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县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知识考试题库(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什么制度。 答: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在离职三年内,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 答: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要予以辞退。 答: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④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天,或者 1 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⑤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90.《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受处分期间的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 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被调查的公务员不得做什么。 答: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 答: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机关制定的,由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营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遵守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93.《行政监察法》在保护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 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答:①完善行政管理体制;②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③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④健全行政法制。 多少日内将执行监察决定或者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通报监察机关。 答:三十日内。 答: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劳动教养。 答: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 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答: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决定事项,必须有多少以上的人员到会方可讨论。 答:三分之二以上。 (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程序是什么。 答: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 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②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③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如何办理。 答: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有哪 5 个不准 ? 答 :①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②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③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④不准在干 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⑤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在什么情况下应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答: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应追究什么人的责任。 答: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答:是指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什么等次。 答: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用几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答: 2 年。 108.《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进一步规范招 标投标活动 ,促进招标设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109.《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的治理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 全。 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 相关改革不断深化,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110.《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治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 ① 认真进行排查,找准突出问题; ② 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监管效果; ③ 深化体制改革,创新机制制度; ④ 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111.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包括那些方面的监管。 答: ① 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 ② 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③ 着重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 ④ 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⑤ 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 112.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大案要案。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查处 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 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坚决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行为。 ,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要确定治理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方式方法和时间要求。 ,要推行哪些制度。 答:要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115.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116.《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适用对象是谁。 答: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117.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 ①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 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②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③ 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④ 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⑤ 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⑥ 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⑦ 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118.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组织报告哪些内容。 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 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119.对违反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答: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几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答: 2 年。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121.巡视工作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122.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巡视组负责对哪些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答: ①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②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③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答: ① 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②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 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③ 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④ 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 、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几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几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答: 60日, 12 个月。 、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开展几次。 答: 12 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哪几个方面的重要依据。 答: ① 考核评价 ② 选拔任用; ③ 奖励惩处; ④ 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127.《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是根据哪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 答: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 128.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 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答: ①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② 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③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④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 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⑤ 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理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⑦ 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答: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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