的市场经济目标。 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也实行了一些变革,与市场经济规则相适应的投资管理体制在这一阶段初步形成 [2]。 1996 年,《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出台,将政府投资实施过程的管理真正变成了企业行为 [3]。 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划定在非竞争性、非营利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范围内,政府作为市场经济投资宏观调控主体的角色初步确立。 20xx 年6 月,在山西太原会 议上,建设部明确提出了在全国各城市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 [4]。 20xx 年 7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其中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主要有三点:合理界定了政府投资职能,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非营利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2]。 加快了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改革探索步伐。 在理论方面,许多专家学者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以及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总体上看,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3] ( 1)针对项目投资 效益和管理效率低下进行研究 ******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7 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在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问题,忽视了项目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联系,没有按专业化、科学化、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对投资项目整体的技术、经济、进度、质量等全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和专业化管理体系,影响了建设的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 据国家统计局《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鉴》等有关资料介绍, 1958 年至 20xx年,我国投资项目失误率接近投资项目总数的 50%[5]。 20xx 年,尹贻林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我国在具体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管理上 ,存在主体的“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6]。 我国政府长期对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管理模式,这种单一化管理方式导致了管之多宽,失之过多,也无法进行集中监督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的双重身份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组织,又缺乏必要的监督,造成管理效率降低。 20xx 年,王国榕等人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管理水平低下而造成项目的实施缺乏科学性,管理效率低下,投资效益低下,由此提出了改革模式的分析 [7]。 20xx 年,张尚、吴普生、吴月鸿、王放等人在各自文章中都共同提到了一些问题,政府主管部门既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又直接组织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导致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监管不力。 造成人、财物和信息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工程建设水平不高,引发了大量的投资“黑洞”和工程腐败现象,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工程管理方式,按市场化方式推进预算执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尽可能用较少的投入取得最好的管理效果。 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培育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提高建设 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8][9]。 20xx 年,学者王放等研究指出,政企不分、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工程管理方式,按市场化方式推进预算执行的绩效考核制度 [11]。 20xx 年,大学学者陈斌等在对政府投资效益的研究中指出,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暴露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腐败现象等弱点,提出了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系统,采取决策论证制度和失误追究制度等思路 [12]。 ( 2)围绕“代建制”的改革实践模式展开研究 随着国内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实践的推进,对项目代建制的研究 方兴未艾。 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起源于福建厦门市,对代建制的研究主要******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8 集中在实践探索中的代建管理模式、运作方式、管理规则等等。 对代建制的研究,有的学者认为代建制保证了项目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克服了传统政府投资项目的非专业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行为,完善了决策机制,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投资效益,可以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有所遏制。 有的学者也持有不同观点,认为实施代建制是与我国政府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管理质量的改革并行的。 代建制的研究推广不能脱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高效政府这一大环境。 纵观代建制在各地方试点的情况,学者认为我国目前代建制的运作实施还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保障;各地实施的代建制模式中对于代建单位尚缺乏明确的职能定位依据;代建机构总体实力薄弱,没有形成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代建市场,代建单位承担代建责任的机制不明等。 ( 3)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约束监督机制展开研究 由于中国内地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人们没有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区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 1999 年财政部牵头编写, 20xx 年出版的《政 府投资项目标底审查实务》一书,将“政府投资项目”称之为“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兴建资产投资项目。 ” [6] 20xx 年,尹贻林等学者在研究中指出,我国政府长期对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管理模式,导致了行政代理管之多宽,失之过多,无法进行集中监督管理等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主体的双重身份使得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组织,又缺乏必要的监督,造成管理效率降低 [6]。 20xx 年,赵 复元等学者指出,制度、机制和人为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资金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指出政府投资活动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广泛的监督,保证其廉洁和公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14]。 20xx 年,学者李传裕等指出由于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导致一些“三超工程”、“钓鱼工程”、“豆腐渣工程”,提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强调了管理应加强公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和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等 [15]。 20xx 年,陈新文、冯典英等人指出我国存在 政府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管不力的问题。 虽然许多政府部门都参与了项目的管理,但是没有一个部门承******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9 担投资主体的全部责任,政府投资责任虚化,提出了建立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将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法制轨道等对策 [2][17]。 国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研究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通常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营利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其府投资大多数集中在为社会发展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项目上,一般采用政府直接管理的模式,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项目建设活动,行使业主的职能, 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促进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对于营利性的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在营运后有盈利保证,交给私人投资建设及运营,一般完全按照私人工程的模式操作,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只行使监管的职责,只要其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就不会过多干预。 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也经历了较长时期的不断探索、研究、创新、改革和完善,许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理论。 针对政府采购的制度, 1995 年, Micknney 特别针对政府采购中的腐败问题,着重论证了政府采购部门或采购代理机构中的舞弊问题及其控制与防范对策,主张从健全政府内部控 制角度入手加以防范与治理 [18]。 1998 年针对政府采购中运行效率低下、监督机制疏漏而产生腐败等问题,布坎南和他的公共选择学派提出,必须制定周密而严格的采购程序,例如规定尽可能实行公开招标,强调招标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性,采取严谨的支付方法,从制度上强化政府监督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公众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权利 [19]。 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监督机制方面,许多发达工业国家非常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极高,有效规范政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行为,提高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任何组织或个人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都有知情权,政府投资项目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廉洁、公正和高效 [20]。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严格的监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建立严格的操作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工程管理的有效进行;二是严格的外部监督体制,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的不规范行为,都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2]。 从国外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看,其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10 ( 1)将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将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直接实施管理当作是政府的一 项重要职责。 发达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有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专门机构,而我们的基本状态还是分散管理,由最终用户做业主,由此引发多方面的弊端,虽然一些城市作了尝试,但限于我们的行政体制和社会环境,我国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一般都根据其专业性质分别由不同的政府专业机构进行非常严格的管理。 即由政府专业机构行使业主的职能,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建设完成后,再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对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 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采购的理论和实践表明,实际上大多数政府采购职能都是独特的,需要掌握专门的知识才能成功地完成,集中采购允许采用专家并使专家的技术在不断的采购谈判中得到不断的提高。 集中采购便于明确责任,因为在采购权利分散时,很容易产生规避责任的情况。 集中采购还便于保证采购者立场的客观性。 集中采购也有利于提高效率,通过合并采购或增加采购量而降低价格。 集中采购也便于管理,使政府的规则更容易得到理想的实施。 但这样的主管机构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只行使业主的职能,不具有政府的管理职能,其项目的运作依然要遵循一般 项目的运作模式。 我国现行的采购法和招标法更多地考虑公平和反腐倡廉关口前移问题,关于效率的考虑比重较小。 ( 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则办事 ,配套的各种法律制度健全。 发达国家普遍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设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和专门的合同。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管理机构、运作方法与私人投资建设项目有所不同,所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如机构需要法定,管理方式需要法定,所有的运作规则需要法定。 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需要来改进和完善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 有的发 达国家甚至不惜牺牲效率,也要保证依规则办事。 这是政府直接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合理机制的重要支撑。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人为因素,排除出于不同利益目的的管理干扰,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预想目标。 ******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11 ( 4)机构之间权力、责任匹配,相互制约。 使用单位、财政、预算部门以及议会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同的法定职责,根据其法定职责,各自要在工程的不同阶段发挥其作用。 使用单位提出需求并参与设计审查、以及交付验收。 议会对工程是否建设以及投资规模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建设部门参与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编制并负责建设实施甚至管理和维 护。 财政、预算部门要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查并进行集中支付。 这样职责清楚,彼此制约,各部门可以专著于职能范围内的事情。 ( 5)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极高。 任何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都可具有知情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保证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廉洁、公正。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严格的监督机制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建立严格透明的操作程序,从制度上保证工程管理的有效进行。 二是严格大外部监督体制,承包商如认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有不规范的行为,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这一管理理 念对我们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 6)充分依靠专业人士和中介组织,重视信誉评价,能够给予管理者公正、合理的专业建议,具有较高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政府的专业管理机构主要是由建筑师、工程师、合同律师等专业人士构成,所有的重要技术环节都有专业人士把关,工程中质量、技术、安全、成本等责任非常明晰,由于专业人士受到风险责任制度、无限经济责任和责任保险制度的约束,形成了整个工程咨询行业人员必须向政府负责、向业主负责的运行机制,调动起了专业人士和机构的责任心,使他们成为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的保证基石。 ******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 12 2 相关理论基础 政府投资项目概述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建设的时间过程中逐渐形成的。h市城建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毕业论文终稿(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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