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中药师中药学考点归纳总结(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3) 相使 即性能功效有某些共性的药物,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的形式配伍,辅药增强主药疗效。 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 ( 4) 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 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 ( 5) 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烈之性。 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 由此可知,相畏、相 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对而言的。 ( 6) 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 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辨证看待相恶:两药是否相恶,与所治证候有关。 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气虚之证,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 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消除积滞胀满之证;单用莱菔子行气消积,又会加重气虚。 两者合用相制相成,故清《本草新编》说: “ 人参得莱菔子,其功更神。 ” 相恶原则上应当避 免,但也有可利用的一面。 ( 7) 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 如乌头反半夏、甘草反甘遂等。 “ 十八反 ” (见 “ 用药禁忌 ” ) 七情配伍总结: 七情中,相须、相使属于增强疗效的配伍关系。 七情中,相畏、相杀属于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的配伍关系。 七情中,相恶、相反属于避免配伍(配伍禁忌)的配伍关系。 练习题: 多项选择题 配伍用药时应加以注意或禁止的是( ) [答疑编号 0019040101] 【正确答案】 BD 应用毒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的配伍关系有( ) [答疑编号 0019040102] 【正确答案】 BD 表示增效的配伍关系有( ) [答疑编号 0019040103] 【正确答案】 BD 表示减毒的配伍关系有( ) [答疑编号 0019040104] 【正确答案】 AE (二)君臣佐使 :所谓 “ 君臣佐使 ” ,即从多元用药的角度,论述各药在方中的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 它高度概括了中医遣 药组方的原则,是七情配伍的进一步发展,对学习研究中药成方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1) 君药 :即对处方的主证或主病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它体现了处方的主攻方向,其 药力 居方中之首,是方剂组成中不可缺少的药物。 ( 2) 臣药 :意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和主证的药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 3) 佐药 :意义有三:一为 佐助药 ,即协助君、臣药加强治疗作用,或直接治疗次要兼证的药物;二为 佐制药 ,即用以消除或减缓君、臣药的毒性或烈性的药物;三为 反佐药 ,即根据 病情需要,使用与君药药性相反而又能在治疗中起相成作用的药物。 ( 4) 使药 :意义有二:一是引经药,即引方中诸药直达病所的药物;二是调和药,即调和诸药的作用,使其合力驱邪。 第二节 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包括 :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服药食忌、证候禁忌(各论讲解)四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一)配伍禁忌的含义 即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 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二) 十八反 :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 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诀 : 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芫遂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三)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二、妊娠禁忌 (一)妊娠禁忌的含义 即指有些中药能损害胎元或导致堕胎,在妊娠期应予以避忌或慎用。 (二)妊娠禁忌药确定原则(分类) 在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有所不同,因而在临床上 也应区别对待。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 禁用与慎用两大类。 ① 禁用药 :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 麝香、三棱、莪术 等。 ② 慎用药 :则主要是活血祛瘀药、破气行滞、攻下药、辛热及滑利之品。 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 番泻叶、芦荟、芒硝、 附子 等。 三、 服药食忌 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黏滑及有刺激性 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 具体应用时,须根据不同病情和治疗需要区别对待: 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烈性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黏腻等不易消化的食物;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忌食油腻类食品,等等。 第三节 剂量 一、含义 剂量即药剂的用药量。 一般是 指单味药的成人内服一日用量。 也有指在方剂中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 即相 对剂量。 二、市制与公制计量单位及换算 明清以来,采用 16位进制 .即 1斤 =16两 =160钱。 现今采用公制,通常按规定以近似值进行换算,即 1两( 16位制) =30g, 1钱 = = =。 一般干品药为 3~ 9g,部分为 15~ 30g。 各单味药后所标用量即此。 三、确定剂量的依据 (一)药物的性质性能 :质优力强者,用量宜小些;质次力不足者,用量可大些。 :花叶类质轻之品用量宜轻,金石、贝壳类质重之品用量宜重;干品 用量宜轻,鲜品用量宜重。 :气味平淡作用缓和的药,用量宜重;气味浓厚作用峻猛的药,用量宜轻。 :有毒药 .应严格控制剂量。 不得超出安全范围;无毒药,剂量变化幅度较大,可适当增加用量。 (二)用药方法 :单味应用时剂量宜大。 复方应用时剂量宜小;在方中作主药时用量宜稍大,而作辅药时则用量宜小些。 :入汤剂用量宜大;入丸散剂时用量宜小。 :如以槟榔行气消积用 6~ 15g 即可,而驱绦虫则需用 60~ 120g。 (三)患者情况 :在以祛邪为主时,体强者用量宜重,体弱者用量宜轻。 以补虚为主时,脾胃强健者,用量宜稍大;脾胃虚弱者,用量宜轻小。 :小儿发育未全,老人气血渐衰,对药物耐受力均较弱,故用量宜减小;而青壮年气血旺盛,对药物耐受力较强,故用量宜大些。 小儿 5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 5岁以上可按成人量减半用。 :一般说男女用量差别不大,但在妇女月经期、妊娠期,投用活血化瘀药则宜减量。 :新病正气损伤较轻,用量可稍重;久病正气损伤较重,用量宜轻些。 :病急病重 者用量宜重,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 :如以辛热药疗疾,平时不喜食辛辣热物或常处高温下作业的人用量宜轻,反之则用量宜重。 (四)因时、因地制宜 依据气候的冷暖和地域的干燥或潮湿增减用量等。 第四节 煎服法 一、特殊煎法 : 一般药物可以同时入煎,但部分药物因其性质、性能及临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同。 即使同一药物,如煎煮时间不同,其性能与临床应用也存在差异。 以下对常用特殊煎法进行介绍。 ① 先煎 磁石、牡蛎等矿物、贝壳类药物,有效成分不易 煎出,应先入煎 10~ 15分钟左右再纳入其它药;生川乌、附子等毒药久煎可以降低毒性。 治疗特殊需要,如大黄久煎泻下力缓,欲减其泻下力则应先下。 ② 后下 如薄荷、白豆蔻等药因其有效成分煎煮时容易挥散或破坏而不耐煎者,入药宜后下,待他药煎煮将成时投入,煎沸几分钟即可。 大黄、番泻叶等药甚至可以直接用开水泡服。 ③ 包煎 蒲黄、海金沙等因 药材质地过轻 ,煎煮时易飘浮在药液面上,或成糊状,不便于煎煮及服用; 车前子 含淀粉、粘液质较多 的药,煎煮时容易粘锅、糊化、焦化; 辛夷、旋覆花等药材 有毛 ,对咽喉有刺激性; 以上均宜用纱布包裹入煎。 ④ 另煎 如人参等贵重药物宜另煎,以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药渣吸附,造成浪费。 ⑤ 烊化 如阿胶等胶类药,容易粘附于其它药渣及锅底,既浪费药材,又容易熬焦,宜放入水中或已煎好的药液中融化,再与其它药汁兑服。 ⑥ 冲服 如芒硝等入水即化的药及竹沥等汁液性药时,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 有些不但价格昂贵,而且成分难溶于水或易被破坏的药,宜研粉冲服,如牛黄、羚羊角、琥珀等。 ⑦ 煎汤代水 如灶心土。 二、服药方法 (一 )服药时间 具体服药时间应根据胃肠的状况、病情需要及药物特性来确定。 胃及十二指肠内均无食物,药物可避免与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肠中,充分发挥药效。 峻下逐水药、攻积导滞药、驱虫药晨起空腹时服药, 不仅有利于药物迅速入肠发挥作用,且可避免频频起床影响睡眠。 因饭前胃腑空虚,有利于药物迅速进入小肠消化吸收,故 多数药特别是补虚药宜饭前服用。 胃中存在较多食物,药物与食物混和,可减轻其对胃肠的刺激,故 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宜饭后服。 消食药亦宜饭后及时服用。 如安神药用于安眠时宜在睡前 30分钟至 1小时服,以便安眠;涩精止遗药宜在临睡时服,以便治疗梦遗滑精;缓下剂宜在睡前服,以便翌日清晨排便。 截疟药应在疟疾发作前两小时服药。 病情急险,则当不拘时服,以便力挽狂澜。 (二)服药次数 一般疾病多采用 每日一剂,每剂分二服或三服。 病情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时左右服药一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顿挫病势; 病情缓轻者,亦可间日服或煎汤代茶饮,以图缓治。 应用发汗药、泻下药时,如药力较强,一 般以得汗得下为度,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呕吐病人宜小量频服,以免因量大再致吐。 (三)服药冷热 一般汤药多宜温服。 如治寒证用热药,宜热服;特别是以辛温发表药治风寒表实证,不仅宜热服,服后还需温覆取汗。 至于热病用寒药,如热在胃肠,患者欲饮冷者可凉服;如热在其他脏腑,患者不欲饮冷者仍以温服为宜。 此外,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凉服,或凉药热服者。 对于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一般宜用温开水送服。 第五单元 解表药 各论 每一单元如何讲解 每味药如何讲解 【来源】 【性味归经】 【性能特点】 【配伍】 【用法用量】 【使用注意】【药理】 概念: 凡以发散表邪、解除表证为主要功效的药物,称为 解表药。 性能功效 : 本类药多具 辛味 ,主入 肺与膀胱 经,性善发散,能使肌表之邪外散或从汗而解。 主具发散解表功效,兼能宣肺、利水、透疹、祛风湿等。 本类药主要适用于外感风寒或风热所致的恶寒、发热、头疼、身痛、无汗(或有汗)、脉浮等表证。 部分药物还可用于咳喘、水肿、疹发不畅及风湿痹痛等。 习惯上常将解表药分为 辛温解表药与辛凉解表药两类 : ① 辛温解表药又称发散风寒药,性味多辛温,主能发散风寒,发汗力强,主治外感风寒表证,兼治风寒湿痹、咳喘、水肿兼表等。 ② 辛凉解表药又称发散风热药,性味多 辛凉 ,主能疏散风热,发汗力 虽较缓和,但长于透解表热,主治外感风热表证,兼治风热咳嗽、麻疹不透、目赤多泪等。 【配伍】 临床应用时, 表证兼虚者 ,须视其阳虚、气虚、阴虚之不同,分别配伍 助阳、益气、养阴 等扶正之品,以扶正祛邪;用于温病初起,应适当配伍 清热解毒药。 使用注意: 使用发汗力强的解表药,要注意掌握用量, 中病即 止,不可过汗,以免损伤阳气和津液; 体虚多汗及热病后期津液亏耗者忌服;对久患疮痈、淋病及失血患者,虽有外感表证,也要慎重使用;入汤剂不宜久煎,以免有效成分挥发过多而降低疗效。 第一节 辛温解表药 麻黄 ① 发汗解表(发汗力猛): 风寒表实无汗证。 配桂枝。 ② 宣肺平喘:咳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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